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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刚刚逮着 冤魂早已成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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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知州
(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五品知州<BR>(再努力一把就是四品大员了!)


注册时间: 2004-07-26
帖子: 165
来自: 山东省

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三月 15, 2005 12:48 am    发表主题: 真凶刚刚逮着 冤魂早已成鬼 引用并回复

  今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交代了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的犯罪事实。1月19日,河北广平警方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押回,之后押解其到石家庄市郊区作案现场指认时,却从受害者同事口中得知,王书金犯下的凶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新京报)
  
  冤案历史早就有之,但是在法律比较健全的现代社会,一个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年青人,十年前竟然被当作强奸犯执行了枪决,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和可怕,也让人对我们国家某些地方的司法程序公正性感到怀疑。
  
  我国一般的司法程序是: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机关进行审理,作为死刑犯最后还要经过省高院进行复核,层层把关,为什么到最后反而会让一个无罪的人成了枪下之鬼呢?这当中的迷团让人感到费解。
  
  我们知道在我们国家有的时候为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政法机关会出现从快、从速、从重地搞严打,对于一些大案、要案,上级政法部门要限期破案,案件破获以后,特别是一个重大案件的破获,可以让一些警员得以升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的审理终结,也可以让一些检察人员和法院人员办案有功。
  
  办理这个冤案的所有人员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因为你们的错误,让一个无辜的生命,惨遭酷刑,有些错案还可以弥补,但这一个错案已经无法弥补,生命是无价的,一个二十一岁的小伙子,正处于青春年华,可怜十年前就成了冤魂孤鬼,无辜的被执行了死刑,以前人们通常受到冤屈时这样说,我比窦娥还冤,聂树斌确实比窦娥还冤,冤得只能到另一个世界去进行审诉。
  
  很难想像一个没有犯罪的年轻人,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承认犯下了死罪,如果没有当初办理这个案件恶警的严刑逼供,聂树斌不可能承认自己犯了死罪,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什么没有使用DNA鉴定,或者其它的一些科学鉴定手段,仅凭酷刑换来的口供,就判一个人死刑,这不禁让人想到了以前影视中出现的镜头,把一个人打昏,然后再用他的手指去按指纹,以此确定他犯罪,写到这里真是感到有些司法机关确实是草菅人命。
  
  如果真凶没有落网,如果真凶没有逮着,那么这个聂树斌就要永远背着强奸犯的帽子,他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安宁,他的家人还要背着一个罪犯家属的包袱,在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冤假错案给人的打击太重了,重得让人不堪承受。真不知道有多少冤魂在呼号?
_________________
将身置之东流水,任其飘流到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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