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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魏晋风度杂文随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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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度[魏晋风度]
魏晋风度作品集

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四品府丞<BR>(封疆大吏也!)


注册时间: 2006-06-09
帖子: 480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七月 04, 2006 12:46 pm    发表主题: (原创)魏晋风度杂文随笔选 引用并回复

杂文的宿命

在缺乏良知的时代,写着有良知的文字,无疑是将自己谋而害。倘若如陆放翁之曰“位卑”,而又神圣然欲效范仲淹之先天下忧,那么,象杂文这样的短如匕首而非长如投枪的文字,亦足以反过来将自己的心刺痛。如此一来,失去血肉的所谓天下文章,在灯红酒绿的浪笑声中,要么被淹没,或者成为用于装点的风景。

中国人的性情,较为容易自大,也很容易自卑。文学也一样,所谓文如其人,可作如是之解乎?当慷慨之时,则以为天下文章可安天下;当慷慨而不得,即作怀才不遇之态。如此这般,西装革履却扛着锄头植树以拍照,将是文学最后的“文学形象”。

当我们以高度赞许来赞许鲁迅杂文宛如投枪和匕首的巨大力量的时候,殊不知以先生之不好酒,却又偏好酒醉于瓢泼大雨之中。那么,先生所崇尚的“韧”,似乎更为理智地道出了杂文乃至文学的效力。文人自恋式的夸大,波斯式的沦落,岂是文学之路?


眼泪的妙用

中国人向来是崇尚坚强的,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弄得阮籍也只好远远地跑到荒郊野外去哭。就现在而言,则喜欢看着小姑娘苦练走钢丝,摔下来以后,如果能“懂事”,虽疼痛难熬然终忍痛未哭,那我们表示赞赏且嘉奖有余。


如此看来,大家是不太喜欢眼泪的。所以普通人如果牙被打掉,那也只好劳驾吞下去;即使想哭,还得远远地狂奔回家;甚或,还又别让家人看见。有人可能以此断定国人心存冷漠,世态炎凉矣。这样的观点颇不符合我们所奉行已久的中庸之道。虽然鲁迅认为,圣人大喊中庸之际,狡诈的人心已经“很古”,例如,可能“古”到战国古墓里去了;然而,在东隅和桑榆之间,失而复得,亦可化极端为平和,取得互补之功效,不也中庸乎?


即如哭的表情,虽然很多人面对在北京的大街上因饥饿而倒地的外地打工青年,坚强地不想哭,当然也不想给面包;或者将奄奄一息还未死的打工妹送入殡仪馆,她流泪而观者不流泪——但是,在某些时候大家是很愿意一哭的。这就是很流行了一段时间的所谓“感动”。以不太完美的观察,众人偏好对着成功者哭一回:一般是在待他讲完关于如何成功的故事之后,大家俨然已哭作一团,很是感动。那么,这种感动能持续多久?也许有善良者快要忧患照此感动下去贵体如何保重?其实不必担忧,所谓来得快去得也快,出去以后,马上看见有孕妇倒地而流血不止,一般情况是绕道而行,盖眼泪刚才已奉献过多,还得留待将来为下一位名人而感动。



锦上添花式的眼泪的流行,的确似乎快要将雪中送炭的眼泪淹没。我辈何不反其道而流之?


解剖刀与小天使

当海明威写下《老人与海》的时候,我们知道.人类历来都要面对两难的悖论所带来的痛苦。即如医生拿着手术刀却又盼望天下无病,而天下无病则没有机会拿手术刀:众所周知,这种情况我们一般称之为“失业”。

如果我们拿着杂文这把手术刀的时候,心里老想着社会无病,人皆单纯如天使,那么,其结果恐怕比失业更可怕。纳粹党的崛起,从而将德意志绑上战车,与其说是狂热,不如说是单纯。希特勒是很精通单纯的使用价值的。他以艺术家的眼光,命人很创意地设计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军服,引得千万年轻人仅为穿此军服即刻变为杀人如麻的狂徒。文革十年,人们不亦单纯乎?

因此,渴望完美的人生,渴望完美的世界,颇近似于痴人说梦。其实所谓无情解剖,实则乃有情之谓。在这一点上,杂文倒很象爱情,爱之愈切,恨之越深。但倘若我们去苛求饥肠漉漉者关注国运,虽然能让他短暂享受为世界呼号的喜悦,预约梦幻般的理想,然接下来的饥饿何以解决?这才是真残忍,而不是解剖的“假无情”.


中国式的幽默

我常发觉自己的为文,每每让关心我的人来见仁见智又见义,就好象我在表演《变形记》。而在我自己,却察觉自己其实一写字,那些字很是不仁不义。就如同现在所写,实则是从蒋子龙先生的《大话文化》和《杂文选刊》李君女士的访谈录而来,这样颇近于做“文贼”。但如果他们要来将我缉拿归案,我则可堂而皇之曰:我在写读后感。其奈我何?


我又经常感到我们中国人其实很擅长幽默,虽然不象英国人那么刻意追求,但令日本人很难望其项背,因为我们知道,他们也就善于鞠躬。我这样说话的时候,区区之我的文字已经透露出中国式幽默的第一特征:这就是蒋子龙先生批判的之所谓“大话文化”。正如习惯说谎言,而又忧患自己的谎言被他人戳穿,唯一的谋略就是再谋一个更大的谎言,谋到最后,我们都知道那个关于谎言的成语叫:弥天大谎!大话者,谎言之皮也;谎言者,大话之骨。所以,中国大话式幽默的公式符合以下顺序:世界小姐—环球小姐—月球小姐。用中国老百姓的语言:牛皮吹到天上去了。

最近两年,大概是大话式幽默也符合审美疲劳的规律,抑或要与时俱进,开始“以人为本”了。这以人为本就是少数人以绝大多数人为本来发展幽默事业,不可谓不是“举重若轻”。这种幽默的特质意在收获某种优越感,笑过之后,不用象洋人那样要喝开胃酒而胃口大开。

观查尔斯.卓别林的流浪汉喜剧, 每每眼泪比笑意多,哪怕是笑得前仰后合。笑过之后,心则沉重,意则彷徨,爱心顿生,哪里还有心情去将欢乐建立在大多数人卑微而勤劳淳朴的身上?——不也人道乎?难怪天下喜剧无数,唯卓别林被列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喜剧大师!


患分裂症的文学

世界的是否尽如人意,提笔之间便可感受。即如古代文人一看见女人的墓,就思想着要吟诗,且呼之曰“香冢”。冢者,坟之一种,而能“香”,这思想着的思想不可谓不智慧。然文学一旦如此,就好比今日盛行的各种所谓“美女文学”,“下体文学”,颇令人皱眉,让人每每想“口诛”乃至“笔伐”一下,一抒愤懑。

好赞香冢之类,的确在暗示着文学的走向无聊,容易惹来唾弃。但另一种与此遥相呼应的风景——如明星披挂着时尚装而又荷锄学植树,却引来喝彩无数。真可谓一种无聊,两种命运。杜工部也写女人墓,比如昭君,他却不说“香”而曰“青冢”,看来他虽世事洞明却未人情练达,所以只能住茅屋,还要“为秋风所破”。

现代社会的悲哀倒不在于有多少人在“坏”着,而在于很多人在学着“坏”——或者叫“装”坏。女人的装坏更令人无语。明明内心极为渴望真爱,然却常常在表面上向人示恶:一曰要破坏传统伦理道德,二曰要学“人尽可夫”。不解者要盛赞其潇洒,又有不解者要痛骂无耻——而实际上她自己早已痛苦不堪,快要将自己撕裂,是为精神自残。这样的女人,倒很象“竹林七贤”,所以她们倒是社会的晴雨表。

按韩愈的要求,文学是“以载道”的,然最终竟至于走向女人学坏似的沦落,惹来阵阵骂声,实在是文学的尴尬与悲哀。但我们如果象对待明星表演爱心和环保一样,从而姑且善良地看一下无聊着的某些文学,则可理解为“痛苦着的轻松”,或曰“表演无聊”,我们可以宽容地视为装坏的文学。——它是专为装坏的人们写的。如此而论,卓别林与欧.亨利那“含泪的微笑”式的艺术,实则可视为装坏的艺术,因为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作品中的主人公,都是正在表演坏而很善良着的人们。


怨妇与阮辑和萨特


社会是个很复杂的东西,要研究很难。按冲锋枪的发明者波波夫的说法,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很容易,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很难。然而,什么事都有例外。从女人下手来看社会,就比较容易。人类最早不就叫母系氏族?

  近来的观察,这现实里怨妇日见其多起来。读过一点书的人大概知道,古典诗词里,那怨妇诗算一大类。但基本上是男人所为,女人那时还没资格替自己写,李清照除外。现在则不同,怨的人多,怨得也大胆,日见其进步了。

  有古今不变的吗?有。但凡“怨”,不外乎两点,一曰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二曰不相信爱情;反抗得激烈的女人,将要把爱情给活埋。因而,就有人把女人看得特别坏,误以为她们全要与爱情决裂,其实这就大错而特错。

  人之常情原本是极容易解的,可有时候人偏就解不了这“常情”。假如有人高声宣布:“我痛恨钱!”你可别以为他就此要去做和尚四处化缘。当女人说男人“你好坏”的时候,幸福即将降临。由是观之,当女人憎恨爱情,那恰恰是表明她渴望爱情,求之而不得,快到“寤寐思之”的程度,怨就来也。怨的女人多,就证明有很多家庭在分裂,有很多男人在学皇帝。以故,道德沦丧,先将女人给沦丧掉了。

王勃曰,阮籍猖狂,岂笑穷途之哭?我们全知道,这竹林七贤,这阮籍,的确太猖狂。单论阮籍,有两件事狂得特别。第一是别人家死年轻女人,他不管不顾,跑去就是一通痛哭,哭完走人。第二是想哭的时候,跑到没人的偏僻之地,也是一通猛哭,哭完回家。这确确不成体统,失“礼”之极。他的抗“礼”由此可见一斑。天下人也据此而论,言阮氏不要礼教,反抗礼教。然人们错了。在这一点上,阮籍哭得象女人,那 思路其实也很女人。如女人渴望爱情,他倒极渴望礼教的,只是不是魏晋的礼教。按古人的言必称“小国寡民”的习惯,阮籍要的是周礼。所以我有时候想,阮籍应当是女人们的偶像。他有女人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正是西风东渐,可谓言必称希腊。西洋文学和哲学颇流行一时,以至于成为男女爱情必不可少的话题。谁要不会两句萨特的存在主义,恐怕连媳妇儿都娶不到。

然而人们似乎又错了。这萨特和中国的阮籍一般,也是属于怨妇之类,姑且叫做“怨男”。和女人不同,因为女人好具体,而男人擅抽象,阮籍和萨特怨得大,他们怨的是世界。盖萨特的时代,和中国的魏晋时代,可能都很糟糕,用现在的话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所以他们恨。女人恨男人,他们恨男人主宰的社会。但那骨子里,恐怕和女人一样,由爱而生恨,归根结底,爱之切,恨之深,终究还是爱。这样的爱,可谓痛彻骨髓,乃至于象竹林七贤者,其中会有人扒光衣服以示“非礼”。这极象闻一多写《死水》,用的乃反讽之法。

女人表达恨,无非骂两句“坏男人”,阮籍也好,萨特也罢,也就写写文章,姑且叫天下文章或哲学。天下文章是“评”天下的,并非“平”天下。这正如尼采,他的文章倒被希特勒拿去“平”天下去了,而他却被自己的文章给“平”死了。所以,文章的力量决非文人自恋一般的那么强大。倘若是那样,希特勒攻占巴黎,法国人何不朗诵拜伦诗?当阳长坂,那猛张飞也绝非因为是帕瓦诺蒂一样的世界男告音,他手里握着丈八蛇矛。


时尚的尴尬

有一句很无奈的话叫“盗亦有道”。人立于世,道之所存。正如有人嗜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则我们大可信以为真。连吃饭都得有规矩,何况其余?

