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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匪一家是医疗腐败的根源!中国安徽无为医疗腐败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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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
(中举啦,狂喜中!)
举人<BR>(中举啦,狂喜中!)


注册时间: 2005-06-20
帖子: 6

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22, 2005 8:20 am    发表主题: 官匪一家是医疗腐败的根源!中国安徽无为医疗腐败揭秘! 引用并回复

天下乌鸦一般黑?中国其他地方都一样?
安徽无为县医疗腐败黑幕及深刻背景及启示录:
一、 安徽无为县医疗腐败黑幕背后的思考及腐败的发展观: 安徽无为县医疗腐败及非法行医背后的背后揭示出这样一些深刻的主题:
(1)许多上级主管部门的权威在某些方面表现在希望别人举报自己的下级在获得一定利益及被下级讨好后,扳子举的高高的,落下却是轻轻的。
(2)雷声大雨点小糊了群众和领导。即使“真”整改也会采取变通方法使非法变合法, 汉奸变爱国者。这是基层、中层糊弄上层及群众而换汤不换药挂羊头卖狗肉的一贯伎俩 。
(3)非法与合法的公平竞争无异于法轮功与共产党的竞争,巫师与的医生竞争。法轮功与巫师不管怎样荒唐总有他的忠实信徒。非法“医生”已成气候就算你是新出炉的正规医生也全然不是他的对手,更谈不上逐步替换他们!市场已被文化素质低劣的非法“医生”占据,谁还愿意进入声名狼藉的无任何发展机遇及空间的市场?
(4)无为县的医疗腐败都解决不了,先进性教育到底准备教育谁?
(5)人治与法治的较量其实就是在法律面前“奴隶们”人人平等,“奴隶们”遵纪守法,而“奴隶主”则凌驾于法律之上。由于人治的存在、“奴隶主”的存在,人人争当“奴隶主”或争宠于“奴隶主”,故而有“法外之法”,人治与法制的“双轨制”造成法律在被“奴隶主”践踏的同时也会被“奴隶们自己践踏 !
(6)基层反贪、纪检部门成员大多来源于其他部门,许多人调来前就是贪官,社会关系复杂。这些组织部门没有专业的、社会关系单纯的、组织纪律严明经过特别受训的准军事化队伍。
(7)法律再多没有良好的实行环境不行;反腐措施再好没有素质良好的干部氛围不行;检举人再多没有可靠、雄厚的保护及奖励制度不行;对舆论监督的审查不可过度、过分。
(Cool腐败对腐败的监管过程就是腐败的共生、共存与共荣的过程。
(9)当前许多人当官的目的就是要发财,在中国,官员发财的途径不外乎是:贪污受贿、或纵容亲属子女、朋友搞官僚本主义(或明或暗。)
(10)即将实行的新信访制度是否能在这样错综复杂的恶劣环境下得到充分落实,令人担忧!因为目前的中国缺乏的不仅仅是法律、行政制度,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及制度生存所必须的环境!
(11)在腐败分子们的眼中,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就是:走私犯、犯毒者、骗子、造假者、非法行医者、偷漏税者——正当商人、合法者的过程。
(12)在腐败分子们的眼中中国发展过程的推动力——腐败!从中可以钻到空子、捞到好处的改革愿意积极推动,而捞不到好处的如环境保护、打击非法行医等等无人愿意去推动,当既得利益受损害时还会障碍别人去推动。 在腐败分子们的眼中,即使是正确的东西,推动它前进的动机却是不正确的。如:疑罪从无。如果没有胡、温的加大反腐力度弄得腐败分子们人人自危,百姓们拍手称快,从过去刑法的严打角度看,那是无人愿意去推动的。
(13)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即使有,也仅限于被暴光者。在同县、同地区等其他有类似情况的人或单位依然我行我素,而地区及县领导则装糊涂,因而舆论监督的至多是被暴光者。
(14)在群众眼里,真正是“屈杀”了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及其他的“阜阳帮”,因为中国还存在太多诸如“巢湖帮”“无为帮”什么的至今却豪发无伤。 (无为县的医疗腐败虽经上级领导基本查实至今无人真管,无人愿管。原因何在?谁包庇了无为县?)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原先雄心勃勃的安徽省卫生厅的那些经办人员基本上也在装聋作哑了?另外省卫生厅经办人明知巢湖市局有人自始至终地在包庇无为县局却让巢湖市局调查处理,是否仅为应付之用?
(15)对暴露事实真相的新闻言论封堵,客观上纵容了腐败,打击了民间反腐力量!在国内腐败大环境下,大部分事实真相永远得不到官方认可!
(16)市局及安徽省卫生厅的部分人睁一眼闭一眼是否在模仿“圈地运动”“资本的原始积累”让财富集中于少数非法者手中,以“加快实现医学资源的私营化、产业化的步伐”,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代价最终实现“一将成名万骨枯”的官匪一家的“伟业”?
