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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姚小远] 姚小远作品集 四品府丞 (封疆大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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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三 五月 24, 2006 10:00 pm 发表主题: 自杀的人民上不了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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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勋是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东风货车往西安跑运输,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本来张建勋是可以不自杀的,自杀的张建勋有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还有一些未还的债务,从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车跑运输来看,张建勋对生活曾经充满美好的向往和憧憬。但是对生活有着美好向往和憧憬的张建勋还是以服毒的方式走了,留下了他的债务和孩子给弟弟,留下无数的伤心悲哀给他的好友亲人—但是,了解了张建勋走的原因之后我们却无法谴责他的怯懦和自私,我们会为他的走而愤怒而激动而不平而想使劲呐喊—每一个中国人的灾难都是我们自己的灾难,我们不能、也无法无动于衷。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
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张建勋分期付款买车六个月后,当他开车经过连霍高速潼关高速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的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和潼关县公安局的一位张姓队长带人强行拦住。之后,把他的货车从高速上押到潼关县公安局交警队停车场内。在各种手续都十分齐全、合法的情况下,他们执意说张建勋车上装运的电线不合格,罚款5万元。张建勋随即把货主叫了过去出示商品合格证。但是,支忠民却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
在这里,请大家注意这个细节,作为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的支忠民在货主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竟然如此嚣张地说:“要是叫我看你们商品合格证书,我就罚你们5万元;如果我不看,就罚你们3万元!”本来,工商局经检大队要查的是一些无证商品,对于有证商品是要马上放行的,但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却要对有证商品罚得更重,这就不是执法,而是明火执仗的抢劫了,而且是冠以国家名义的明火执仗和抢劫。
经双方讨价还价,张建勋的货车被扣了两天,交纳2.7万元的罚款后才被放行,但并没有出具任何票据,当张索要时,支忠民让他留下电话,称很快会给邮寄过去。
张建勋在被罚款后,西安的一些业务客户认为其太“晦气”,终止了和他的运输业务。看到货车搁置在家,已被银行按揭贷款压得不堪重负的张建勋整日一筹莫展。他曾多次对人说:“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等人,非把我逼死不可!”
于是,2005年12月18日,张建勋在家服毒自杀。
张建勋自杀之后,同样的明火执仗和抢劫依然在潼关发生,张建勋的弟弟张建伟以及很多河南车主接踵遇到,而且罚款金额几乎都是在万字头上说话。
自杀的人民上不了天堂,可是这样的命运除了自杀他又能做些什么。人民从个体上是单薄而脆弱的,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和以国家名义的抢劫和明火执仗,除了摧残自己甚至以生命做代价,他们又能做些什么?!
2006年5月25日星期四
(特别提醒 梦寻黄河网站之黄河论坛域名更改为www.mhuanghe.com.cn) _________________ 我不久就将踏上黄河徒步之旅,想和我一起走的朋友可以留言到:[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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