然现在似乎有一件简单的事快要天下无道——这就是穿衣。可能从前我们在这方面太缺乏,洋人进来所到之处,要么一片绿,要么一片蓝。这的确令洋人开眼。然“矫枉过正”,而今,国内大有赶英超美之势。普通人无所谓,除非有人想通过穿衣来一举将成名——这种“穿衣”就是少穿或不穿。也不能绝对,即如乞丐,那就穿的够少,但我们仿佛也不闻有人成乞丐界之名流——武侠唤作丐帮帮主。

有一种非弱势的群体,现在对穿着很茫然,应该命之曰“新潮的茫然”。盖穿得不能说不够高档,但要与普通人之普通以示区别,或者普通人有此要求?——明星者自然要与众不同。当今的时尚,是大家一起休闲。这又让人难过:以前穿得太古板,现在欲为新潮,则稍有严肃的穿戴,就可能有被人耻笑为落伍的危险。所以,在任何场合,大家为时尚做主,常常得将自己弄得松松垮垮。而当松松垮垮之际,早已又赶英也超美了。以美国人之不耐烦的快餐文化,那穿着是极为随意的。但也有保守的时候,比如聚会,则最为松垮的时尚女孩,也要保守一番——至少得在脖子上系一条丝巾,以示正规,否则有被人视为不礼貌无品位的危险。至于象奥斯卡颁奖典礼,那男人们可穿得象我们很久以前。

每观国内的如火如荼的各种颁奖,俨然在向好莱坞接轨,但学得很尴尬,让人看了之后很为电影界叫屈。有一点没有教条地学好莱坞——这就是穿衣比他们时尚。然中国明星们的时尚穿着时常叫人纳闷。既为正式场合,则当穿正装——这倒做到了。可很让人不太明白不太能紧跟潮流的是,西装不打领带也就罢了,那洁白而高级的衬衣却故意不扎进裤子,偏要掉出,长长地耷拉在西服之下——这倒可以理解,不穿正装则无以为高档,然高档则有保守古板之嫌。折中的办法就是打乱其“正”,不也黄金分割乎?——然再往下,穿越裤子,到达地面的却是一双运动鞋。这令我回忆一部美国电影,那里面的小伙子每每故意将西服象我们的明星那样对付,他母亲也就每每固执地把他的衬衣扎进去。我怀疑这电影就是一部关于穿衣的电影——因为这种镜头从头持续到尾。

看来做明星固然名利双收,也会有很多自由,但穿衣的这种自由,乃是不自由的自由。当然,受了大众的恩惠,为大众保持明星之异于常人之形象也未尝不可,只是别累着。但还有一个很麻烦的问题,照此穿下去,不穿是否才是明星最得体的穿着?——难怪女星常爱脱,而男星即使脱却也无人观赏,那就只好松松垮垮。


索菲亚.罗兰的记忆

观中国电影之类,总能看见警方于紧要关头在机场处将案犯缉拿归案,而后结论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于是常慨叹编导之谋略,可谓运筹于摄影棚而决胜于飞机场。

但我每次看到这里,总禁不住要产生一个很要命的念头,那就是倒莫名其妙地企盼案犯能顺利逃脱。我于是颇费周折,想从现实中寻觅,以佐证“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如愿以偿。待寻觅到手,却收获着痛苦,这可真是世事难料。那被找到的“案犯”,居然是我所喜爱的索非亚.罗兰。

这蜚声全球的索非亚.罗兰,早年竟然有漏税之嫌疑。 她却也胆小,于是就跑到法国避难。可能当时尚无国际刑警,意大利警方却也不追。所以,罗兰得以闲庭信步而悠然至好莱坞,并终成就其明星梦。可能是罗兰小姐自以为为国争光,也可能是离开意大利已十二年,以为其祖国之税警记忆衰退,总之,她如外国人一般误读了意大利税警。谁想到他们对钱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十二年载誉而归的索非亚归心似箭地走下飞机,正要接受祖国影迷的鲜花,而祖国的警察却当场赠以手铐。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坐牢的地点选得很幽默——索非亚.罗兰的家乡。

我一直弄不明白的是, 索非亚.罗兰一方面认为她的国家记忆不好,但另一方面自己又始终记得自己曾有污点。 或者说,索非亚.罗兰自己一方面记忆不好,但另一方面记忆却也不错。所以,可能是因为喜欢她的缘故,我猜测她下飞机时,心里恐怕还是有点发虚。因为我后来看过一些意大利电影,那警察抓人不太考虑地点场合。有一次见他们缉拿要犯,被抓之人正在“白虎堂”似的地方开会。后来想,这可能也就是电影而已。


无火可烧阿房宫

我一提笔,——写文章喜欢如此开头——方觉察出自己犯了一个简单又可笑的错误:我手里无笔可提,是在打字。看来,习惯的力量不可谓不强大。习惯得悠久,即可造就传统。

当我们神圣乎要写出天下文章的时候,而实际上就是在写字,写得最好的,是王右军。他的字,已经好到这世界无处安放的程度,只好珍藏在地底下,那就是一个女人的墓里。这女人,很著名,通常称为武则天。然王羲之的字虽为天下极品,他却也并非自傲,能设想到自己写出的那不太多的字,居然能惹得爱字的人们从他死后就开始挖墓来搜寻。到后来,挖得很上瘾,就算是藏在武则天那样的厉害女人那里,大家也不怕。这一片字叫《兰亭集序》。这《圣经》般的字离我们遥远如天上与人间,吃饭的时候并非要想,今天你背了吗?但吃饭却会遭遇这样一个简单的字:呸。而此时,我们的牙,已经很痛苦。“呸”并不见于王羲之《兰亭序》,它酷爱在以下两种所谓人生况味里现身:一是对失败者,而偏又不是自己打败的,上前去“呸”他一下,以昭示勇武尚存;一是对自己的落败,给予高度的评价,而胜者之胜,似乎“不武”,因为他到底没有“岿然不动”,所以回头去“呸”他一下,表达精神上的蔑视。

窥探史册,每有刀笔吏。笔与刀沟通,言笔可杀人,而实际的情况是每每要“借刀”。笔的奇妙用途还是写字与画画。如此看来,刀之力量,在杀人;笔之力量,倒在鞭尸——即属“呸”之类。“呸”的力度仿佛微弱,但有不二法门支撑,亦可强大,甚或远胜于刀。君不闻阮伶玉耶?盖在“呸”之际,昂昂然玉成了下里巴人向阳春白雪的升华:“呸”而习惯,“呸”而传统。看似渺小的东西,其实也伟大;或者,看似伟大的东西,到底也渺小。恰如爱因斯坦以爱情来诠释深奥的相对论:你和你美丽的姑娘呆在一起,你感到时光短暂;你和我坐在一起,度日如年。

文字写在纸上即为语言。堆放于尘世,则为历史。而历史总以最轻松的方式,开着最沉重的玩笑;文字的另一形态——文学,则笑嘻嘻地替历史淡妆浓抹,合谋而为传统。传统是习惯的总和,它的伟力在于产生历史惯性,隆隆地轧过地面,产生的尘埃弥漫了历史的天空。尘埃落定,残留的是永恒。在这永恒之中,有一个天真的,调皮的顽童,信马由缰地玩耍之后,头也不回地远走了。但他的厄运,因为他的天真与率直,注定要纠缠他千年。史册赫然在目,文学更以其出乎意料的风力,卷起历史的尘埃。杜牧的一篇《阿房宫赋》,以超越历史的“呸”的力量,在历史“呸”过之后,让世人坚信了一个铁的事实:项羽火烧阿房宫。此举的罪恶,不下于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历史的罪人,批判历史虚无主义必举的反面材料——这就是项羽。

当考古学家怀着寻找佐证(佐证什么?)的心态,挖开阿房宫遗址的地层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始料未及的一个奇迹——遗址里毫无火烧的痕迹!而这奇迹,让人失落?让人兴奋?按考古学的最简单的常识,凡火烧之处,无论年代长短,只需用最简单的考古手段即可测出,何况他们用的是当今最先进的考古技术!盖项羽向西攻入咸阳之际,阿房宫才刚刚开始破土,唯一的一座宫殿也只是搭起了一个空架子。项羽烧它近乎无聊。且项王正在日理万机,收获胜利的喜悦,有值得一烧的等着他——咸阳宫。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大量火烧的痕迹。所谓“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倒真的成了餍足神话的人们的永不磨灭的神话。科学虽可用,似乎并不可爱。

这一惊世骇俗的,让人很难接受其伟大的伟大发现,以至于让我们权威的女考古学家在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后才练着胆气向世界打开了神话的大门(科学家毕竟死脑筋)。谎言建造的精神大厦往往要比真相更为逼真,更为牢固,难怪她在央视接受访谈的时候,很害羞很对不起大家似的说,项羽烧毁的,是一座并不存在的阿房宫。然项羽已去远矣——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总得有人来背负沉重的历史。——填补空白乎?
选择谁?

科学毕竟是科学,它的对真相的固执,无情地撕裂了历史的无情。然而,它能逆转历史的无情否?能脱下文学给项羽穿上的外衣否?这正如曹操,虽有鲁迅为之辩,然长期以来,戏曲舞台上,人们心目中,那苍白的脸谱,何其踊跃,何其触目!所谓审美欣赏的价值取向,一如旧时代女人的小脚:开始则怕痛,痛到某种时候,怕的是不痛,因为失掉这种痛,也就失掉做女人的资格——只不过是一种习惯了的习惯尔尔。当考古学家打开尘封得已太悠久的真相的地层的时候,仿佛确凿有一个帝王的鬼影躲在阴森的角落里冷笑。成王败寇的史观亦将与文学苟合千年哉。
人类很纯洁


自从鲁迅写了《灯下漫笔》,到现在一般就喜欢将随笔杂文之类叫做“灯下文字”。这对我而言,是不合适的。因为我写我的垃圾文字的时候,未曾开过灯。那倒不是玩深沉,喜欢黑暗;也不是图谋浪漫,在朦胧中想“人面桃花相映红”。那究竟为何?很明显,我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不问出处。                                       
所以,时尚这概念,是很好解释的。上面那句,就是时尚。当我身边有人在这个冬季很时尚地向我摆布她(对不起)的时尚的时候,我立刻就看出那时尚很“短”,如同我上面那句话一样短。因此,不太关注服装流行的男士们,在看似倍受折磨地陪同女人(夫人?情人?)逛大街逛商场购物的时候,其实用不着那么不赖烦。奥妙就在于,你完全有能力向她大肆渲染你的时装时尚见识和品位,要诀就一个字:“短”。围绕短做文章是不但不会错,而且越往将来越正确。过些年,女人一怀旧,立马想起,原来这么久,你的关于时尚的理念还在流行。你俨然预言者也。