(17)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腐败、看待反腐败是否意味着既往不咎、法不责众或中国现时的腐败已难以控制故以宽容的态度待之。“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是人民答应吗?对新腐败有警示作用吗?党和国家就能长治久安了吗?
(1Cool安徽无为医疗腐败的肆无忌惮透视出腐败对目前中国基层个人领导权的强化,对国家行政及法制权的弱化。
(19) 当一种不正当的群体利益迎合了地方政府及领导个人的某种不正当的利益需求时就会引发地方保护主义!
(20)非法行医之所以永远打不尽可以大胆地说绝大部分责任在于官方的腐败,而不是其他种种借口所描述的次要原因。因为其他次要原因不外乎是主要原因的派生物。另外,一些非法行医者经过多年的经营颇具经济实力,已通过经济及社会关系方面对地方构成相当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左右地方上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及方式。
(21)一个英明的领袖,要想推行利国利民,功在千秋万代的新政必须首先整顿吏治。因为在自下而上的各自为政、阳奉阴违、消极对抗及官场腐败的大环境下,一切美好的努力终究难以实现并且容易引发自身的危机!

二、 揭开医疗腐败及非法行医背后神秘的面纱及黑幕(到目前为止卫生厅医政处具体经办人表示他们该做的已做了无为县的问题已经处理过了,至于下面怎么乱来、怎么胡搞,他们也无能为力。事实果真如省厅医政处经办人所说的那样吗?实际情况是无为县原来腐败的问题全部照旧且非法行医者的群体变得更加庞大了。作为上级的行业主管部门难道真没责任吗?难怪群众会说“基层糊中层,中层糊上层,你糊我,我糊他,糊到国务院和大家。”其实受蒙蔽的最终还是上层领导和广大群众。省厅经办人表示无为县已经整改结束,事实却恰恰相反。究竟是他们受蒙蔽还是装糊涂?)另外腐败分子们有什么坚强的后盾以及为什么至今还坚如磐石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另外这样一些事件是否仅仅是基层政务腐败的一个缩影而已?令人深思。)
引 言
在2004年这个医疗市场整顿年里,我们的政府、社会、民众、媒体几乎天天都在喊打击非法行医,但是非法行医现象却屡禁不止,打击非法行医成果收效甚微。其原因何在?如果说非法行医者是极少数漏网之鱼,那么情有可原,但是大规模非法行医潮的存在与有些地方组织及部门的领导有关。他们积极为非法行医者们提供庇护、提供“曲线救国”方略不得不令人深思。某些地方打击非法行医的执行者们是贼喊捉贼呢,还是贼来捉贼?发人深省。
另外除了非法行医外,无为县还广泛存在诸如用虚假的学历、资历证明评执业资格、草菅人命为非法行医者的致死人命案提供虚假的“合法”材料、为这类犯罪分子开脱罪责。还有诸如利用假证明、假学历让低素质群体参加资格考试以及默许非法行医者承租、承包医院科室,在广大的乡村及城市为大量非法行医者发放行医执照并在事后为其“合法”化等等许多其他罪行。
为什么我们举报至县里、市里、省里、部里至今已近一年,问题却未得到丝毫真正地解决(搞假、大、空,也即向上级部门提供假整改材料、假处理结果。他们相互糊弄。)而我们反而遭到打击报复呢?就连安徽省省人大常务副主任黄岳忠也感慨万千地说:“让媒体分析分析这种怪现象,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他曾多次亲自作过重要批示)卫生厅厅长高开焰也曾多次作过重要批示。
故此,我们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向你们反映,让大家讨论讨论;让媒体、政府、学者及广大网民为早日灭绝医疗腐败及非法行医献计献策。现将我们曾经反映过的材料一并奉上,让你们从中了解非法行医幕后的真实状况并获得启示以便你们共同开好治理非法行医的处方。(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反映的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委,我们已无地方上告)
<<举 报 材 料 一>>
尊敬的领导:
我们将无为县卫生主管行政部门多年来支持并扶持非法行医及其他们将非法行医者公然全部转成合法的“城市内乡村医生”的腐败行为以及所有其他的腐败行为一并反映如下:
一、 积极鼓励非法行医,意在集体创收,个人收贿多年来无为县卫生局少数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副局长与无城卫生院达成默契,默许大批非法行医人员来城营业,由无城卫生院出面与这些人签书面(主要形式)及口头合同。合同规定这些人必须每年向该院缴纳1200至2400元数目不等的管理费即保护费。极少数有特殊关系者通过说情可免交,但必须请客送礼,至于局领导特别是分管副局长,则一年三节收受礼品,而后则暗中保护这些非法从业人员,这种情况持续多年,医师法实行后这种情况也一直存在至今。今年重大非典疫情后,中央意识地到基层医疗市场的腐败、薄弱,因此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但是对“既得利益”依依不舍的这部分领导及无城卫生院却置若罔闻,将占市场份额的极少数所谓“合法”的有“老证”却无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转为“城市内乡村医生”。并且假借整顿医疗市场之名一致“上书”县里,于是出台了无为县政办[2003]74号文件,将原先个体医疗市场的所有非法从业人员变为“合法”的“城市内乡村医生”;且借这次整顿在之名将新的农村来的非法人员补充进来,扩大了“城市内乡村医生”阵容。“城市内乡村医生”真是个天才的、富有创意的称呼。 无为县政办[2003]74号文件本身已大大违反了国家法律及卫生部有关条例,而县局及无城卫生院则把发证标准降得更低。如杨冬梅就是这次从农村新来的非法行医人员,无任何行医资格,却为了迎合无为县政办[2003]74号文件,弄来一张六安卫校2003年毕业文凭。她未上一天学, 未考一次试,难逃在局领导授意下从造假者手中或无为卫校少数人手中搞来之嫌。还有志明诊所的缪志明也有文凭造假之嫌。因此,造假者可能远不止这些人。(注:文凭真伪及有效性必须从省卫生厅及教育厅的档案中查出,不能从擅长出伪证的有关人员手中调查)。
