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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格拉德福克斯的《告那些坏蛋!》告诉了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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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二品总督总管<BR>(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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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4150

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十二月 10, 2005 3:49 pm    发表主题: 看看格拉德福克斯的《告那些坏蛋!》告诉了我们什么? 引用并回复

在介绍《告那些坏蛋!》这本好书之前,有必要先来说说作者格拉德福克斯是何许人也。

格拉德福克斯是美国娱乐界顶尖的法律诉讼高手,为他腰缠万贯的高收入客户赢得了数以千百万价值计的官司。在此不一一列出长长的客户名单,仅以路人皆知的大姐大麦当娜一人为例就足见分量。格拉德福克斯也曾在“硬拷贝”“今宵文艺”“早安美国”等一系列电视节目里作为法律事务专家亮相。

格拉德福克斯写的《告那些坏蛋!》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了法律诉讼的过程原则和花招陷阱,为读者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视角和忠告。前次已在“不要让你的吊桶落到他的井里”一文中有所提及,现在再化一些篇幅来介绍作者的一些观点。

首要问题是要不要提起诉讼?当一个人准备要走上法庭时总是有他或她的某种道理。在这位准原告先生或女士走进律师写字楼前,格拉德福克斯特别忠告:要冷静下来,要明白法律诉讼是一种商务活动,要权衡得失轻重。尤其是要详加分析投入产出。不要奇怪他把法律诉讼当作投资来看待。他能说的那么直爽那么坦白,正是在为当事人着想。如同你要买一只股票,一定要预测可能的回报和风险。千万不能一相情愿地认为买了股票一定涨一定会发财。必须要审慎地对你可能卷入的法律诉讼加以认真的价值评估。也就是要把它当作一个工程一个项目来对待,仔仔细细地进行一番成本盈利比较。你一旦踏进律师写字楼,大多数律师会PUSH你提起诉讼,因为他们的工作本来就是向你兜售法律诉讼。

特别要小心的是一旦你采取行动提出法律诉讼,会不会引起对方反诉。如果你自己屁股还没有擦干净,更要仔细想个透彻想个明了。是不是你的把柄会被对方抓住?是不是对方会因此而提起反诉?如果提起反诉,你将怎么办?怎么对付?贺梅案由贺梅生父生母方提起法律诉讼,而后遭到贝克反诉,才导致连生身父母的权利也被剥夺,教训不可为不深刻。

格拉德福克斯的书是震耳发馈的。比如他在书中写道:人有感情法无情;让人担心的并不是法律而是法官;专家大多帮助富有的被告方。由此可见,格拉德福克斯首先揭示了法律法庭的无情。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华盛顿也不相信眼泪。其次,法官是法律的衡量运用执行者。不要说成文法可以有种种解释,就是案例法也有一个判断适用性的问题。每一个地方法院大法官都会对某一些法律条文作出自己的理解性指导性解释,并形成对本地案件的地方实用型和适用性。东山打得赢的官司到了西山不一定赢得了,辛普森议案在洛杉矶的情况很有说服力。最后,在贺梅案中,控方专家的出场反而画虎不成反类犬,更加产生负面影响。加州曾有一案例,白人雇员状告华裔老板种族歧视。被告方提出“Chineseway”来做盾牌,结果被法官驳回不予采纳。贺方律师想借所谓“中华文化习俗”来为贺家开脱,效果适得其反,更加加深了不良印象。这同样也是因为你的吊桶落到了他的井里之故。

格拉德福克斯的书是饶有风趣的。比如他在书中写道:庭审的每一方都想要至少掩饰某些事实;当你没有争议的本钱时,Abuse原告;由十二愚公愚婆组成的陪审团决定哪一方有更好的律师。此地引用的第一句表示在神圣法庭上即使宣了誓,也照样撒谎或者是既未撒谎又没有讲真话,克林顿的那句著名辩解即是一例。引用的第二句说明贝克家的律师无所不用其极地对贺家揭丑,本来就是一种惯用伎俩,无足为怪。引用的第三句则告诉了我们,陪审团最后的判断不是谁更有理而是谁的律师更有说服力给他们留下了更好的印象,仅此而已。

格拉德福克斯的书是直言不帏的。比如他在书中写道:律师总是时刻准备让一个人陷入困局更甚于使一个人脱出困境;一个带着手提箱的律师比一百个持枪暴徒抢劫到的还要多;法律诉讼是长在律师园子里的一棵果树;还有我已在“不要让你的吊桶落到他的井里”一文中写过的:两个农夫争一头奶牛,一个牵头一个缒尾,律师则在中间挤奶。无论如何,作为一名读者,看到一位律师能如此公开地写出律师的出发点是为了钱财,而不是为了正义时不能不佩服他的直言不帏。

庭审是一幕两军对垒的全武行好戏。律师就是你的编剧导演制片,你只是上场的主要演员之一。看起来你象是一个牵线木偶,你把一切的主导权都交给了你所委托所信赖的律师。但是切切不要忘记仍然是你在打官司,而不是律师在完全替代你打官司。所有的法律后果所有付出的代价,一切的一切都将由你来承担。即使最后败诉,对于律师来讲,他丧失的是名而不是利,他仍然拿到了他的那一份报酬,只不过比预期的小一些而已。即使是“名气”上面有些许损害,但胜败乃兵家常事则实实在在是一块挡箭牌。何况他还可以拿出百分比拿出别的辉煌战果来掩盖,抓住你的欠缺来搪塞。他重视无“债”一身轻。品尝苦果的是你,只是你自己。贺梅案一审结束后贺方律师说,过低地估计了对手。说的那么轻飘!再想想他还会诱惑你继续上诉,难道忽然间他就能正确地估计好对手了吗?这时候倒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诚如格拉德福克斯所言,不要凭感情用事,以为有了律师就能够托付终身。贺梅一案中更换了法官后,贺方律师兴高采烈以为胜利在望硕果在握。而原告却竟然也听信了这种目光短浅的误判断。不要忘了你的吊桶仍然在他的井里!

“新语丝网站”主人方舟子去年三月八日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诽谤,一审结果败诉。这位网络打假专业户撞了南墙不回头,准备提起上诉。万幸的是已有网友折柳在“也说说我对方舟子官司败诉的感想”一文中建议他放弃上诉,别打无望的官司。聪明一世懵懂一时,方舟子先生同样也是让他自己的吊桶落到了别人的井里。曾听说贺梅案一审结案后也已有消息传出贺梅生父准备放弃上诉。大千世界,总还有清醒之人,不至于一错再错一误再误。打这种无望的官司,唯一的结果只能是肥了律师。对贺梅案而言,更是坑了广大志士仁人的捐助钱。

郑重推荐每一个已经或可能要卷入法律诉讼的人士很有必要去读一Gerard Fox写的这本好书《Sue the Bast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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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自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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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二 十二月 13, 2005 10:33 a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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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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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六 一月 28, 2006 9:05 pm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欣赏,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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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的花开在枝头,我走在第五季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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