有人会不放心的说,以后的冬季,衣服还会短吗?答曰:只能更短。至于短到什么程度,你不看完我这篇文章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当时尚着时尚的人们正自豪着这时尚的时候,有一句话也很时尚:人心不古。而这句话,恰恰就道出了时尚的内涵。我在我的另一篇文字里,存放着一句话,有备无患,拿过来用用,自己的,不算剽窃:人们在慨叹“人心不古”的时候,其实人心早已“古”到战国古墓里去了。当然,这是用以讲述“人风”的。就好比我们老是说“老不观《三国》”,怕被那里面的诡计染坏,而实际上,阴险狡诈早已流行而时尚千年。这与时装是否就迥异?也不然,此文化与彼文化总能沟通。例如,我们常说,中国的“诗”与“画”是相通的,逼得不太擅长写诗的画家也非要在他的大作上吟两句,以示有文化。服装则自然得多。但也只是“自然”地去不断复古。以故,如果哪位时尚人士在夸耀他的时尚的时候,那时尚可能是从莫高窟而来。国际时装界的梵高——法国迪奥的加利亚诺,素来以其大胆奔放,色彩艳丽著称于世,极为新潮矣。然此新潮往往来源于中世纪或各国民族服装。伊夫.圣.洛朗,这两年正忙着开发凡尔赛宫廷风格。很多年以前,阿玛尼为增添女人的自信,开先河地发明男装女穿,由此诞生了高垫肩的女式职业西装。现在,白领也丽人,还穿得好好的,没过时。

然则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阿玛尼虽伟大,其实还不如我们中国一个普通人。何以这样说?因为早有外国人断言,我们中国人差不多人人都是哲学家。阿玛尼在摆布女人衣服的时候,苦心孤诣为那时社会地位不高的女性设计的职业装有一个弱点:捂的太严实。照此看来,伟大阿玛尼且不说哲学家,恐怕连搞天气预报也不行。因为大气在变暖,地球在增温,女人的衣服只能越穿越少,越穿越短。按照人的习惯,现在手里捏着的是潮流,明天这潮流就叫落伍;后天,这落伍又回家,依然叫潮流。好比自己家的孩子,离家出走,在外叫野孩子,回家叫乖孩子;再次离家,又叫野孩子。所以,时尚可以简单到一个词语,抽象为一个符号。有人可能不信,其实你一张嘴就是潮流和时尚:哇,靠。这是时尚吧?

短就意味着“露”。习惯上,人们喜欢说中国女人爱露腿,穿旗袍给弄的;西方女人爱露胸,可能是上帝安排的(无从考证,只能暂且这样说)。茅盾《子夜》里的那老太爷很有名,按时尚,姑且呼之曰:著名老太爷。他有名也是著名在“人心不古”和“世风日下”上面。你看,他那时的人也那么说,凭这一点,就可断定“人心很古”。他第一次进城(别以为他是陈奂生,他可不是平凡老头子),看见黄包车上的时尚女郎,那旗袍的开口已到臀部,这还了得!有伤风化。他赶紧捂上眼睛,非礼而勿视了。然而,很遗憾,他的心虽然想靠传统的航,他的眼却想要到潮流那里去流浪。看来,短固然为女人所崇尚,究其实,也为非女人所爱戴。而现代之后现代的现代,中国女人早已青出于蓝,远远地胜于蓝了。中西合璧,以中式旗袍而露腿,以西洋风格而露胸。到终极否?还有一个地方已方兴未艾地开发出来:臀部。此乃当今最新潮流之露。据此,大家就可用国人癖好的拆字法来理解我们汉语为什么把某位美国女人翻译成“梦露”。

有责任感的人士或许要大声疾呼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了。言女人穿衣竟无耻到露“屁股”(此处不用“臀部”,相信大家能理解,不信你张嘴试试,看你吐的是哪个词)的程度。这一次,疾呼者错得更厉害。所以然者何?所以为什么要强调学习历史呢,尽在于此:人的童年,婴儿和学龄前儿童全穿开裆裤,露哪里?人类的童年——原始人,穿的是树叶(如亚当和夏娃),露的是哪里?盖人心已古到几十万年前也。那么,这究竟好与否?答:非常之妙。何哉?盖儿童也好,原始人也罢,都是人类最纯洁的时代。所以,我们人类实在是变纯洁也哉。



逻辑的喜剧


现在的时代,人人都很忙,可以称之为忙的时尚;或者,忙得很时尚。

究其忙的原因,那倒很简单。说得堂皇一点,叫做为了高品质生活,又可叫做高尚生活。但凡事不能太认真。如果有人要提出质疑,好事地一问,住别墅开跑车就“高尚”了吗?我们只能说,你跟不上时代,太落伍,去洗洗脑。这样的人,你要跟他说“我们去某某广场溜达溜达”,他还误以为是天安门广场那么大的地方,孰不知那不过就一幢小楼房而已。当然,能够有此一问的,定是引车卖浆者流。
 
说到车,这机器让人累(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让人迷醉。我敢说,很多人宁可不要孩子,也要它。它实在比哈巴狗有用且可爱吧。全世界在宣传汽车文化的时候,不应该忽略人们的这种情感。如果忽略,我只能说,这是无人道的文化。然而,汽车商实在比我等俗人考虑得周全,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想到了将女人和汽车放在一起!这可谓是创举,以流行语言之,创意。于是,自从发明家发明了这创意,这创意便走遍天下,远渡重洋,抵达这曾经连搞婚外恋都要被剪光头发去示众的地方。所以,现在的女人,不可谓不幸福。正如我见过的一位,而今通称,美女;她很自豪地将婚外恋进行到底,既而,又很自豪地发表宣言:为了爱情!这只是幸福的开始,按人们常喜欢用的俗话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国人自从知道汽车可以和女人联系在一起之后,我敢肯定,饱眼福的时代来临了。女人争做车模,很时尚。最近这些年,全国上下选车模异常热闹,法拉利小姐都不知选过多少回。这和做演员一样,也和选世界小姐环球小姐......一样, 总而言之,得漂亮,是美女。现在的时代就是两种东西为最多,一是各种“模”乱舞,一是各种“姐”泛滥,好象一般人的辈分都自动降了一级似的。但策划这创意的人,似乎还不满足,要打破传统以示进步,那就是除裸露胸部之外,还要考她一考,曰,综合素质,又曰“文学修养 ”。 这对女人的要求不能说不高。所以,每当这时候,我就要对那些长得很超值的女人抱以同情,且“不平则鸣”,因为她正被问得娇容失色。那考题是:请问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最喜欢的文学形象是谁?接下来的问题产生了:那就是,搞创意的人聪明反被聪明误。何以见得?他大概忘记了,孟子说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胸部倒是排上大用场了,但付出巨大代价的是脑子不太好使了。经过一番痛苦思索,她居然答出来了!那答案是:鲁智深。有很不人道的观众早已笑得快上救护车,这种人注定上不了法拉利。
   
  女人和车联系在一起,却不是她动人的脸。这创意创造的艺术和罗丹塑造巴尔扎克相反。以现代审美观来审视,罗丹的艺术是无亮点的艺术。现代对女人的审美比较集中在亮点上,也就是两点上。 以此推论,《现代汉语词典》当将“亮点”和“两点”解作同义词。有时我想,看车展是看车还是看女人?(但当我这么一想的时候,我马上又想到自己已经很笨很不潮流了。我忘了我们古代的兵法有“声东击西”和“诱敌深入”。真是对不起列祖列宗。我立马改正错误)以我的不怀好意的观察,看女人的为多,看女人胸部的多而又多。原因很明显,看车越看越失落,想象力越看越差,以至于想都不敢想下去,因为想下去紧跟着就会出现那谁都明白的问题;看女人则不然,那地方已裸露到极限,为的就是要你看(竟然强迫人享受美事,世界大同了。你就是回家看自己老婆吧,她有时候还要故做姿态,折磨你好久。比如,让你去洗碗,让你替她按摩,让你下回给她买让你揪心的时装,让你老实交代和办公室的小某有勾搭没有。等等),你别管它象不象车轮,这不是追求“象”的传统艺术。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傻呀。自己不会去抽象?先去补一堂艺术课。学他一学毕加索的抽象派,你就知道汽车可以画一百个轮子,也叫车轱辘。尤为关键的是,那能让你的想象力倒愈发丰富起来,差不多将要直逼李太白。视觉享受完了还能益智,回家去孩子再考你背诵“床前明月光”,相信那一定能超额完成。如此说来,女人的胸部——做一大胆推测——即将成为人类最后的可开发资源,也可以唤做增长点,因为据有识之士透露,某些地方卖人乳已经很流行。
  
  但叫人想不深刻的是,车和女人的胸部有何必然内在联系呢。我们的典籍上好象无记载,这是创新。三思之后,终于找到真谛。以我的肤浅的理解,车在发明之时,其性别是被爱它的发明者定为男性的。这样一来,所谓靓车配美女这观念就实在大大有问题。因为“靓”,是给女人的形容词,那不等于在暗示世界流行同性恋?如此看来,最适合女人开的车应该是坦克。然接下来就产生另一个问题,女人的胸部照此开发下去,奶牛怎么办?


两种中庸


我们常常认为东洋人是善于模仿的民族。盖岛国的好模仿,往往是将西洋的科学变得更为科学,而科学又似乎给人冷冰冰的感受,甚或有些无情。以我们的喜欢人情味浓厚,流行语谓之曰“人性化”,或者“以人为本”——则科学并非可爱之物,尤其当它每每很不人情地揭露真相的时候。

按鲁迅的说法,外国的东西到了中国是一定要变味儿的。也算得是活学活用之一,有可能是性情迥异使然。例如西洋人发明放大镜,乃用于将细小的东西放大来研究;而我们是喜欢练各种所谓“绝活”的,比如把唐诗甚至《史记》刻在头发丝上,而后用放大镜来看。他们要的是看大,我们要的倒是看小。看大则越看越冷,因为看到本质里去了;看小却越看越温暖,因为看的是自豪感。因此,我们已然将冰冷的调和为温暖的,谁说中国人爱好极端?

凭现在的新时尚,是将另一种和看有关的东西做了更人性化的改进,而且远比看头发丝的人多且有趣,又能和挣钱发生让人温暖的关系——那就是目前大行其道的视频聊天。至于如何去聊,地球人不一定知道,中国人不知道恐怕要被讥之曰“老土”。

洋人擅长中庸乎?也会。所不同的是,我们的中庸是留给自己享用的,他们的中庸倒是常为我们而设。给满清皇帝送钟,洋人则投其所好,让那敲钟的机器洋人替皇帝写中国书法,每天都写皇帝最嗜好的四个字,曰“四夷咸服”。这洋人为了钱,也许是为领土,那一般是不太喜欢要“面子”的。他们很好实惠。所以我们常常误以为外国人古板是不很确切的,他们不只是不明白中国烹饪之所谓“少许”乃“何许”。

即如麦当劳,也非常追求“人情味”,而且只在中国追求。盖在制作之时,其制法很古板,而让人吃的时候,很为我们下一代献了一些爱心:儿童乐园设计很好。不知这是洋人的狡诈,还是我们文化的力量强大,已将其同化?但至少我们知道,前些年他们就开始在国内的大学里投资频繁,很慷慨。这一点我们没有想到,因为饮食文化产生出来的往往是“名特小吃”而非广布全球的麦当劳。



装垃圾的垃圾文字

近日很是见到一些高贵的文字 ,无非乃慨叹节日将亡。这样的文字,大类于节日的鲜花,是为需要它的人准备的。就好比是情人节,无情人的人,若动辄向女人抛着鲜花,其结局恐非大团圆。

还有一些文字,是专门研究文字的“文字”。而这被研究的“文字”,就是我正在写的这种,姑且称之为“杂文”。何谓“姑且”?那是因为这种文字发展了几十年,到目前却尚处于研究争论阶段,而且研究的人和争论的人都很多而且激烈。这可要让袁隆平那样的人郁郁,因为他的研究,是等不及争论完毕就得赶紧往田间地头跑,即便是烈日炎炎。如果有女士此时向他鲜花,袁先生恐怕一扭头就得扔——他没那工夫。但如果你捧出一碗茶,我认为袁先生会乐开花。