二、 社区医疗服务站(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免税及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设置权当成拉关系及索取贿赂的宝贝。在少数局领导及无城卫生院领导眼中,不问你是否有中央卫生部文件中所规定的法定资格条件,只问你是否在县里有重要关系,只问你送了多少金钱礼品。重要的社会关系及所送礼品的多少决定了你是否被提名。县城里仅有的两个执业医师( 个体这一块)却均被他们驳回申请,弃置不用。因为他们所送之物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例如:为了给非法行医数年之久的林松提名(注:此人刚获无为卫校2003年函授文凭),局分管副局长及无城卫生院建议林松找来远在铜陵磷胺厂病养在家的林松内兄沈世长,与林松共同被提名。非法行医者杨建国连续三年都未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却早在数年前就公然打着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定点妇产室的招牌,并从事着相应的诊疗活动。就是这次他又被提名,但由于我们对他揭老底并极力反对,局领导及无城卫生院才表面上撤消对他的提名,而内部暗箱操作我们不得而知。连续几年都出了致人死亡医疗事故的将忠民由于与局领导特别是无城卫生院领导合股开了另一家私立的济民医院,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故顺理成章地首先得到提名。其他被提名人员情况大都如此,故不必多说。
三、 对待非法诊所不断发生的医疗事故,不是积极地查处、并取缔,而是帮其掩盖摆平,并从中捞取好处。
如鹤毛乡一非法妇产室由于误诊误治,致使一产妇及腹中胎儿死亡的事故既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受害人家属将容许其非法行医的局领导告到县纪委,局里不但不检讨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帮非法行医者出具假证明,帮其摆平,事后还帮这个非法行医者补办了行医照.这是我们在未与分管副局长发生冲突前亲耳听其说的,同时又从一女卫生局公务员口中得到证实.本人曾到分管副局长胡泽民办公室亲眼目睹一纪检委股长对本案调查的一些关键过程,其中他还请来前医政股长即现任医防股长(曾因包庇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者而受过处分)做伪证,可见其腐败气焰极其嚣张。另外局领导对待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处理态度是尽量采取低调,往往不愿主动介入查处而是暗示责任人尽量私了,以免断了自己的财路及给自己添麻烦。如将忠民诊所的将忠民数起致人死亡的医患纠纷,其中去年及今年的两起医患纠纷影响极大,几乎城内群众家喻户晓。今年的事故闹到法院,有关人员为其调解,由于赔偿条件过低,死者家属不允、将忠民告上法庭。将忠民在“高人”指点下居然反告死者家属诬告,死者家属又找出相关证据告将忠民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已被国家定性)。将忠民仅有个体认定的执助资格且执业地点在城内,手下具体实施诊治活动的人多无法定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在城内指导无资格人员诊疗并致人死亡怎不构成犯罪?被点了穴道的将忠民这才要求私了,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基本上满足了死者家属的条件以私了告终。自始至终 局里都低调冷处理,事后居然还帮其审领非赢利行医疗机构(既社区医疗服务站)执照,为什么局里及无城卫生院领导如此袒护将忠民,还不是因为部分领导与他合伙开了一家私立“济民医院”以及他这么多年来金钱疏通的关系使然。(由于我们的举报及市局经办人暗中透露消息他们已表面上对外宣布撤股。)曾经有这样一事,合股人无城卫生院院长季昌树派另一合股人副院长胡俊林曾一度不上班而专门打点自己的医院。由于卫生院内部职工强烈反对这才作罢(这些人在市局暗示下在被举报后已“名义”退股,其真实情况不得而知。) 。
四、 创收有道,其他单位纷纷取经仿效,地方保护主义保驾护航。
在县局及无城卫生院的示范带动下,税务、防疫、环保等单位纷纷加入到创收的滚滚洪流中。地方保护主义充分认识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公然充当起保驾护航的角色。这就是无为县政办[2003]74号文件诞生的背景,这就是县卫生局为何胆敢擅自降低县文件标准的原因。
