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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姚小远] 姚小远作品集 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注册时间: 2005-08-15 帖子: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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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三 七月 05, 2006 3:30 am 发表主题: 当开枪成为一种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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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一种习惯的动物,习惯了说谎就去做政治家,习惯了作爱就去做网络的CEO并且天天对着屏幕想入非非,巴普洛夫的条件反射虽然从狗的实验得到,其实在人也是一样。
人的习惯有很多种,比如惰性、比如贼性、比如职业性,习惯跟本能不一样,本能是天生的,而习惯却是后天形成的;习惯因人而异,所有的习惯都来自于后天行为的不断重复和不断深入。
职业习惯是跟其他习惯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职业习惯不是因人而异,而是更多地打上了职业的烙印,比如医生看着谁都象病人,卖内衣的见到那个女人都要揣摩人家带的是几罩杯胸罩,卖保健品的老是在算计人家的肾功能还有多少战斗力,我就曾经不止一次地在电影里看到有些职业习惯特别强烈的人总是在约会的时候跟朋友夸夸其谈自己的职业经历,搞的花前月下成了职业讲坛,最终却落个不欢而散。
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将公权运用达到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非民主国家的警察天生有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更多地表现在滥用职权和草菅人命,甚至很多时候这种优越感还会走得更远,警匪一家就是这种极端的例子。
中国警察是职业习惯绝对强的警察,在中国警察的眼睛里,所有的人(当然,不包括那些特权阶级、上等人)都是贼和罪犯,所以中国警察很多时候是最自觉意识到他们本身就是法律化身的,中国警察已经习惯对所有人(前面说的除外)进行疑罪从有的逻辑,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是世界上冤假错案最多的国家之一就跟中国警察的这个职业习惯息息相关。
有一种说法说警察是带枪的流氓和穿制服的土匪,对于这种说法我当然表示质疑,至少我们上海的警察很多时候就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但是这种说法却反映了一个现象,警察都是带枪的,而枪是一种可以致命的武器,它的作用更多时候就是剥夺人的生命和攻击人的身体。本来,警察用枪是有许多规矩约束的,比如很多情况下第一枪是用来鸣枪示警的,再比如很多时候是不需要击中要害、一枪毙命的;但是最近中国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有些地方的政法委和警察局竟然突破警察用枪规范,要求警察可以直接用枪击毙所谓歹徒和犯罪分子,更可怕的是,竟然有很多人因为自己或者自己这个阶层的利益受到侵害,就对这些地方相关当局的违规行为趋之若骛、大唱赞歌,特别让人担忧和可怕。当开枪成为一种习惯和警察的工作方式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就都有被击毙的危险了,就跟现在我们每个人理论上都可以被警察怀疑一样,那个时候,十三亿中国人的大部分,可以确定无疑地随时成为靶子。
2006年7月4日星期二
本文首发梦寻黄河之中国搏客 _________________ 我不久就将踏上黄河徒步之旅,想和我一起走的朋友可以留言到:[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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