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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尧—是作家还是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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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舟[我还没有昵称]
金舟作品集

九品县令
(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九品县令<BR>(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注册时间: 2004-06-01
帖子: 26

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十一月 21, 2004 6:54 am    发表主题: 谭家尧—是作家还是窃贼? 引用并回复

---金舟

本来,我这段时间很忙,无暇顾及网络。在北京忙了十几天,昨天在返回哈尔滨前的两个多小时到网上匆匆一过,然而却发现了一个大窃贼!

我随便输入我曾翻译过的著名美国诗人格吕克进行搜索,发现了一个称为:“金三峡”的网站和一个叫作:“问石斋”的论坛。因为在“金三峡”的分类中有“翻译”一项,并有“露易斯.格吕克诗五首”的内容,我想这肯定又是一个转载我译诗的网站了。不料,令我大为吃惊的是这可不是转载,而是明目张胆的剽窃!!!真是不可想象,世界上竟有这种不知羞耻的家伙!!!真是中国知识界的悲哀!!!

2003年9月,当著名美国女诗人刚刚当选为美国新的桂冠诗人后,我就开始翻译她的诗,我很快翻译完了五首,有《爱情诗》,《第一记忆》,《野鸢尾》,《犹豫打电话》和《瑟西的威力》。于是我在前面加了一段诗人的简介就发帖到《文学终点》(http://www.zhongdian.net/shownews.asp?newsid=292),《诗生活》和《中国诗人》等多个网站论坛。我发的帖子题目是:新当选的美国桂冠诗人露易斯.格吕克[译诗五首]。时间是2003年的9月上旬。

可就是昨天(2004年11月20日)我发现在“金三峡”网站“问石斋”论坛上(http://wsz.hg.net.cn/cgi-bin/BBS.exe?id=wsz&msg=10702),我的译者之名却变成了一个叫谭家尧的人。帖子成为如下形式:


露易斯.格吕克 译诗五首
南方

美国桂冠诗人露易斯.格吕克(译诗五首: 谭家尧译 陆雅萍校对)


除了这以外,其它数页的内容竟几乎一字不差的照搬我发在网络上的内容!!!

看到这些后,我马上在他的“问石斋”上跟帖,写到:“这几首露易斯.格吕克的译诗本是我金舟翻译的, 咋成了谭家尧译的了? 还有陆雅萍校对,南方的名字在头里。请问石斋发表声明道歉并删除翻译的诗。”,帖子标题是“明目张胆的剽窃”。

今天,我上网搜索后得知,这个谭家尧,笔名南方,是宜昌市夷陵区的,被称为“夷陵作家”。

在他的网站上还有不少文学类作品,我不知是他写的还是他剽窃的。这里,我真想让大家了解一下这个笔名南方的谭家尧到底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窃贼?

---金舟 200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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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叶[我还没有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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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
(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二品总督<BR>(刚入二品,小心做人)


注册时间: 2004-05-20
帖子: 1633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二月 02, 2004 3:46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看到金舟译作被剽窃我也感到气忿。

说到译作被窃我亦有类似的情况: 记得在96年我回国时, 偶然在一用作包装的<<深圳特区报>>上看到某人的一文章,是写关于乒乓球的出现和来源, 读来似曾相识,自己的文笔写的东西是不会忘记的,再细读,就记起了是我在80年代初向<<深圳特区报>>投稿的一篇翻译。 为了证实,我拿给了当时为我抄写稿件的人看,也确认是我的译作。当时行色匆匆,也顾不上为这小事而生气,把该报一搓就丢掉了,因为骗剽之事实在多如牛毛,亲身经历的就不少,大的如家人巨额金钱被人以集资名义骗去,小的如走在街上被人用筷子夹口袋的东西,等等。

下面的故事是一朋友告知我的:他的一个车卡和5元装在一透明塑料小夹子里,装在后裤袋,在街上走的时候被一小偷用筷子夹走,我朋友当时没有发现,不知道该小偷是良心发现还是大鸡不吃小米,他快步走到我朋友的前面,用其生财工具-筷子夹着他的猎物放在自己的肩膀上递回, 我朋友从其后面看到车卡上是自己的照片,赶快取回,真不知道是该责备这位“老兄”还是要多谢他才好。

请告知听完这些故事,您是笑呢还是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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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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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I mad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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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4-06-05
帖子: 13192
来自: Toronto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二月 02, 2004 6:07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不懂为什么要剽窃,,,
谎言迟早是要穿帮的。。。。

慰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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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自己的敌人]
晓鸣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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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4-05-05
帖子: 9474
来自: 加拿大多伦多

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十二月 02, 2004 7:1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声援!请您把那个网站的地址公布出来.我们大家去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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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舟[我还没有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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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县令
(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九品县令<BR>(一不小心,做了官儿了。)


注册时间: 2004-06-01
帖子: 26

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04, 2004 12:48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谢谢晓鸣,星子,秋叶和朋友们!
这是我刚看到的剽窃者在[问石斋]网站的回复:

回复
南方

我于12月2日辞去工作,到了海南。在此之前,我收到了你的来信。我为自己的后事作了安排。
首先向大家承认有几篇文章是下载别人的成果。时间长了,已经记不清楚了。这纯属个人行为,与问石斋无关。特向原作者和问石斋的斑竹和作者表示歉意,并将永远离开,一是我不想关心网络上的事情了,二是为了生计奔波。
我又是一个自由人了,我不会再打开网络了,手中没有电脑,这是最后一次进网吧。个人网站我将请技术人员拆除。蹲过监狱的人还要啥名呀。

南方
2004年12月3日于三亚

三亚 12/04/2004 11:20(转贴请注明出处:《问石斋》http://wsz.hg.net.cn)

永远伴他剽窃的窗? [#13345: 10456, 1/26] - 金舟 (11/27/2004 11:57:00)
o 谭家尧啊!无论如何你都得站出来,网站不上,邮件不复,手机不通,你叫我们怎么处理啊! [#13348: 22, 1/15] - 元辰 (11/30/2004 11:44:00)
 家尧兄,拿出勇气来面对。 [#13351: 206, 1/15] - 恳纳 (11/30/2004 19:20:00)
 回复 [#13357: 444, 0/2] - 南方 (12/04/2004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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