五、 腐败招致更大的混乱,且农村医疗水平状况更堪忧虑。
由于卫生主管部门的腐败造成了行风、行规的腐败及混乱。倒闭或行将倒闭的厂医务室也处于混乱无序状态,部分厂医务室被承包给非法行医人员,医疗事故不断。(如畜牧兽医站一张姓承包者发生的一起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被局里任其私了)未承包给外人的厂医务室也大多由无资格或无学历人员对外经营。农村医疗状况更堪忧虑。有证人员大多无学历,且行医资历达不到乡村医生标准,真正符合乡医标准的也仅占少数。其余大部分有照人员的执照也大多由请客送礼得来,绝大部分人连行医照都没有却也在这次整顿中转为合法。
六、 发证之际不忘创收,强制定额完成任务。
县局在发证前共收2000元,它包括前后时间的管理费即今年全年的管理费。从收费中不难看出其早就在容许非法行医的存在。县文件的诞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水到渠成的。另外其中300元的灯箱制作费里面是否存在回扣不得而知。局里开会时明确要求每人必须定额完成15万元营业额,如从业人员认为完不成则别干这行。管理费的收取以15万元乘以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并要求所有人员一律“公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我们曾就上述情况向县分管领导谈过,通过电话也检举过,可她劝我们要慎重,不要诬告,否则要负法律责任,最终置之不理。我们这才向你们举报,请求你们严肃查处,并根据举报制度切实保护好举报人,以实际行动力倡检举腐败之风,真正维护好一心为民,力主反腐倡廉的胡锦涛、温家保政府的形象。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举 报 材 料 二 >>
尊敬的领导:
我们将无为县卫生主管部门的腐败行为滥用职权违法行政行为及渎职行为举报至卫生厅,厅长高度重视,责成巢湖市局严肃查处,但巢湖市局某些工作人员不但不查处反而与县局勾结,向腐败分子透露查处内容,在敷衍性调查的同时等待观望,向省厅汇报时避重就轻,只强调县政府的政办[2003]74号文件的违法违规,对县局部分领导及无城卫生院主要负责人的自身腐败却轻描淡写,隐瞒重要事实,由于相互间的厉害关系造成他们不情愿查处、消极查处。他们认为法不责众与中纪委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的精神严重背离。我们在向省厅举报前,曾多次向巢湖市局医政科举报,但得到的答复是无为问题不归其管辖,无权过问,搪塞了事。而在省厅过问时,我们要其下去亲临现场,实地查处或派人暗访,他们不但不听,反而说“我们会向县局问问情况,而后再向省厅汇报,无须对你们负责”。
难道巢湖市局是等待时机,为腐败分子说情开脱让事情不了了之,还是让腐败分子有足够的时间作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我们认为干部分流、工人下岗、非法行医者下课天经地义。而非法行医者们却异想天开,幻想上面有人替腐败分子开脱、说情,从而得以保全他们,使他们能够继续非法行医。
医学是门科学,它本不应掺入更多的腐败、更多的虚假、更多复杂的人情关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让出一片净土,积极鼓励素质较高的医师们,鼓励有行医资格勇于创业的大学生们进入个体医疗市场。给他们留下发展的空间和机遇,重树个体医疗机构的形象和荣誉,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的医疗服务水平才算得上真正地引发一场公平合法的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间的竞争,才能货真价实地为人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另外,我们觉得有必要对上次举报的内容作些必要的补充。
一、 无城卫生院收取的保护费,卫生局得到部分提成。
二、 杨建国、杨冬梅、杨爱国系兄弟、兄妹关系,他们在无城卫生院及卫生局里的少数“权高望重”的腐败分子们的保护下,各立门户已在无为县城内的不同区域、地点非法行医多年。
三、 蒋忠民及其手下所发生的医疗事故被以刑事案诉讼是公诉案件却在腐败分子们的调解下私了。腐败分子们又玩出什么花样不得而知。
四、 多年来卫监股在分管副局长胡泽民的带领下几乎不需在家开伙,他们借检查工作之名,几乎沉浸在非法诊所请客的饭馆中。胡泽民的一忘年交把兄弟县医院胃镜室的程海林,就多次承担了胡泽民与非法诊所的感情联络员。如林松这样一种身份的多年非法行医者不但未被取缔反而在局批准下竟然给他申领非营利性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执照。可见程海林对胡泽民的影响力之大。
五、 全县的非法个体诊所均经过“审批”,并收取了1700元审批费(包括900元2003年度管理费),并另外加收300元灯箱统一制作费。除部分人先期已发下证照和统一监制的灯箱外,由于我们向省厅的举报后期的相当大数量的诊所至今未发证照和灯箱。这些人于是前往县局询问情况,胡泽民局长及卫监股说“证照数量太少,需向卫生部领取,过一段时间再发”。并安慰他们不要为发照一事担忧,安心行医耐心等待
六、 各大公立的国营和集体性质的医院依然存在科室出租、承包或转租现象,且肆意发布虚假或夸大其词的广告。只有腐败分子们才会行政不作为,才会容其存在。
