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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无火可烧阿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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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度[魏晋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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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四品府丞<BR>(封疆大吏也!)


注册时间: 2006-06-09
帖子: 480

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六月 11, 2006 12:51 am    发表主题: (原创)无火可烧阿房宫 引用并回复

我一提笔,——写文章喜欢如此开头——方觉察出自己犯了一个简单又可笑的错误:我手里无笔可提,是在打字。看来,习惯的力量不可谓不强大。习惯得悠久,即可造就传统。

当我们神圣乎要写出天下文章的时候,而实际上就是在写字,写得最好的,是王右军。他的字,已经好到这世界无处安放的程度,只好珍藏在地底下,那就是一个女人的墓里。这女人,很著名,通常称为武则天。然王羲之的字虽为天下极品,他却也并非自傲,能设想到自己写出的那不太多的字,居然能惹得爱字的人们从他死后就开始挖墓来搜寻。到后来,挖得很上瘾,就算是藏在武则天那样的厉害女人那里,大家也不怕。这一片字叫《兰亭集序》。这《圣经》般的字离我们遥远如天上与人间,吃饭的时候并非要想,今天你背了吗?但吃饭却会遭遇这样一个简单的字:呸。而此时,我们的牙,已经很痛苦。“呸”并不见于王羲之《兰亭序》,它酷爱在以下两种所谓人生况味里现身:一是对失败者,而偏又不是自己打败的,上前去“呸”他一下,以昭示勇武尚存;一是对自己的落败,给予高度的评价,而胜者之胜,似乎“不武”,因为他到底没有“岿然不动”,所以回头去“呸”他一下,表达精神上的蔑视。

窥探史册,每有刀笔吏。笔与刀沟通,言笔可杀人,而实际的情况是每每要“借刀”。笔的奇妙用途还是写字与画画。如此看来,刀之力量,在杀人;笔之力量,倒在鞭尸——即属“呸”之类。“呸”的力度仿佛微弱,但有不二法门支撑,亦可强大,甚或远胜于刀。君不闻阮伶玉耶?盖在“呸”之际,昂昂然玉成了下里巴人向阳春白雪的升华:“呸”而习惯,“呸”而传统。看似渺小的东西,其实也伟大;或者,看似伟大的东西,到底也渺小。恰如爱因斯坦以爱情来诠释深奥的相对论:你和你美丽的姑娘呆在一起,你感到时光短暂;你和我坐在一起,度日如年。

文字写在纸上即为语言。堆放于尘世,则为历史。而历史总以最轻松的方式,开着最沉重的玩笑;文字的另一形态——文学,则笑嘻嘻地替历史淡妆浓抹,合谋而为传统。传统是习惯的总和,它的伟力在于产生历史惯性,隆隆地轧过地面,产生的尘埃弥漫了历史的天空。尘埃落定,残留的是永恒。在这永恒之中,有一个天真的,调皮的顽童,信马由缰地玩耍之后,头也不回地远走了。但他的厄运,因为他的天真与率直,注定要纠缠他千年。史册赫然在目,文学更以其出乎意料的风力,卷起历史的尘埃。杜牧的一篇《阿房宫赋》,以超越历史的“呸”的力量,在历史“呸”过之后,让世人坚信了一个铁的事实:项羽火烧阿房宫。此举的罪恶,不下于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历史的罪人,批判历史虚无主义必举的反面材料——这就是项羽。

当考古学家怀着寻找佐证(佐证什么?)的心态,挖开阿房宫遗址的地层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始料未及的一个奇迹——遗址里毫无火烧的痕迹!而这奇迹,让人失落?让人兴奋?按考古学的最简单的常识,凡火烧之处,无论年代长短,只需用最简单的考古手段即可测出,何况他们用的是当今最先进的考古技术!盖项羽向西攻入咸阳之际,阿房宫才刚刚开始破土,唯一的一座宫殿也只是搭起了一个空架子。项羽烧它近乎无聊。且项王正在日理万机,收获胜利的喜悦,有值得一烧的等着他——咸阳宫。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大量火烧的痕迹。所谓“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倒真的成了餍足神话的人们的永不磨灭的神话。科学虽可用,似乎并不可爱。

这一惊世骇俗的,让人很难接受其伟大的伟大发现,以至于让我们权威的女考古学家在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后才练着胆气向世界打开了神话的大门(科学家毕竟死脑筋)。谎言建造的精神大厦往往要比真相更为逼真,更为牢固,难怪她在央视接受访谈的时候,很害羞很对不起大家似的说,项羽烧毁的,是一座并不存在的阿房宫。然项羽已去远矣——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总得有人来背负沉重的历史。——填补空白乎?
选择谁?

科学毕竟是科学,它的对真相的固执,无情地撕裂了历史的无情。然而,它能逆转历史的无情否?能脱下文学给项羽穿上的外衣否?这正如曹操,虽有鲁迅为之辩,然长期以来,戏曲舞台上,人们心目中,那苍白的脸谱,何其踊跃,何其触目!所谓审美欣赏的价值取向,一如旧时代女人的小脚:开始则怕痛,痛到某种时候,怕的是不痛,因为失掉这种痛,也就失掉做女人的资格——只不过是一种习惯了的习惯尔尔。当考古学家打开尘封得已太悠久的真相的地层的时候,仿佛确凿有一个帝王的鬼影躲在阴森的角落里冷笑。成王败寇的史观亦将与文学苟合千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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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天,你是斑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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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555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六月 13, 2006 8:37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我一提笔,——写文章喜欢如此开头——方觉察出自己犯了一个简单又可笑的错误:我手里无笔可提,是在打字。看来,习惯的力量不可谓不强大。习惯得悠久,即可造就传统。

啊?笔尖在心思里流淌着呢~~~~哈~~打键盘是打开心思的穴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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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府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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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06-06-09
帖子: 480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六月 13, 2006 10:55 pm    发表主题: 谢谢啦! 引用并回复

余清眉 写到:
我一提笔,——写文章喜欢如此开头——方觉察出自己犯了一个简单又可笑的错误:我手里无笔可提,是在打字。看来,习惯的力量不可谓不强大。习惯得悠久,即可造就传统。

啊?笔尖在心思里流淌着呢~~~~哈~~打键盘是打开心思的穴道呢



见笑!魏晋好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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