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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姚小远] 姚小远作品集 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注册时间: 2005-08-15 帖子: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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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3:48 am 发表主题: 见义勇为被为富不仁给炸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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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有钱人很多都有原罪,为富不仁是中国有钱人的现状和实情。
2006年7月7日,山西省宁武县东寨村发生了一起炸药爆炸事件,死难人数47人,伤者31人,令人痛苦、郁闷和愤怒的是,47位死难者几乎全部死于见义勇为。
事件的真相是这样的,煤矿老板孙林峰将藏着炸药的房子出租给自己的小舅子和一些外地人住,当房子着火后,孙老板的小舅子王二文和那些外地人全部逃出来,逃出来的王二文们喊叫村民去救火而不告诉村民房子里藏着炸药,于是见义勇为者血肉横飞,死于非命。
中国是一个提倡见义勇为到病态的国家,为了见义勇为,甚至无端地失去孩子的性命都是一个可歌可泣的行为。
最极端的例子是我听到过的一个文革故事:一个厨子蒸馒头的时候烟囱忽然倒塌,厨子感到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的机会来了,就用一块砖头拍在自己的头上。头破血流的厨子对闻声赶来的同事大喊:“不要管我,救馍要紧!”于是,一个先进和模范就这样产生了。从这个极端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在主流不负责任的宣传下,见义勇为是多么得功利和变态。
随着意识形态宣传的式微和不得人心,见义勇为已经跟我们的现实生活渐行渐远,见利忘义已经成为我们现在社会的主旋律,这时候发生在山西宁武东寨村的见义勇为事件就犹为可贵,而见义勇为者被炸得血肉横飞对见义勇为就是一个颠覆性的沉重打击。
东寨村事件让我想到几年前发生在驻港部队身上的一个事件。驻港部队营地后面的一座山上起了山火,按照大陆子弟兵是见义勇为先锋的原则,驻港部队扑灭了山火;结果,见义勇为的解放军不但没有得到好评,还被香港消防局告到了法庭,最后输了官司。
于是,我们还有必要见义勇为吗就成为一个令我们思考的问题。
经过为富不仁和爆炸之后,见义勇为是不是应该成为绝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尘土的归于尘土,该谁做的事情就由谁来做,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可以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现代文明和法制精神一些。
2006年7月9日星期日
本文首发梦寻黄河之中国搏客 _________________ 我不久就将踏上黄河徒步之旅,想和我一起走的朋友可以留言到:[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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