七、 福渡桥附近东方大市场旁边一诊所“医生”曾以开摩的为生,去年为了响应卫生局开放搞活的号召,居然开起诊所,还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几乎时间相距不远农村黑沙洲乡的天然洲也发生了一针注射立即致患者死亡的医患纠纷,类似这样的事无为县还有很多很多。
八、 鹤毛乡非法妇产室致人死亡,为掩盖非法行医事实,在胡泽民安排下王俊(前医政股长)作伪证,并在事后补发执照,这样的事系腐败行为一定要深究责任人,不能任其隐瞒、掩盖。最后我们强烈呼吁将查处进行到底。既要纠正无为县政府违法的政办[2003]74号文件,又要坚决查处无为县卫生局及无城卫生院的有问题的责任人。清除医疗腐败,建立法治政府,还市场一个清白,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做胡总书记反腐倡廉的忠实追随者。
二○○四年三月一日
《举 报 材 料 三》
尊敬的领导:
我们已多次将无为县卫生主管部门的腐败行为、违法行政行为、渎职行为向省厅作出举报,也曾将巢湖市局某些查处人的包庇、纵容行为向省厅领导作了举报。但时至今日,腐败分子非但未得到任何处理,而且连曾因故暂停发放给非法行医者及大批农村来的乡村医生城内执照的工作又重新开始启动。其所发之证都与前面发的证一样都不给副本。现暂挑两例举证如下:
一 、赫店乡乡村医生陈兵权开在濡北山庄的“光明诊所”就是去年(即2003年)9月份从东门的非法“五华山诊所”迁去,他现在的执业证是在省厅医政处查而不处后的今年(2004年)3月15日后发放的。然而他在执业证正本上却注明发证时间为去年(2003年)4月1日,比前几批已发的执业证上注明的时间还早。其执业地点也注明为现在的濡北山庄门面房地址。
二 、北门一环路的邓立新诊所是由刚来不久的仓头乡乡村医生邓立新由仓头迁来,也是今年(2004年)3月15日后发的证,而执照上却注明现在的诊所地址及去年(2003年)4月1日签发,去年4月1日他还在乡下,看来腐败分子们有预测未来的特异功能。因此就目前我们仅举的两例就足以说明以下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不能不怀疑省卫生厅医政处的某些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及有纵容之嫌。
<二>、从发证时间及地点的造假不能不令人想起去年一无证行医的鹤毛乡非法妇产室的命案责任人被告至县纪委,并受到调查时,其突然间就拥有了“早已”注册登记,“早已发了证的证明。可见腐败分子们篡改事实,临时伪造证据能力之强。
〈三〉、只发放执照正本而扣留副本是正本内容与副本不相符,还是借用他人证件冒名顶替、张冠李戴,以应付上级调查之用?
〈四〉、所有非法从业人员的申请表及乡村来的村医的旧照大多是在去年(2003年)8至9月份上交的,而后发的执照上注明的发放时间竟然远远早于先发的一批执照上注明的时间,其举措反常,其中玄机不得而知。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以无为县医疗市场的腐败为切入点,以此来带动全省乃至全国医疗系统的行风及秩序的根本好转。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法不容情,法不容权。那种容忍并放纵无为县医疗市场的腐败就是情与法、权与法的较量。我们一定要效法邓小平同志的对待思想观念陈旧且顽固不化的人坚决予以撤换的战略思想,以饱满的热情全面迎接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时代。
二○○四年三月一八日
《 反 映 材 料 四 》:
尊敬的领导 :
我们对乡村医生存在的历史条件及国家对待乡村医生政策的理解 :
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并未改观。虽然乡村医生的文化及技术水平偏低,但是要想在短期内找到大量学历较高、技术素质较好的有行医资格的医务人员还存在诸多的困难。乡村医生由于有着文化程度偏低等种种原因,即便经过一定的培训,其中大部分人的医学素质也不会有相当大幅度的提高。因此只能且只得允许其在缺医少药的农村存在一段时间。乡村医生在给农民带来一定好处的同时,也带来许多相关问题。如误诊误治的频率较高、医疗事故不断;大病不治或瞎治乱治、小病大治的情况普遍存在;药物滥用情况严重;急重病人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初步处理,不能充分地为条件较好的医院尽最大能力赢得救治时间;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甚至购置假冒伪劣药具,违规操作情况比较严重。很大部分人至多只能称作“药店里的护士。”
因此加紧、加快改造、限制乡村医生并最终使其逐步在农村淘汰势在必行。在并不缺医少药,甚至医疗资源严重浪费的城市,加紧清除、取缔乡村医生、合理配置医学资源迫在眉睫。
然而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有些人由于利益的驱动在城市内大量引进乡村医生。更有甚者,他们甚至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蓄意降低乡村医生标准,并积极为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核发 城内行医照,这种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腐败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二○○四年三月二日