这世界的垃圾不可谓不多。物质的垃圾被人收拣归类,送到了废品收购站。拣垃圾者自然收获着微薄的希望。无形的垃圾也需要有人来收拣。——窃以为就是“杂文”,这是专业的收拣。其他如小说,稍微收一点。至于象沈从文之《边城》,那可算是美文,但沈先生却意在暗示垃圾在哪里。他暗示的“哪里”,就是“城里”。

如此而论,杂文者,精神垃圾桶也。写杂文者,收捡精神垃圾之人也。所以,一写杂文,却并非要先想一想韩昌黎之“文以载道”,或者要拟定拣的“计划书”,又甚或要想象自己拣的动作煞是悲壮如拣出一个新世界,那样恐难完成任务。这样一换位思考,写杂文的心理倒不那么沉重。只管收捡,如愿多多付出而又自认为不画蛇添足,则可加以适当归类——以方便公众看得更明白,知道那些是普通垃圾,那些是很脏的垃圾,那些是有毒垃圾。我想,善良的人们已经很感谢,用不着非要号称自己能处理垃圾。但如果收捡垃圾的时候,一边拣着一边还要骂骂咧咧,抑或拣到象名牌旧西服那样的高级垃圾却要暗喜,乃至忍不住高声赞美——那么,拣垃圾的就注定要挨骂,因为这不是在拣垃圾,已经是在扔垃圾。

所以,象写杂文这样的小小环保行动,只要拣得辛勤则可,辛勤到一定程度,大众也允许最辛苦的人开一家能稍微处理垃圾的垃圾公司。



进步的妙法

大凡人一旦忙着,就想闲着;而一朝闲着,却又思忙着。以闲而论,看文章或是书,也未尝不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令人欣喜。

这一回 就遭遇了一个进步的人类和一个为人类进步而欣喜着的人类。这进步的人类住在据说是将可以产生大市民的某地。小市民之反义词为大市民,则石头之反义词当是布。这进步的人类被附近某公司的“光明”达到污染所严重骚扰,于是愤怒而向法庭控告之,又以“一元”之严重赔偿而要求之,终以获赔偿而凯旋之,“光明”不再也。于是为人类进步而欣喜者慨叹曰,如果我们的民众素质皆如此提高,天下安矣。但倘若有人据此想将素质继续提高,比如,将“一元”素质到后面很有几个零,一如北京小朋友手里的冰糖葫芦,则还能凯旋否?那倒很有希望重见“光明”。

大不列颠之伦敦某家有一只宝贝狗,由于常随主人上街,老见主人每当想过街就去按街边“铁柱”上的按钮,绿灯则变为红,汹涌的车们全停住,于是主人带着它很悠闲而横过马路。这小狗素质迅速得以提高。某日它趁主人不在家而溜到街上,到得那“铁柱”前,却发现自己够不着那按钮。然而此小狗之素质已高到想出百米助跑之妙计,它从容地按到了,又在一大群惊讶的汽车面前悠闲地大摇大摆而横过了。如果以此来叫我们周围的爱犬养犬者也用这方法对宝贝狗加以培训,结果当如何?

前几年于大街之上见到一幕悲喜剧。某官人驾坐骑而犯规,乃迁怒于人,而此人,人力车夫也。盖官人怒不胜怒,跳下坐骑奔车夫就是一连串耳光。车夫泪光闪闪,观者甚众,官人扬长。假如想提高一下车夫的素质,是否教之以将挨打视为赏赐?——于是有人慨叹曰,你看我们的民众风格何其高哉。



静女——荒诞的研究

语言风格:典雅加时尚。莎拉.布莱曼式。论据:古为今用。

研究对象内涵阐释及依据:英语等是字母文字,只表音不表意。汉语是象形文字,既表音又表意。取汉语表音:汉语可谐音,广泛运用于双关修辞和歇后语。近两年多用于网上(如斑竹)和超级女生,如粉丝,盒饭,凉粉等等,不一而足,则“妓”与“静”几乎可谐音。故,妓女可谐音静女。静女出处,《诗经》曰“静女其姝”。权威依据:如,李白,专家考证为飞将军李广之后。蔡元培,专家考证为蔡文姬之后(难道那时从母姓?看来古代妇女地位不可谓不高)。

对象称谓的艺术价值:中国自古有讳饰手法,即避讳。如:蛇称长虫,上厕所称更衣。人死,古代自上而下,皇帝死曰“崩”,诸侯死曰“薨”等等。现代一般有逝世,辞世,过世,老了等等。审美层次:由下里巴人向阳春白雪转化。依据:古典艺术传统艺术多是由下而上,和现代相反。例如《诗经.国风》本是淳朴粗浅的民歌,有的还有情色倾向,但经孔子修订,曰“思无邪”,现在成为中国文学的最高经典。再比如探戈,本是下层人玩的,后经上等人批准,现在成为国际交际舞的代表。又例如“小夜曲”,原本是乡村音乐,后经舒伯特等伟大作曲家的大力宏扬,成为经典之经典。等等。

对象中文名:梁启超曰,二十四史者,帝王将相之家谱耳。但正如二十世纪伟人墙上有玛丽莲.梦露的玉照,我们的历史不仅修饰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道是无情也有情,也残留下以下诗情画意:   
薛涛,唐代,不用考证。

李师师,宋代,勿需考证。

杜十娘,明朝,待考。

陈圆圆,明末清初,可考。

赛金花,民国,可考。

小凤仙,民国,可考。

对象英文名:待考.

等级及依据:中国古代历来有梅兰竹菊之论,且传统文化之文学创作强调先继承后创新。例证:王勃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是化用庾信诗。古典诗歌以诗为正统,词次之,元曲更次之。按五人才艺并饕握掌浔硐钟帕印?

唐诗级:薛涛。本为唐朝人,又是窈窕淑女,文学艺术修养无与伦比,当仁不让。

宋词级:李师师。本为宋朝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兼接待过天子,贡献巨大,理应晋升一级,遗憾的是,私通梁山宋江等贼寇,与古代黑社会有染,功过相抵,暂且维持原级。

元曲级:陈圆圆,赛金花,小凤仙。此三人,才艺,堪与李师师比肩。尤其值得嘉奖的是,她们均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气节,对人民有重大贡献,也宜晋升一级,但考虑论资排辈的传统不宜打破,姑且维持原级。

小说级:杜十娘。
  
定级依据:有突出表现。如,献爱心,收留流浪公子,使他感受到人间不是沙漠,有爱的奉献。事迹之二,怒沉百宝箱。表现了对拜金主义的高度蔑视和不妥协态度,对现代人有启迪意义。事迹之三,跳水殉情。表现了坚贞的爱情观,是对朝三暮四者,移情别恋者,寻花问柳者的沉重打击。事迹之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怒沉百宝箱时,河两岸人山人海,群情激昂,愤怒声讨李甲之忘恩负义,坚决站在杜十娘一边。其事迹感人肺腑,可歌可泣,可圈可点,理应升为元曲级。然而,学术研究应当遵循学术规律。权威依据:考古一般只对皇陵之类感兴趣,最起码也得是七品。有谁见过考古专门去考民居遗址的呢?当然,周口店遗址,半坡遗址,河姆渡文化等等的确是民居,但那是原始人,古老之极品,所剩无几,弥足珍贵。不足为训。杜十娘的公公虽说是按察使那样的(?),但他没有接受这门婚事,况且杜十娘还没来得及见他就跳河自尽。所以,她要想挂靠元曲级缺乏理论和实际双重依据。有人或许会提出质疑:小说是主流艺术,高雅艺术,把这待遇给杜十娘已经不低。这没错,但那是后来的事。四大名著是四九年以后才定的。杜十娘那年代,小说叫“拟话本”,正水深火热,不入流。《红楼梦》里贾宝玉看小说被贾政打得半死,那时小说也还没入流。正因为考虑到杜十娘品格优秀才予以如此嘉奖,否则,她那样的背景,理应归到流行歌曲一级,而且是说唱的那种。      

人才安置及未来发展定位:  

薛涛,除琴棋书画造诣极高之外,文学创作尤其典型。况且,在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的时代,她无疑是一面旗帜。建议向学者型转化。又因生活在大唐,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见多识广。那时中外交往频繁,国际友人来得多,比如,波斯人,高丽人,欧洲白种人。以薛涛的学习语言的能力,可能已掌握多种外语,对西方节日圣诞节,狂欢节等等比较熟悉。再加上她所从事的行业特征,形象应当不亚于世界小姐,且性格温柔娴静,举止端庄,很有教养。基于上述特点,可考虑做学者型节目主持,最好能出国深造一段时间。

李师师:这种复合型人才尤其难得,特别顺应时代潮流。由于长期和上流社会打交道,公关能力较强。而且为人正直,不会徇私舞弊,让人民放心。虽通匪,但情有可原,主要是宋江等人诱骗纯情少女,加之有燕青使美男计.所以,她是可以争取的对象,能够变劣势为优势,必要时可令其打入黑帮内部做卧底,立功赎罪。

陈圆圆:有反清倾向,民族气节尚存。况且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支持,魅力无穷。恰如美国曾经委派玛丽莲.梦露前往朝鲜犒劳美军将士以妄想搞跨我人民志愿军,必要时陈圆圆也可以派去瓦解敌人,让他们自相残杀。而且不用担心她出国就一去不复返,去挣什么美元啦日元啦之类。

赛金花:和袁世凯有绯闻,但看透了袁世凯的丑恶嘴脸,坚决反对复辟帝制,大义可昭日月,堪称推翻满清之先驱,思想具有时代气息。特长:著名交际花。可考虑提拔为女强人型合资公司董事长。

小凤仙:此女值得大书特书一番。她冒天下之大不韪,积极支持蔡鄂将军推翻袁世凯的皇帝梦,对世人的飞短流长不予理会,态度明朗,所谓巾帼不让须眉,给了历朝历代用女人换取天下或以女人做挡箭牌掩盖国耻的弱智家伙一记响亮的耳光。其贡献不亚于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女性——女革命家秋瑾。当然,名声差点。但功劳远在赛金花之上。值得一提的是,她特别有才艺,除古典艺术之外,还擅长流行歌曲和流行音乐,例如会唱“将军拔剑南山起”,虽女儿之身,然演唱情绪饱满,有阳刚之气。比现在那些不阴不阳的演唱强百倍,演唱功底更是远在超级女声之上,可直接选送专业组,并保送艺术院校深造。我们期待她有朝一日能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大展歌喉。

杜十娘:我们对她深表同情。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未能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更何况这种背景的女人,谁敢保证在现代社会,她的爱情观就一定不会改变呢。固然我们也相信有“出淤泥而不染”,然时间能改变一切。万一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后悔当年扔掉财富的事,又想捞回来怎么办。为稳妥起见,不能叫她涉足财务,暂时委屈她做做秘书工作,而且要洁身自好,不许狐媚。

魅力指数(很流行,学术不能脱离时代,否则将死在象牙塔):

薛涛———五星级(没有什么争议吧)
  
李师师,陈圆圆,赛金花,小凤仙——并列四星级
 
有好心又好事的快要提出质疑了。问:为什么这四个人恰好就并列,难道就没有高下之分吗?这里面是否藏着猫腻?且慢。这是常识,而且有强大依据。各种电视大赛,参加者都有奖,而且评委一般不怎么非要分出等级,基本上都让观众自己去私下分他一分。成语叫“心照不宣”。地球人不一定全知道,至少中国人应该明白。我们都看过奥黛丽.赫本演的《罗马假日》。最后告别,记者问:安妮公主,您出访过那么多国家,请问您最喜欢哪一座城市?安妮公主毕竟天真烂漫,脱口而出就要说“罗马”,这是她爱情的第一站,刻骨铭心。那机灵的王室侍从官马上低声提醒:各有千秋。安妮公主很不情愿,但只能屈从。当然,她有勇气有真情,还是大着胆子强调“罗马”。我至今仍然佩服她,可我不会向她学习,我不是王子。

社会地位:五人均为成功人士。杜十娘还得加把劲,我们拭目以待,盼她早日成材。

参加大型电视台名人访谈:薛涛,李师师,陈圆圆,赛金花,小凤仙

场面策划及背景:
  
朦胧,古色古香。仕女图。屏风。书法(鲁迅语:救救孩子).有十二位小女孩,平均年龄十岁,演奏古筝和琵琶。

曲目:《春江花月夜》,《梁祝》,《阳关三叠》

语言风格:现代流行语(哇,靠,这两个词就免了)

主持人:请您们五位谈谈各自的出身情况,可以吗?       

