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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与俞可平先生讨论《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谁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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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玮[读书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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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县令
(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九品县令<BR>(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注册时间: 2007-02-22
帖子: 19
来自: 中国北京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二月 26, 2007 11:33 am    发表主题: 再与俞可平先生讨论《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谁会的基石》 引用并回复

捷克先生在评论文章中提到了“商鞅变法问题”,三晋法家阶段性的为中国远古文明提供了思想营养,他们自成体系。法家在整个千年文明的皇权与宗法的中国社会体制下始终处在“阳儒阴法”的“阴法”的地位。自荀儒、商、韩、李斯以降,后继者王安石举起“一条鞭”的改革——其社会效用仍然是有限的和阶段性的。我们在其中很难体味到“长远的”和“可持续的”特质(秦皇例外)。中国几千年稳定社会局面的形成,其思想源头并非荀儒、商、韩等之一支思想家力量作用所致,此不辩自明。
阶段性的社会变革作用是功不可没的。毛泽东在回答郭沫若的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之事要商量——”。为什么要商量呢?首先,毛泽东认为秦王朝对中华大一统社会局面的形成是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的,这算是阶段性社会成果,秦皇此时用了法家之术;其二,据有关历史论点表明:秦始皇是坑了儒生的(400多人),但是他把当时最有价值的书全部收进了皇宫,交给了“庙堂学士(儒生)”。后来,项羽农民大军杀来,一把火烧了全部珍藏,庙堂儒生们也作鸟兽散——。汉儒再兴先秦文明,主要的是“儒学”方面,后来便有了“阳儒”,再后来又有了“孔家店”(“五四”时被打倒之后,便一味地媚上了西洋,不在话下——)。
本人比较认同一些学者的论点:中国较之西方,一个倡导《法制钱选》,一个是宏论《德治学选》。这两种文明在西方“丛林规则”的标准下自然处于“水火”。但是到了当今,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全球化的同时又非常个性化”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中,不管是哪样的文明与智慧,都必须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相信人类尚有足够的智慧解决自己的问题。
胡锦涛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从根本上提出了一个执政党处理国内(尤其是中国国内)问题的思想纲领和行为准则。这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思想依据;在人类问题上(国际间的合作与发展),胡锦涛提出了“和谐社会”这一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同样适用于国内社会。这两项指导思想是纲领性的,它具有“继承性”、“创造性”和“普适性”特质。这几年来,我们所观察到的在中国和国际上发生的,凡是关乎国计民生和全球性的问题时,其胡锦涛的思想纲领是贯彻始终的——“SARS”、国际间合作、陈良宇等等重大事件的处理——。在我看来,这叫做“阳儒阳法”。
这样一步一步的走下去,中国大有希望。中国必将在发展的过程中探寻到一条全新的,具有“继承性、创造性和普适性”特征的独立的国家发展道路。

附:
《捷克先生的评论原文》如下:
要维护社会公平和善治,首先要解决为富不仁,为官不善为难题。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建立在官僚体制基础上的,因此,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定要导致社会不公,不会走向民主。这是根本问题,不是用经济手段和税收、吏治所能解决的。在中国,社会资源和庞大人口之间存在着不可调解的矛盾,郝明玮曾经强调,如果中国人都达到美国人的生活水平,需要40个地球的资源。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能够等到物质极大丰富之后,再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吗?能够再来一次土地革命或者文化大革命,靠剥夺所有者,来均贫富,去实现社会公平吗?其实,中国人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生活态度问题,是提高道德水准的问题。因为社会不公是人为造成的,当社会财富依靠权力迅速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时候,这个社会要实现社会公平和善治,无异于当了婊子再立牌坊。俞先生的治国药方书生气太足,是治表治不了本的。人心不是靠收买的,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也不是靠吹牛能够建立起来的,只有文化的力量才能教化人心,解决问题,否则制度就是无本之木。
商鞅虽然立了桩子,还是逃脱不了被车裂的悲惨下场……
_________________
读书野人-郝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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