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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打长沙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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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姚小远]
姚小远作品集

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四品府丞<BR>(封疆大吏也!)


注册时间: 2005-08-15
帖子: 309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六月 27, 2006 11:17 pm    发表主题: 开枪,打长沙的屁股! 引用并回复

我在宝鸡收审站的时候曾经听到过一个比黑色幽默还黑色的事情:有天晚上一些收审人员逃跑被武警哨兵发现,鸣枪示警后一个家伙还跑,结果在他爬墙的时候,被武警哨兵一枪击中。这哨兵的枪法简直神勇无比,黑灯瞎火竟然一枪就打中了逃跑者的睾丸,把这家伙给打成了“独头蒜”。


2006年6月下旬,就是我听到“独头蒜”的故事十七年后,湖南长沙警方在闹市区挂出了下面内容的横幅:“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抓获飞车抢夺现行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0元”,并且警车喇叭不断通告如下:“尊敬的市民朋友,我是芙蓉巡警110,打击“两抢一盗”人人有责,对于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市民抓获飞车抢夺现行犯罪嫌疑人的,我们重奖5000元。”看到这里,我好象听到了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里德军司令部的广播,请原谅我没有对长沙警方有不敬的意思,但是我此刻的感想的确如此。

芙蓉区是长沙市繁华商业区域,也成为飞车抢夺者作案的首选区域;在一座长沙这样的省会城市进行这样的宣传而且准备一旦遇到飞车抢劫拒捕者就当场击毙,我不禁对长沙警方的豪气、霸气和草菅人命的勇气佩服得五体投地。


暂且不论飞车抢劫拒捕者该不该死,就这当场击毙一项就让人毛骨悚然。我们可以设想一下长沙警方当场击毙飞车抢劫拒捕者的情境:拒捕者抢夺成功,遇见警察夺路而逃,警察喝令其站住其依然狂奔,于是警察果断开枪,当然是朝拒捕者开枪,但是我们不可能奢望长沙警方各个都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那一枪就只击毙拒捕者而不发生跳弹或者误杀甚至击破群众睾丸—极有可能是屁股的情况发生,因为芙蓉区毕竟是长沙的繁华商业区啊。如果是这样,那么长沙人民的生存环境必然更加险恶,因为抢劫毕竟只是舍财,而警方当场击毙的尚方宝剑要的则是命啊!

我们再回头来看那些飞车拒捕者该不该死,他们很多属于青春期无所事事的躁动,是他们残酷青春的一种下意识冲动,他们很多并非十恶不赦,但是因为抢夺而且逃跑拒捕就要被击毙,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了。我从来相信并且认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结果和代价,但是,我决不认可对于某一个生命的随意剥夺,生命是神圣而且永不再来的,谁又有任意剥夺它的权力呢?即使是罪犯,但是他们很多也罪不致死!


一方面,社会对于警察的过度使用公权充满忧虑,一方面,又因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一些损害就鼓励、支持或者简直是赞美、呼应公权的极致滥用,这才是我们这个社会目前最危险、最让人担忧的地方。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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