五位:(很害羞,互相推诿)......            

赛金花:你好讨厌哦,这是人家的秘密嘛。

陈圆圆:(很扭捏,脸红,眼睛看手指甲)我的祖先,据考证是南北朝的陈霸先。他好好厉害的哦。   ......                  
主持人:请问您们将来有什么打算和计划?想向影视圈发展吗?是否要进军歌坛?以您们的实力,走红很没有问题的。

薛涛:(心事重重)我准备出国深造,学法国文学。

李师师:(很对不起的样子)我可没什么理想哦。只渴望有人象燕青那样喜欢我,我就幸福死了。现在这样的男人好象不多喽。

小凤仙:如果叫我选择,我还是比较喜欢军人一点点。歌坛嘛不太打算去。我准备去领养一只大熊猫,动物好可怜的。

赛金花:说得太好了!现在流行说“爱心”,说“环保”,我打算去治理一下多瑙河的水污染。这是我参加选美大赛的演讲主题。世界小姐,环球小姐,月球小姐我都报了名。上年纪了,还得减减肥,整整容,蛮郁闷.

主持人:您们对现代的静女有什么希望吗?              
 
薛涛:我希望她们多学一些文学艺术,印象派,抽象派也有必要知道一点。提升一下文化品位。
 
  李师师(有使命感):这样才象淑女嘛,比较上档次。

  陈圆圆(气愤):我希望她们会见外国朋友的时候,说自己是日本人!  

赛金花(撇嘴):哼。我就看不惯她们那打扮。应该少吃点摇头丸,买几件进口意大利法国时装,最好是阿玛尼,迪奥之类。别老把“静”字写在脸上影响环境。烦。晕!

小凤仙:我严重支持!

主持人:最后,请你们用一句话概括一下你们感受。

五位(异口同声):还是让我们快点回去吧。这样说话羞煞我也!谢谢。

参加小报记者访谈: 杜十娘

记者(傻坐了两个小时。煽情一个小时)


杜十娘(哭了两个小时,有声无语)

记者:还是用一句话概括吧。           

杜十娘(神经质地站起):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对不起您们在天之灵!还是让我去死吧!......



茹茹公主的玩具

茨威格站在了托尔斯泰的墓前。这里低风吟唱,是逼人的宁静;墓的朴素,穿透人的灵魂。俄罗斯以最简洁淡雅的,几近中国古典艺术的手法,收藏着他们的瑰宝。

倘若陵墓是足以让人审美的某种文化的沉淀物,那么,远在俄国的那座长方形的小土丘,颇类似于中国的一首温婉的小诗,甚或,一幅疏朗的水墨画。这样的审美关照,把托尔斯泰和我们的文化拉近了距离。我们快要倍感亲切了。按照“爱屋及乌”的原则,爱托尔斯泰,则爱其陵墓,所以我们能够怀着思古之幽情,赏鉴水墨画一般去讴歌那小小的土丘。但当我们把这个原则倒过来,矛盾出现了:依据我们的陵墓价值论,那实在不过就是小土堆而已。而国人的思想,大凡想到陵见到墓,和茨威格是不同的。因为茨威格的畅想里,并未暗示他有想看看里面藏着什么的念头。或许是不好说吧。这一点,倒象中国人的脾气,因为我们追求含蓄。但是我们不象茨威格那么呆板,我们知道什么时候不该含蓄,谁说我们尚中庸之道呢。所以,国人看见陵,等而下之——冢和坟的时候,在赞叹其巍峨之后,一般会很直爽地把自己的奇思妙想说出来:那里面一定有好东西!而所谓“好东西”,大概是由于喜欢龙袍(肯定不是由于喜欢梵高)罢,首先应该指的是金子。考古学家比较容易想到或者盼望青铜和奢华。我们的文化在这一点上,和诗歌绘画艺术的刻求空灵相反,更为接近西方巴洛克风格。所不同的是,巴洛克的富丽堂皇在地上,而我们的在地下;换言之,巴洛克是给活人用的,而我们的是给死人享受的。当然,我们地面上也有金碧辉煌,可不知为何,慢慢地少了许多,也就只好到地底下去挖。

我们的文化教会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取向,表述得通俗一点,“坏事”变“好事”。——也许是《西游记》太深入人心的缘故。现代的坏事变好事还有一个称谓:吸取教训,或“交学费”。而考古,是这一价值观念的最好的版本之一。它的“坏事”是已成传统的自古以来的盗墓,“好事”则是因为盗墓而引起重视,从而发现大量的国宝——比如“唐三彩”,虽破坏远比获得更多,但毕竟有所获。那么,盗墓贼就可大言不惭地说:我们不盗你们还不知道有这国宝。

文物能体现价值观念的胜利,而文物之所以为文物,乃是它无穷无尽地承载着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可以看作形象的文化。当现代人喜好将什么都能和女人和爱情关联起来的时候,有一个可爱而美丽无比的小姑娘宛如忧伤的天使般降临。她的到来,迎合着现代人的价值取向:浪漫,美丽,富有,贵族。她的名字叫“茹茹”,身份是“公主”。
   
茹茹公主是足以让现代人妒忌的典范。如果有人在捞到钱以后想变变身份,例如,想过一下贵族的瘾,改一下血统,那么,茹茹是不可仿冒的正统公主。如果有人满嘴洋泾浜式的英语,便误以为自己非中国人,那么,茹茹公主本来就黄头发,蓝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她倒是真正中国人。她的民族——柔然,现在已消失在历史的隧道里,或者融入到其他民族。见过她墓室里的壁画像的人们,无不震惊于她的美貌!沉鱼落雁这样的词,在她的面前已因黯然失色而俗气。——当我凝视这从远古飘然而至的少女那恍如梦幻的形象的时候,我忘却了时间与空间的存在,她那灵动的裙幅无可遏止地让人去想象《天鹅之死》的悲怆,她的面容和气质让我头脑里莫名其妙只能去联想一个人——凯瑟琳.赫本。历史与现实同时交汇在一个点上,我感觉我已非我。我忘记了自己是谁。我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存在有何意义。这个古代小姑娘瓦解了我所受到的一切历史文化文学的渗透。我已经不能组织语言来描述——语言的苍白无力暴露无遗,只剩下极少的关于她人生的断片。

东罗马拜占庭帝国,君士坦丁堡。从遥远的丝绸之路走来一支骆驼队,君士坦丁堡是他们的终点站,他们来以物易物,替女儿选嫁妆。

东魏,北方,大草原。这一天,草原的风很活泼,阳光也温柔。一个小姑娘躲在草丛里玩她刚得到的玩具。原来她的父母——可汗和王后刚从远方回来,但她顾不了那么多,抢过礼物就跑到草原深处,兴奋地抚摩着那两个双胞胎似的小东西。她担心地四下看——这时候,有人来了,小姑娘藏起了自己心爱的玩具。这一年,她五岁。这一天,她的幼小生命作为化解战争的工具连同她的玩具与历史维系在一起,结束了天真烂漫的童年。几天后,一支来自北方大草原的送亲队伍,浩浩荡荡开向中原。

这是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的真实的一幕,也是为数不多的外民族对中原的和亲。这一幕后来化作绚丽的古代壁画挂在公主的地下寝宫。

我向来的写文章的习惯,就是漫不经心,也爱好调侃。这对于喜欢优美文字的人们,无疑是一种折磨。中国人向来喜欢瞻仰皇陵,每每见到,便肃然得有些要起敬了。但那“敬”里面恐怕珍藏着一点刘邦式的羡慕,或者,直接表达为“有好东西”。至于孙殿英盗东陵,见到慈禧那面还若桃花,他便萌生了除金子之外的别的想法。如果让他站在托尔斯泰的小土丘前面,无疑是一种残忍,这军阀倒让人颇要油然而生怜悯。茹茹公主打乱了我的语言模式,让我欲调侃而不能。所以,我一写到她便绕着走,而写到她时,却又在简单的时序上发生错乱。我现在终于深味了茨威格为什么会把托尔斯泰墓称为“逼人的朴素”,“让人屏住呼吸”。

所以,茹茹公主让我感到任何一种文学的描写都是可笑的,抒情更是无聊。我将我的文字还原,这样,我才能将她的故事简单地继续下去,否则,我连简单也做不到。这样一想,我感觉调侃更让我轻松。 中国的古文化,有至少三分之二(这是我的瞎蒙)是埋藏在地底下的。而这三分之二,最主要的是陵。陵者,帝之墓也。由此诞生了世界第一的,等级建制最为完备的陵墓文化。正如法国人不知拿破仑,美国人不知华盛顿,中国人不知始皇陵是不可思议的。

当我们对皇陵高山仰止的时候,尘封在历史深处的悲凉往往被冲淡了。而当我们津津乐道于和亲的完美的时候,“面子是中国人行动的纲领”又被颠覆了,在这里,发生了一个悖论。历史似乎对送美人出去感到自豪,所以大书特书,因而有王昭君,文成公主,因而有“香冢”;而别人送美人进来,我们似乎感到无所谓。——如此一来,茹茹公主的名字,宛如她那巴洛克般金碧辉煌的“宫殿”,自然湮没于荒烟蔓草之间越千年而鲜为人知,直到公主的玩具划破夜的宁静而横空出世!

在公主的小小玩具面前,世人应该象茨威格一样屏住呼吸——这是两枚东罗马拜占廷帝国金币。一枚金币的正面是查士丁尼皇帝半身像,头上戴皇冠头盔,身披战袍铠甲,右手持标枪,左手持盾,背面是胜利女神像,侧身向右作前行姿态,右手持长柄十字架,左手持盾,头部与十字架之间有一颗八芒星;金币正反面都刻有罗马铭文。 另一块金币是东罗马阿那斯塔一世皇帝时期所铸。 

这两枚拜占廷金币,作为茹茹公主的贴身避邪宝物,出嫁后自然被带到了中原贵族高湛的家中。茹茹公主十三岁凄惨的死后,也作为重要的随葬品被送进地宫。现在,我的深层意识里,淡去了关于国宝关于文物承载价值的一切,淡去了所有的文学赋予的关于公主的美丽童话,只残留下这个古代小姑娘的忧伤小天鹅般的形象。五岁离开她美丽的大草原,幼小的生命不堪承载的重量,和中国古代其他公主凄惋的命运一样,十三岁即夭折,整个生命浓缩在两块小小的金币之上,娇小的身躯化做绚丽的壁画,深埋于暗无天日的地下。真可谓“独留青冢向黄昏”。当无数人眼神痴迷地惊诧于地宫的豪华,鉴赏那精美的壁画,感叹那古罗马拜占庭金币眩目的光芒的时候,有谁关注过这小姑娘竟有着如此沉重的生命存在呢。


茹茹公主的玩具(续)

曾写过一篇《茹茹公主的玩具》。平素也爱孔方,但这一次却并非因为爱茹茹之玩具,虽然是金子做的.无他,有所感而已。 我历来怕死,大概是见过死亡之故。

以茹茹公主五岁之小小年纪即作为国家的礼物而入中原,曰“和亲”,后又青春年少而亡,虽地宫宛如巴洛克般辉煌,但无论如何不是一件让儿童好玩的事。--谁家的孩子喜欢到地底下去玩呢。如果加以讴歌,则略显大人之无聊。

近日得清浅女士之评论,曰:“......得此千古一歌,茹茹公主不枉此生了。”_____女人总是每每令我感受善良,这世界因为有女人而倍添美好。

然考古学家潸然泪下,我还以为是对着茹茹公主这小女孩一洒同情之泪,不料是因为自己在阴森的古墓里找东西找了几天几夜太辛苦,于失望之余居然又于意料之外找到金子了。而那金子竟然是外国的,而且是古代的外国 —— 古罗马之拜占庭的“金”而且“币”。



语言心理

现在的时代,要想写不朽的文字,那简直无异于痴人说梦。写速朽文字才是我等的本分。然而,这恐怕也难。写什么?还有什么没人写的吗?