<<举 报 材 料 五>>
尊敬的领导:
我们虽已多次对无为县医疗市场的混乱局面及导致这种混乱局面的腐败领导进行过举报,时至今日这种局面非但未见任何好转且这些腐败的责任人居然象吃了颗定心丸,胆子变得更大,步子也迈得更快了。其具体表现在:
他们已开始放手对城内原先连乡村医生标准都达不到的非法从业人员组织一次所谓的考试,让他们变成合法的乡医进而变成“城市内乡村医生”。
究其深层次原因在于:
他们认为既然他们自身的腐败违法渎职都未受任何惩处且由这些行为带来的后果居然还可以被某些上面的领导解释出“合理”的原因,那么把那些连乡医标准都达不到的非法从业人员转为乡医,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这些人变成“城市内乡村医生”。据此,我们认为这些情况的发生与包括省厅经办人在内的上面某些人的查处不力或轻描淡写他们的腐败行为或替他们解释说情有关。
这恰恰说明我们上级政府里的极少数人与地方腐败分子有一定的 人情关系,在他们看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立责任政府是无稽之谈,法律是场儿戏、官官相护、卖弄人情才是真,为此我们恳请一贯再站在公正廉明立场、有高度责任感的厅长再负一次责,进一步为此事的处理结果把把关,把处理结果尽快落到实处。此致并予以深深的敬意。
二○○四年四月二五日
<<举 报 材 料 六>>
尊敬的领导:
我们虽然在争取正义、公理与法度的抗争中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与艰辛,所幸的是在卫生部有关领导及省厅主要领导的过问下,无为县医疗市场腐败混乱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变;遗憾的是由于体制及人事上的块块型管理关系,导致无为县卫生局及无城卫生院主要的腐败负责人非但未受任何惩处,反而变成领导整治活动的负责人。
试问任用这样的领导,省里下发的整改文件会遭到怎样的歪曲?整治活动能有什么结果?整治会拖到何年何月?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集腐败、渎职、胆大妄为、违法行政、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于一身,还能被上级领导看作“有魄力”、“有胆识”、“有办法”,还能继续留在领导岗位上危害一方吗?
就在省卫生厅的整改意见书(仅具象征性)下发至无为县政府及卫生局后不久即2004年5月11日上午9时许,主要的腐败责任人胡泽民竟然派无城卫生院院办主任张志平及会计老黄前来逼其中一检举人前去谈判、谈话,在遭到严词拒绝后,胡泽民居然打来电话威胁说:我要好好整治你,并表示只要一天由他整改,他就会把整改活动一天天拖下去。就在此前一天(即2004年5月10日)他曾找另一检举人到其办公室谈判、谈话,结果无功而返。
2004年5月1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胡泽民又带其亲信卫监股副股长潘保平及无城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院长季昌树、副院长胡俊林、院办主任张志平等一行主动来其中一检举人处进行“沟通”,并多次表示这是在省厅某些领导及巢湖市局主要负责人“关照下”进行的沟通。言语间多次反复强调不愿整治医疗市场的理由和决心,在遭到检举人严词拒绝后,又说省里文件上只规定了限期整改,并未规定确切日期,我们可以理解成限定在3个月、5个月内或3年5年内分期分批整改。他们仗着局里、县里极少数领导的保护以及市局内有人透露查处内容,方便其应付上级调查。因而为所欲为、气焰嚣张。在此,我们强烈呼吁中央及省有关领导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严肃查处无为县卫生局及无城卫生院主要责任人,立即整治无为县混乱、腐败的医疗市场,以江苏“铁本钢铁”事件为榜样,尽快做到政令畅通,令行则止。以无为县主要腐败的责任人及非法行医者的“血”,为安徽的政令畅通“祭旗”,并进一步为安徽的反腐倡廉注入新的内涵。
二○○四年五月一三日
《 建 议 材 料 七 》
关于防犯医学考试中存在的舞弊行为的几点补充意见
尊敬的领导:在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的指引下,反腐倡廉的实际工作及具体的可操作性制度及机构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作为一名基层医务人员深谙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道,也深深懂得医学考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黑暗以及国家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基层组织的执行中所受到的冷遇与尴尬而斗胆提出一些补充建议,恳请领导们酌情考虑,认真对待。具体建议内容如下:
一、 适当地提高录取分数线或减少录取比例原因如下: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这种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用同样方式评取执业资格的也普遍存在。)如无为县非法行医者们参加执助考试、执助参加执师考试,其本人一直在非法行医,其考试时所出具的“所在工作单位”业务水平考评合格证明来源不明,即便有行医许可证的,由于县卫生局的行政乱作为造成参加考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可疑。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致使参加考试的人员过多,并使整个参考人员群体的平均素质水平普遍降低。由于国家有着确定的过高的录取比例,为求达到此比例,势必会降低被录取考生质量及考分标准。这严重削弱了资格及素质考试的真正目的和要求,同时客观上也使得资格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遭到质疑。许多人连蒙带抄勉强过关。如果适当提高录取分数线或减少录取比例,再加上考试纪律相对较严,即使这些人由于钻营侥幸取得参考资格,多蒙上几题,多抄上几题,也不会轻易过关,这便是我们所称的“第二关卡效应”。
二、 建立与配备足够的考场巡视员制度巡视员的职能重点是监督监考人员的不作为及舞弊行为。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巡视员的督查工作,对发现属实的案件在经济上和行政上给予适当的奖励,以调动其巡视工作的积极性,对于行政不作为或渎职的巡视员坚决予以惩处。由于我们身处基层,有着了解实情、民情的便利,因此我们还会在以后的日子里逐步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因为一个真正民主化、法制化的政府也即是一个允许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政府。
谨呈于各位领导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 举 报 材 料 八 》
尊敬的领导:
兹有无为县卫生局领导多年来一直扶持并允许连乡医标准都达不到的大量从业人员在城内行医至今,并允许他们的所有人以县城内行医所在地的名义(即无城镇名义)报名参加乡村医生考试,且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即:人还在非法行医“魂”却在参加培训,也即搞假培训真收费),因此其参考人员考试身份缺乏明显的合法性,培训工作流于形式,且根据往年即1999年以前曾举行过的乡医考试情况来看,参考人员大多连县医院出具的考题都无法答出,最后多数参考人员要回考卷重新抄上标准答案方算全部过关。因此,无为县的这次考试的目的和意义令人怀疑,根据国务院386号令及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城内非法医生不能参加乡医考试,若无城镇城区周边乡村人员报考则必须具体注明以某某行政村的名义报考,不能笼统地与县城内九个社区即整个无为县城区混为一谈,以达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且考试管理工作必须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化。无为县乡考在即,我们恳请领导认真查处,尽快解决,防患于未然。综合我们多次反映过的所有材料,我们认为中国医学界积淀了太多的垢病,该到了彻底甩掉包袱,洗心革面,振臂一呼的时候了。
二○○四年五月二八日
《 举 报 材 料 九 》
尊敬的领导:
为了尽快实现人才“速成”战略,为了加快加紧对“伪劣产品”的精心包装以适应形式的“需要”,无为县城内非法个体行医者只要“名义上”符合政办(2003)74号文件的大都在卫生局责任人的授意下参加包括报考(特别是报考执助),究其真实身份分类如下: 一 、本人一直在非法行医却伪造或出具在某医院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的。
二 、报考执师的时间条件不够且同时无某医院工作经历却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 、利用无为卫校与六安卫校联营,不须学习,只须交钱,函而不授,到时弄虚作假领取六安卫校“文凭”的。其本人一直在非法行医而无某医院工作经历却出具虚假证明的。(无为卫校与六安卫校的联营很大程度上成了大量非法行医者或不学无术者的“避风港”)。 以上几类情况无为县卫生局及相关责任人其实早就心知肚明,内中原因不言自明,其一是利,其二则是从形式上迎合整治形势的需要。无为县城内报考人员都能这样大面积作弊,农村及某些厂矿单位(特别是农村)则更加难以想象。
几天前我们就已通过电话举报出陈兵权、杨建国、杨冬梅、林松,四人被查实,已被执师办除名。因而我们再次将部分可疑名单呈上,以便领导将其与已核准了的无为县参加考试人员名录比对,对核准名录上已存在的与所检举的名单相符的恳请领导查实除名,以保障考试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高质量性。
可疑名单如下:童月 、杨爱国、周云、燕霞、童小燕、徐昌权、陈景、李敏、范劲松、李庆华、倪修发、邓立新黄伟才、杭云惠、张群、蒋群莉、李清清、张先登、魏丽娟、缪志明、汤德斌、郑向红、陈前辉。他们虽是无为县城内已发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中的一部分,但他们中有些人已报名参加考试。无为县城内其余大部分人还需领导们排查。注:调集城内已发行医许可证(全部属于违法发证正待整改的)人员名单及未发行医许可证仍在卫生局默许下非法行医但都被卫生局登记在册的共100多人的花名册即可,或者将无为县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告知我们,我们会从中圈出而反馈给你们。