我又想到我母亲。从她那里去寻找。这足见母亲之伟大。我在前面的文字里提到过我的出生,那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甚或比别人更为普通,决非象刘邦,出生得那么轰轰烈烈。我现在回想,假如我呱呱坠地的时候,母亲那象征性的一拍,而我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句话是:哈罗!那么后面的结局,要么母亲立刻掐死我,要么我把母亲给气死。这灾难不亚于狸猫换太子。幸好我的出生也是传承有序。所以,我幸哉一中国人也。    

国人对法国的理解,容易联想到的词汇是巴黎,铁塔,时装,香水;学过文学的可以想到雨果和《巴黎圣母院》,巴尔扎克和<人间喜剧>,有谁能想到法兰西人对法语的热爱否?普鲁士攻占法国,我们从都德那里知道了他们失去语言的极度痛苦,却难以理解为何如此痛苦!很有意思的是,在曾被拿破仑铁蹄践踏过的俄国,我们从托尔斯泰的巨著里却见到大量的法语!拿破仑在战场上遭遇了西伯利亚强烈风暴的阻挡,在精神上却不费吹灰之力让俄国上流社会以讲法语为荣!谁是胜利者?现在我们可以理解托尔斯泰的奇怪手法和良苦用心。大哉,托尔斯泰!

这一日,我遭遇了曾遭遇过的一位女士。她差点让我对女性的尊敬毁于一旦!她在自我介绍上赫然写着,用英语,我看出了她的自豪:“如果你要和我交流,请最好用英语!”我马上产生了联想,假如大洋彼岸的约翰和史密斯聊天,而约翰一张嘴就声明:“假如你用汉语和我讲话,我会很荣幸!”其结果会如何呢!我辈亦曾苦学英语十余年矣!后入大学中文系,英语很理直气壮地忘记殆尽。这女士让我很是气苦!我一直有很顽固的理论:学外语是有必要但无自豪感,此其一也。用脑袋“装进去的”是知识,用脑袋“想出来的”,是才华,此其二也。而英语是“装进去的”,而汉语却每每让我能“想出来”一点!但是,我是绅士,不能失了风度,故,我心里揣着鬼胎,脸上奉献虔诚,此番不做真小人,而为伪君子:“尊敬的女士,第一次来,我被您的学识吓住了。我这是第二次来,希望能给我机会!但我学的是“国语”,可以吗?”这个故事的结局,我敢很浪漫主义地肯定,那一定是大团圆!这女士一定会兴奋好几天。而我却享受了从未有过的快感!没想到做恶人竟如此容易,而且讨人喜欢!  

国人对头发的热爱可谓自古有之。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满清入关,多尔衮铁骑过处,紧跟着的就是种辫子。为了保住头发,国人却没有保住生长头发的方寸之地----脑袋。三百余年过去,革命党人,为光复中华,来剪这辫子,历史却向相反的方向上演---革命党人自己掉了脑袋!岂只是脑袋!革命家秋瑾女士还被清兵挖了心肝炒食净尽。 原来人们早已热爱这辫子了!不多年以后,日本的手法倒与满清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记住了八年抗战,却健忘了这异曲同工!

都说世界上最具有幽默感的是英国人,最缺乏幽默感的是日本人,但这一回东洋却一不小心大大地幽默了一把!我们化用一句名言来看它的壮举:东洋人也就是日本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有何贵干?来种庄稼!东洋人也就是日本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有何贵干?来教中国人民学文化!学何种文化?免费学日语!这就是历史上日本的东北大移民,即强行屯田于黑龙江。而此时,距八年抗战尚远矣!足见大和民族之“耐性”!然而,什么事都有两面性。在“教”中国人学日语的阳光很不灿烂的日子里,鬼子的耐性荡然无存!可能是因为“免费”?日本人其实也是很爱钱的。也可能是东北人“不听话”?总而言之,从明王朝开始就“不远万里”过的倭寇,大发其怒矣!他们对中国人的这种不好学精神极为不满。为了让中国人好好地学日本外语,鬼子很“辛苦”。他们任劳任怨地烧中国人的房子,披星戴月地驱赶东北老百姓,让他们无家可归。到最后,东洋人的好耐性和很不好的耐性,都达到登峰造极!他们亮出了早就想亮出的捂得发烫的教具:刀和枪!而在日本之前,普鲁士用这种教具教过法兰西,法兰西又用它去教俄罗斯。这一次,“不学免费日语”叫无数国人付出了生命的巨大代价!


冰冷的生命

夜阑人静的时候,可以收检一些东西。这个世界其实有很多声音,喧嚣也罢,呐喊也罢;总之,只要有声音,何苦问回响。文学的宿命,自古亦不过如此。

然文学在吟颂才子佳人,亦或悲天悯人的时候,往往要与现实取一定距离,有理论家命之曰:荒诞与幻化,如《红楼梦》;且赞之曰:美极。殊不知那曹雪芹早已撕心裂肺,岂想苟活于人世。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去请教住在四面悲风的茅屋里的杜甫,他尊意若何。就好比抚摩小孩子的跌伤,而那小孩偏又在快要倒塌的破教室里冻着,夸奖道:跌得好,我就是这么跌大的。对于住窑洞的人们,要让他们继续惬意地住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赞美那窑洞冬暖夏凉,比别墅好。君不见别墅都不太乐意修建在喧嚣的城里?
  
最近这几年,各界的情怀可谓大矣,因为眼光都看得远。所谓超脱,也不过如此。我辈理当欢呼才是,否则何以潮流耶。有识之士们收获了自己的收获之后,很惬意地,开始来拯救世界了,看上去的确很美。我辈孤陋寡闻,竟不知天下有如此之多需要救的。先是拯救濒临灭绝的生物,救的办法就是给它们找名人来领养,动物死,得其所矣。恰如古代给烈女立牌坊,不但家族深感荣幸,家乡也尽享出名人之乐。后来又拯救国粹,如京剧。京剧的确要救它一救,那倒不是因为我是票友我就深表赞成。国外的优秀之处何妨一学?如歌剧,似乎盛行的时间和我们的国剧也相差无几,但又似乎比我们的京剧存活得好。最近几年,外国人来中国学京剧艺术乃至于中国文化的较多,京剧出访英国也大获成功。尤为让人惊讶的是,他们居然能看懂,且对京剧的服装之美赞不绝口。“仓廪实而知礼节”乎,这条古训很有用,如果洋人这一点做得好,我们要知道这句话出自中国,考证时别忘记。 

有一种东西,拯救的时间最为悠久:文物古迹。不但我们救,外国人也救多时矣。拯救文物古迹的过程颇具喜剧性,倒酷似一种竞赛。一边在救,另一边在盗。当然,中国古代有一位国君就是靠挖古墓振兴国家的,可以呼之曰“盗墓专家陛下”。照这位陛下的执着精神,谁敢与之抗衡?《蒙娜丽莎》也是被抱来抱去,达.芬奇要是知道,可能会后悔画这名画,让淑女蒙羞。人类创造的文化越多,拯救的代价就越大,效果反而越小。不亦悲乎。

  我们的关于“拯救”的历史不可谓不长,且救得远。传统时代,我们喜欢去救一救月亮,当她被天狗吃的时候。那天狗也通人性,知道我们爱救,它倒常常来吃,以满足人们的爱心。说来也怪,就这么一直救将下来,得救的反倒更加少。例如节日,从前,我们的节日不能说不多,而且和吃有关。例如,端午节,寒食节......节之又节,不知有些节日的消亡令古人伤感否,疾呼否。如果有,那今天的拯救传统节日倒也传承有序。

有一点古人稍逊风骚,盖当今乃商业社会,讲求的是竞争,以故洋节日也大肆入侵,或者,我们自己去迎侵。法兰西也是很自尊的民族,但麦当劳就好象水蛭一样,死死地吸在香舍丽榭大街上,而且是凯旋门附近。这恐怕让拿破仑这位一向以征服他国为瘾的伟人泉下疾呼冤枉。何以为然?因为他的征服靠的是铁蹄,而现在人家凭的仅仅是鸡腿。斯亦倒退也哉。

  我们前些年,是颇喜欢反省传统文化的。反省的结论是惯用的高度概括:我们的文化是饮食文化,西洋的是性文化。那意思是我们喜欢吃,而且吃的水平高。诚然,中国人的确喜欢吃,少数人已经吃到仅仅剩下“龙”,还算是龙的传人吧。但依据大多数人之常情,大凡人越喜欢某种东西,可能倒是缺乏的缘故,强迫他承认这是文化,似乎在“锦上添花”之前,省略了一个过程。即如去向挥汗如雨而又食不果腹的人们宣扬拯救大熊猫,实在徒劳,却又责之以毫无爱心,悲悲乎唯己欲拯救苍生,环顾四周,连苍生在哪里还没发现。苍生是天狗欲食之明月哉?所以,前些年被吃掉的所谓希望工程,倒是人间的天狗吃月亮。荣幸之至,这一次是真的,决非狼来了。

  洋节日的流行,例如圣诞节,颇令人慨叹生活水准俨然提高,因为这不是关于“吃”的节日。能超越“吃”的层面,不能说不够进步,但参照法国之喜欢浪漫而又高品质,居然屈服于粗糙的麦当劳,似乎有所悖逆。盖法兰西在全世界跨世纪之初偏有所倒退不成?此言近于“言必称希腊”,但古人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才疏学浅如我者流,何妨一攻?如果有识之士愿意屈就下问,即可脏一下尊眼发现,项羽不愿过的“江东”,很多人实不知圣诞节为何物。如果有好心情去统计一下他们的人数,就大可不必劳神少数人喜欢过的洋节日要瓦解吃的节日,因为那大多数正“低级地”和法国人一样,很想吃一点和肚子有关的东西,节日太隆重,有阅历的年长者怀旧一下,那倒是一种铭心刻骨的灾难。那时可原谅他们的无知否?其实他们倒很无知地在和国际接轨,而环顾国内,和吃无关而又花大钱的节日已呈蓬勃之势,早盖过洋人。所以,典礼式的节日气氛,还是等等再说。等到“江东”那些人,特别是他们的孩子,早上起来不只庆幸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不再因为没有可吃可玩的东西而将隆重视为凄凉和残忍的时候,节日就不太劳驾有使命感的人士来拯救了。

  我有时候对“孔圣人”稍有微词,他一边叫人“非礼勿视”,一边参见王后倒也很俗人一般地偷窥。但而今在某一点上证明着他的远见:食色性也。照汉语的特质,善于引申和设喻,将一切非吃之物全以吃而论之,这就创造性地发明了一个词:秀色可餐。也就创造性地将中国之饮食文化与西方之性文化巧妙地结合,并且远远超越西洋。其他的那些秀色被餐,因为大多属“肉食者”之谋,太让没见识的人等相形见绌,为面子起见,暂且省略。单就这非肉食者能一睹为快的车展,车模目前已高歌猛进到上半身全裸的境界。细加审视,餐色者已很从容,决非昔日之委琐神情;被餐者也很端庄,可能是胸前还象征性的用色彩画了一件“天衣”。每每拍起照来,那风采不可谓不自豪。这令我很大不敬地老是要去想想街上的引车卖浆者流和拣垃圾的儿童(没办法,因为自己也有孩子,只能联想这么远,鼠目寸光),他们赤裸上身,小孩则可能赤裸全身,由于长期无缘于“沐浴”,所以倒也很自然地穿着象征性的“天衣”。而此时,旁观的人,观的神情很正常,或许还要惊讶他们的存在;被观的,更加木然,生命已冰冷,毫无知觉。用这样的手法去看那奄奄一息却还未死的民工女被很从容地清扫入殡仪馆,大概也用不着心生怜悯,虽然她还流着泪。天下的“祥林嫂”很多,虽然她们也可能变成“红嫂”,那就等她们变了再说。现在我们要救的,是节日的气氛,它和月亮一样美,以供博雅者赏月之需。


痛苦地爱着凯瑟琳.赫本

人到中年的日子,便是怀旧的日子.女人怀旧,想的往往是具体的初恋情人.而男人一怀旧,首先想的是抽象的"某"个女人---即如我,现在想的就是属于"某".可这个某,却非中国女人.有人或许要教诲我之崇洋.但其实我倒自己感觉自己很单纯.单纯的原因就是:如果国产的电影好看一点,艺术一点,那么,这个某就该是中国女人.然而不幸的很,这女人在大洋彼岸,害得我跑这么远!有人马上就会猜测那当是"梦露",但此梦非我梦.这女人已九十有余,而且死于大家很兴奋地跨世纪之后,即2003年.当总统布什高度赞颂她为美利坚国宝的时候,很多人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她的葬礼,不亚于维克多.雨果,不亚于巴尔扎克---整个国家都在为她举哀.哪怕用尽所有赞美女人的美言来赞美她,我们相信也不会有那位女士来吃醋.所以我就不妨放肆而狠狠地把我的景仰奉献在她的灵前.

然而,当我将如下的称颂和盘托出的时候,我恍然大悟,我此篇非是要给已作古的女人献殷勤,而是很有些不怀好意的种子在偷偷发芽:

高雅的象征,高尚的灵魂,美国的楷模,自由之女神, 好莱坞最高贵的女人,好莱坞第一夫人,电影史上的奇迹---凯瑟琳.赫本.

当我自我感觉我的赞美很深情,很快要回到浪漫的过去,去寻找《金色池塘》的时候,那恶毒的种子已经破土而出:我犯了爱说大话的可爱的毛病,况且还会惹得很多人和我一起来说!很象给赫本“放卫星”,罪莫大焉.更何况,所谓距离产生美,我辈爱慕赫本,乃恨不得自己就是总统以配合她的身份——但据说赫本很平民化,老喜欢和下层人在一起,对苦难者每每加以同情和怜悯,颇令显贵绅士淑女所不齿。这倒和我们的性情不太相同。又加之衣着随便,好穿牛仔和短裤,惹得好奢华的好莱坞很气愤。---但那美国的男女老幼却并非我等这样大度.他们爱好吹毛求疵----尤其对待名人,恨不得完美如玉,略有瑕疵,即大加责罚,和我们是大相径庭.

我常常想 ,凭着在好莱坞的特立独行,将美国女人从小脚式的精神牢笼里解脱出来,也大大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美国的女人们也应该感激她吧?她不也就是有那么一次忘形,超速驾车而被警察罚款。而她骂警察一句就被罚六百万,那美国媒体和公众居然沆瀣一气,都认为该罚!依据曰:谁叫您是我们的楷模——真让我们失望!这样的价值观念和我等确确相距甚远。凭我们习惯的理解,对待名人应该是恭而敬之还须加倍奉送理解的。如果名人或者官人心系打人,则被打者之本分是深表荣幸,却又不能就言自己是阿Q——盖那则被视为不觉悟。然则赫本好象不太领我遥远中国爱她的众多观众的情,她很不爱面子,她忏悔太快,令爱她的人们失望。况且,她也没号称“我某某有人”,这让谁也很难去挽救,心有余力不足。这一点倒很象她的同胞——沃尔玛的女公子,据说乃世界第一富婆,已让希腊女船王黯然失色。不过这女人更具胆气,她非骂而是用跑车去撞人。有一点相同,因为媒体和民众都勾结起来抵制沃尔玛——商人重利轻别离,她认错也快,而且从此做女隐士,很内敛,比陶渊明超脱。

中年人的崇尚偶像 ,究其实也同少男少女并无二致。每追“星”,则不能容忍他人对心上星稍有微词。我辈亦然。赫本以自己超凡脱俗的艺术造诣,荣获四次奥斯卡却并未前往去领一次,是否应该是奥斯卡以她为荣?淡泊宁静于她似乎为本能,而我等俗人,修炼千年,达此境界者廖若晨星。这样一来,逼迫很多好人在贪婪的欲望上面,极为不情愿地要装饰一些“淡薄以明智,宁静以致远”诸如此类的座右铭。——赫本尚可与居里夫人比肩乎?然谎言重复三遍可成真理,又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赫本这心目中的大厦被美式男女这么一指责,开始有些动摇不定。这不是人的痛苦,倒是价值观念的痛苦。然而我等区区,又不能被人呼之曰:象王国维死于文化。

癞蛤蟆与白天鹅的爱情

爱情这东西——当然,爱情不是东西,而是一种高尚的情感——现在越来越成为奢侈品了。这似乎和社会的物质进步成反比。那就是生活水平越高,爱情反而越不容易获得。我敢断言,逮到一次真正的爱情比买一件进口意大利时装(比如范思哲)更难。越是难,大家越发想,这正好应了那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得不到的才宝贵。原来人类喜欢的并非爱情本身,而是获得爱情的过程,只有过程才是最美的。
  
英王爱德华八世当年悲壮地扔掉江山,打着温莎结去娶辛普森夫人,成就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爱情。理所当然,成为女人们的偶像。但是,爱德华国王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模仿的。正如李白,杜甫当初就因为崇拜他,跟着学壮游天下,跑了一年多,跑不下去了,于是打道回长安继续过世俗生活,那就是要求功名来过日子。因而,倘若哪位绅士想讨女人欢心,从而就去学爱德华扔王位一样扔掉别墅和保时捷,去流落街头,说得浪漫一点,叫流浪,再高雅一点,唤做“飘零”,你看看有没有女人敢喜欢你这浪漫。所以,《老鼠爱大米》这俗气的歌是专门替男人写的,意在暗示男人要务实,因为大米是用来吃的,不只是老鼠要吃。这样一来,人类的爱情就自然而然地和动物联系起来。
  
然而人类毕竟和动物有区别。爱情在人类,是理想;而在动物,则是本能。不信你拿着爱德华国王的伟大爱情去向美丽的白天鹅炫耀,请她来鉴赏?那天鹅会很不屑地回敬你:就你们这东西,我们天鹅家族一百万年前就全民皆会了。如此而言,这本能的爱情倒容易得来?其实又不然。天鹅的爱情恐怕比爱德华和辛普森夫人的爱情还难效法。盖爱德华固然丢掉了王位,却用不着抛弃生命。天鹅则不然,它们的爱情是动辄要失去生命的。当天空中有一只离群的孤天鹅或孤雁在发出哀鸣的时候,那凄厉的声音足以让人动容。然人类的同情是没有用的,哪怕你收留它,它也会不吃不喝,思念若渴,最终只能是郁郁而亡,绝对不会想到去爱大米。这是它们的宿命。如果人类发生这样的爱情,就可能出现如下效果:名人这样做,要流芳;普通人这样,要被视为“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所以,每每见闻到有人在悲悲切切痛怀爱情的时候,我就恶毒地揣想,又在表演悲情了。爱情的悲剧美,其实是讨自己喜欢的,至少把失恋弄得动静大一点,将来怀旧也有经历;否则,现代人的人生将过于平淡。
  
如此而言,没有把爱情化作人类的本能,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与悲悯。而上帝的狡猾之处,在于将天鹅和大雁放在遥远的天际,以做人类爱情的对照。斯也距离产生美乎? 
  
我常想,上帝把天鹅和大雁放在云端,其用意是要监视人类。那么,上帝的望远镜是什么?是为文学也。所以,文学家和诗人乃至于哲学家,即是上帝派到人间的精灵。罗素就把爱情狠很地歌颂了一番。中西方文学更是千百年以爱情为永恒的主题。而中国古典文学更胜一筹,“鸿雁传书”就是流传千古的美丽爱情之梦。翻开唐诗与宋词,李清照陆游那样的“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山盟虽在,锦书难托”那般的美妙诗句,随处可见。锦书者,鸿雁之传书也。这不能不令人慨叹和感悟,原来天鹅和大雁这种古老而又原始的小生命,离我们这么近,这么亲切,简直是人类爱情灵魂的化身与使者。在这里,理想的爱情和本能的爱情完美的融为一体。而李清照和陆游,我疑心就是天鹅和大雁变幻而来的。读陆游的《钗头凤》,每每令我耳边回旋着天鹅那恍若浩渺天际而来的悲鸣。
  
杜甫曰:造化钟神秀。然大自然的奇巧又岂只是神工鬼斧?它在赋予人类天鹅般至纯而凄婉的爱情的时候,又怜悯地给了我们更为容易获得的爱情模式。它造出了一种小巧而美仑美奂的小精灵:编织鸟。
  
这是一种极其惹人怜爱的,可笑又幽默的小家伙。编织鸟对美的追求简直达到苛刻的程度。每天不辞辛劳地将小屋编织得又细密又小巧玲珑,每天把周围的环境卫生搞得一尘不染,好象有上级鸟类部门快要来检查验收似的。末了,还要跑到很遥远的地方去寻觅各种美丽的鲜花来装饰自己的领地,还要做到不时更换。我常常怀疑,这小鸟会不会因为太爱美而累死。因为孔雀就是这样死的。热带雨林每天有雨,而孔雀的精彩全在尾巴,为了不把那尾巴弄脏,孔雀只好趴在雨地里一动不动。而专门靠捕捉孔雀谋生的猎人,恰好就掌握了孔雀这要命的品格。所以,当我们人类在庆幸“好雨知时节”的时候,那俨然是这“傻鸟”的忌日。它的忌日越多,那猎人的腰包就越充实。编织鸟远比孔雀机灵,离人类更近。它们有一个可笑可气的天性,那就是爱情的不正当竞争。也不知是人类在学编织鸟,抑或编织鸟在学人类。雄性编织鸟有两种大相径庭的个性:有的老老实实,勤勤恳恳,时刻筑巢,搞卫生,摆弄鲜花,以此来吸引女性青睐。但尤其不幸的是,它们的这种优秀,成了另一群懒汉编织鸟的偷懒的把柄。当辛勤的这位鸟先生正想甜蜜地收获它来之不易的宝贵爱情的时候,它看到的,是美丽温馨的家被懒汉鸟捣毁,献给“心上鸟”的玫瑰和郁金香被偷走;它看到的,是它的美丽纯情“恋鸟”(不是恋人,这是汉语表达的一大弱点)相向的怒目。它的王子角色被无情地颠覆,被分割为两半:一半在懒汉鸟那里,是傻蛋;一半在情人的眼里,是没良心的好谎言的骗子——因为花倒是它采的,但献花的不是它,装爱情的家也成了别鸟(?)的装修材料!它的爱情鸟投到懒汉鸟的怀抱里去了。正可谓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它。辛辛苦苦收获的,连微薄的希望都不是,只是一个关于爱情的霸王别姬式的悲剧幻梦。编织鸟里有文学家与诗人否?
 
以史为鉴,可知荣辱。而中国古典文学,乃常以自然为鉴。“鉴”到极处,也水到渠成,诞生了中国传统审美理念的最高境界。这就是王维继大成而又开先河的诗画境界“空灵”。而《诗经》和《楚辞》竟然可看作写动植物的书籍。蓝天明月,梅兰竹菊成为我们文化心理之中永不消褪的象征意象。爱美,是人类和兽类的天性。正因如此,有一种《巴黎圣母院》卡西摩多一样丑的动物——癞蛤蟆,被人类忽视了.却也没有彻底忘记它,什么时候?那就是我们感到恶心,感到想骂人的时候,脱口而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此时此刻,这两种极丑极美的生命存在,就好似卡西摩多与拉斯梅娜达,被一念之间拉近了。
 
但无论人们愿意与否,癞蛤蟆其实和人类的关系很近相似之处非常之多。比如,人生病,癞蛤蟆倒愿意帮忙,就算它不愿意,也没关系。我不知道癞蛤蟆为何会对能飞越珠穆朗玛峰的白天鹅有那种近乎痴人说梦的怪念头(难道它会说“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如果有,这只癞蛤蟆将成为癞蛤蟆世界的爱德华八世。由于社会的进步,而进步又常常表现为一种速度的加快,所以,一种爱情模式降临了:这就是快要泛滥的爱速配。说到“配”这个词,人们倒忘却了避讳。因为生物学上一般管动物之间的某种活动叫“交配”,我们人类有“婚配”的说法。这说明人和动物关系密切呢还是人类不当心把忌讳给忘了?无论如何,爱情速配是流行而又流行了,是时尚了。但是,这种爱情,在癞蛤蟆世界,已经成为历史传统几百万年了。其中的杰出代表,是黄山癞蛤蟆。它们每年的千古不变的某一天,一定按照上苍的旨意,来到一个也是永恒不变的速配场所——黄山脚下的一汪水里,用一整天的时间完成一生的神圣使命。同时,也是千古不变地,遵循两条爱情准则:一(为表达我对它的尊敬,姑且称之曰“男癞蛤蟆”),以公平竞争决定谁(这“谁”,指的是某位女癞蛤蟆)将成为自己唯一的妻子。二,面对如此众多的竞争得快要奄奄一息的追求者,雌性却自觉地(还是自发的?本能的?)只做一次选择,决没有再找情人的贪欲。
 
最后,我得出一个不太可能实现的结论:凭癞蛤蟆先生的执着与专一,倒还真的没有辱没白天鹅。


死亡艺术

如果一片黄色的枯叶从秋风萧瑟中飘零,那么,我们的诗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一定能看到悲情。因此,中国文学自古悲秋。一旦翻开唐诗宋词,阵阵萧瑟秋风便迎面吹来。渲染离别场面,没有秋意便不能成句。最终,秋的作用延伸到杀人,那便是古代的“秋后问斩”。把黄叶落地同人头落地联系起来,似乎逻辑性很强。假如在秋风秋雨的烘托之下死得很悲壮,那就有了艺术性。而艺术,是让人欣赏的。欣赏,则产生审美愉悦。悲,是悲剧的艺术;喜,是喜剧的艺术。这样一来,悲与喜虽殊途而同归,都完成了艺术享受。死亡,也就不再可怕,简直值得庆贺。

  古代杀人是否从艺术层面予以操作?极难肯定,但与艺术暗合的可能性较大。所谓“秋后问斩”,细察之,有两层意思:其一,悲秋的文化产生悲秋的心理,此时杀人可获得更大的收益,即“杀一儆百”。在“萧瑟秋风今又是”的环境里,看着别人的人头落地,联想自己的项上人头,不但“悲”,而且“凉”,此时的悲凉似乎的确又不是一件很审美的事情。其二,“问斩”为何偏选“秋后”?这就是农耕文明的特征。选在春光明媚的日子,则大家正忙春耕,“一年之计在于春”,而农业是天下的根本,失天下远比小人物的人头重要。那人头暂时寄放在囚徒脖子上,不急。冬天如何?也不行。这也是文明的特征。稍通历史便知,我们的文明发祥地在黄河流域。这里,地理学又派上用场。以黄河为界,以北的河流要结冰。盖大地冰封,万里雪飘,人们即使有空,想去看杀人的也会大量减少。夏天也是忙的季节。唯有秋天收获以后,有空闲,
但娱乐的方式却不多,而收获的喜悦太需要表达。这层意思,被皇帝捕获到了。杀人如麻的帝君,俨然已成佛,慈悲为怀了。

  因此,当草民山呼万岁的时候,高喊吾皇英明的时候,仔细推敲起来,那逻辑应该如下:没有皇帝,便没有人命令杀头;没有人命令杀头,便没有热闹可看;没有热闹可看,丰收的喜悦便无法表达;丰收的喜悦无法表达,丰收还有什么意义;丰收没有意义,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活着没有意思,还不如把自己的脑袋献给皇帝去砍。按照这一思路,“草菅人命”的成语内涵,即可迎刃而解。由此看来,这杀头其实并不可怕:杀别人,则自己有热闹可观;杀自己,则为吾皇而死,死得其所。死亡到这里,悲剧成分渐去渐远,保留下来的唯有喜剧效果。我怀疑中国闲人的爱看热闹,最早是起源于看杀头,扩而大之,嗜好看一切的热闹。乃至于象阿Q,看惯杀头再看枪毙,已然感到观赏性不足,他失望地说,还是杀头好看。 

  陶潜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万里悲秋的民族,其实极能从悲中寻乐。而这种乐,又非同于查尔斯.卓别林的悲喜剧。那就是,乐得有些麻木,有些呆滞,有些茫然。乐完之后,随之而完的就是悲也似无。天地之间倒真的白茫茫了。末了,喜剧仍旧继续上演。依然是死的喜剧为最。出乎意料的,领头人居然是秦始皇。所谓“子孙帝王万世之业”,活着有江山,有江山就有杀人的权力,始皇帝自然不想死。他梦想长生不老的奇想,前往蓬莱仙山寻不老药的壮举,成就了中国最大的流传千古的死的喜剧。喜剧效果之一:急着生同时也急着死,皇陵尚未建成,他就进去了。

  与赢政相距不远的项羽之死,自古多悲,令英雄扼腕。有喜剧乎?只要愿意去寻找,仍可发现。只不过这喜剧成分有些蹊跷,近乎于小孩子的恶作剧。以下是《项羽本纪》的一段译文:

  项王渡过淮河,部下壮士能跟上的只剩下一百多人了。项王到达阴陵,迷了路,去问一个农夫,农夫骗他说:“向左边走。”项王带人向左,陷进了大沼泽地中。因此,汉兵追上了他们。项王又带着骑兵向东,到达东城,这时就只剩下二十八人。汉军骑兵追赶上来的有几千人。项王自己估计不能逃脱了,对他的骑兵说:“我带兵起义至今已经八年,亲自打了七十多仗,我所抵挡的敌人都被打垮,我所攻击的敌人无不降服,从来没有失败过,因而能够称霸,据有天下。可是如今终于被困在这里,这是上天要灭亡我,决不是作战的过错。今天肯定得决心战死了,我愿意给诸位打个痛痛快快的仗,一定胜它三回,给诸位冲破重围,斩杀汉将,砍倒军旗,让诸位知道的确是上天要灭亡我,决不是作战的过错。”

于是把骑兵分成四队,面朝四个方向。汉军把他们包围起几层。项王对骑兵们说:“我来给你们拿下一员汉将!”命令四面骑士驱马飞奔而下,约定冲到山的东边,分作三处集合。于是项王高声呼喊着冲了下去,汉军像草木随风倒伏一样溃败了,项王杀掉了一名汉将。这时,赤泉侯杨喜为汉军骑将,在后面追赶项王,项王瞪大眼睛呵叱他,赤泉侯连人带马都吓坏了,倒退了好几里。项王与他的骑兵在三处会合了 。汉军不知项王的去向,就把部队分为三路,再次包围上来。项王驱马冲了上去,又斩了一名汉军都尉,杀死有百八十人,聚拢骑兵,仅仅损失了两个人。项王问骑兵们道:“怎么样?”骑兵们都敬服地说:“正像大王说的那样。”

  这时候,项王想要向东渡过乌江。乌江亭长正停船靠岸等在那里,对项王说:“江东虽然小,但土地纵横各有一千里,民众有几十万,也足够称王啦。希望大王快快渡江。现在只有我这儿有船,汉军到了,没法渡过去。”项王笑了笑说:“上天要灭亡我,我还渡乌江干什么!再说我和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西征,如今没有一个人回来,纵使江东父老兄弟怜爱我让我做王,我又有什么脸面去见他们?纵使他们不说什么,我项籍难道心中没有愧吗?”于是对亭长说:“我知道您是位忠厚长者,我骑着这匹马征战了五年,所向无敌,曾经日行千里,我不忍心杀掉它,把它送给您吧。”命令骑兵都下马步行,手持短兵器与追兵交战。光项籍一个人就杀掉汉军几百人。项王身上也有十几处负伤。项王回头看见汉军骑司马吕马童,说:“你不是我的老相识吗?”马童这时才跟项王打了个对脸儿,于是指给王翳说:“这就是项王。”项王说:“我听说汉王用黄金千斤,封邑万户悬赏征求我的脑袋,我就把这份好处送你吧!”说完,自刎而死。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几个要点:第一,项羽本可以活得好好的,却选择死亡;第二,选择死亡的因素是他认为“天亡我”;第三,“天亡我”源于那农夫将他骗到了大沼泽地,绝境也。但他竟然从绝境中逃了出来!“天亡我”是天意,从绝境逃出也可谓天意。而项王选的是前一种。这种选择是反常的还是正常的?我们可做一假设:假如是刘邦,他会怎么办?他会冒死回去杀了那农夫再逃命。只要有生路,绝不会想到死。让项羽认为是天意要亡他,有两个因素,一是其性格,所谓“性情中人”也;还有一个因素,而这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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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七月 04, 2006 7:0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阮籍应当是女人们的偶像。他有女人缘。

问好魏晋风度
从另一个则面又重复一次的认识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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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府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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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七月 04, 2006 8:34 pm    发表主题: 谢谢 引用并回复

斯厚人 写到:
阮籍应当是女人们的偶像。他有女人缘。

问好魏晋风度
从另一个则面又重复一次的认识了你.


哈,问好斯厚人!此句调侃而已,文章不过玩玩,不可当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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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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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8:34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眼泪的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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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8:36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厉害呀~~整出这么多文字来,给眉儿做个帐篷呀,眉在你的帐篷里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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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府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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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9:02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余清眉 写到:
眼泪的妙用


呵呵,问好清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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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9:03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余清眉 写到:
厉害呀~~整出这么多文字来,给眉儿做个帐篷呀,眉在你的帐篷里休息一下



好嘛,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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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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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我!I mad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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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一 七月 10, 2006 9:16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锦上添花式的眼泪的流行,的确似乎快要将雪中送炭的眼泪淹没。我辈何不反其道而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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