二○○四年六月一日
《举 报 材 料 十》
尊敬的领导:
我们在经历了太多的执着、太多的认真、太多的倔强后似乎感动的不是腐败的基层而只是卫生部的有关领导、省厅的主要负责人、省里有关部门领导。带着部里、省里领导们的重托,巢湖市卫生局来了、巢湖市纠风办来了,结果不言而喻。他们只查芝麻,不查西瓜;避重就轻,不查要害;不是整改而是谈判。他们不查县局责任人多年来的腐败、渎职及行政不作为;不查蒋忠民医疗事故一案,不查合卯开脱罪责、将错就错补发行医许可证一案 ,不查伪造学历、出具假证明一案,而仅查省里早已查过的收费问题,且还竭力为其辩护。他们不是组织整改而是大玩文字游戏,大搞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城内十大“元老们”继续行医。他们准备让城内十名无资格且无学历其个体工作年限在二十年以上人员享有特权,只须加强管理即可永远营业下去。(事实上1984年以前正式领取城内行医许可证的人根本没有,更别说十名之多,这与执业医师法的精神严重相左。事实是1994年以前极个别人发放过执照,其余绝大多数人的执照都是在1994年后陆续发放。1994年出台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发证及换证皆属非法。)
二 、凡名义上(有些存在学历造假行为)符合无为县政办[2003]74号文件的无资格人员须在10月份前聘到一名执助或执师即可继续营业。这客观上为非法诊所的存在提供了极大的生存操作空间,也即挂羊头卖狗肉。具体表现为早期走过场,后期则赤裸裸。以无为县凤河卫生院为例,早期聘专家,中期走专家,后期则是自己做专家。难怪群众戏称凤河卫生院人人是专家。根据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诊所为最原始最基本的医疗机构,只能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本人申请开办。
三 、执助可自由流动,可以由乡村引进。这与国家积极改造乡医政策及执业医师法的精神严重背离。
四 、无为县卫生局在省厅领导的督促下勉强答应12月底前为整顿的最终期限(象征性的整改),而巢湖市局则答应10月底为最终期限,目的在于让大量不合格人员报考,并积极为他们出具假证明大开绿灯,进行“人才”速成,即为他们在城内实现所谓的“转正”提供缓冲时间。立即在短期内整治结束,这是中央卫生部及省厅的基本精神。
五 、县卫生局及无城卫生强制统一订制灯箱的300元,他们认为收费标准及强迫行为完全合理不需退费。至于750元管理费外加150元监督费,他们居然拿出一份1996年巢湖地区物价局的过时的且可能是临时拼凑伪造的文件加以说明。这与李启茂局长在会上公开提出的强制完成15万元营业额乘以千分之五得出的750元外加另150元监督费自相矛盾,且1996年地区物价局从未出过如此文件,收取非法行医者任何费用本身已违规。非法行医者能生存至今且有的已具规模效应,如陈修财的春兰诊所,这一切与卫生局胡泽民局长等、人称四大金刚打成一片倍家呵护分不开。如不是县局“进言”、“上书”,相对外行的县政府怎会出台政办[2003]74号文件?他们变相地让县政府承认其多年来腐败渎职、严重行政不作为的合法性。他们借口从稳定大局出发,目的是拖时间借口采取分批次、分步骤整改即是为他们的腐败行为带来的后果开脱,以掩盖他们所应负的严重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他们同时也知道,一旦集体取缔非法行医者们,他们自己则将面临被索回去年(2003年)累积巨额受贿款的危险将面临集体内讧,供出他们多年来受贿款的危险,将面临招致其它方面问题公开暴露的危险。
稳定实际上是个幌子,其实就是稳定他们自己,其实就是稳定他们的财路、官路及身家性命。20世纪80年代曾几何痞子遍地、为非作歹之徒数目众多,我们的公安决不手软,多次展开拉网行动,想到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危,不是所谓的虚假“稳定”。在以人为本的时代里,市局某些领导难道就没有想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综上所述,这哪里是查处整改,这分明是包庇、纵容、开脱罪责、大玩文字游戏的拙劣表演,这实际上是对无为县腐败的现状的重新包装。万望领导们认真对待严肃查处。
二○○四年六月三日
《 举 报 材 料 十一 》
尊敬的领导:
在中央卫生部的深切关注下,在以高开焰厅长为首安徽省卫生厅们的多次反复过问下,无为县卫生局终于被迫出台了卫监函字[2004]号通知及卫监字[2004]91号文件(仅限于极小范围面的假整改)。就是这二份千呼万唤始出台的“整改”文件及通知也是建立在无为县局及市局督办人共同协商过并已通知过检举人的内容基础上(已通过挂号信反映给厅长)且文件的内容问题多多,详情如下:
一 、 省、市文件中已将无城镇卫生院这样一个医疗机构的管理权剥离。无城镇卫生院就只能充当“运动员”而不是“裁判员”的角色,而文件中无城镇卫生院领导都摇身一变成为整治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
二 、 省厅文件并未规定符合资格条件与否均应收回重审。即使有此规定,无为县局也应全部收回无为城内所有人证照。为什么他们收回的是包括县里仅有的两名个体执师在内的42人证照而另外一部分人(非法统一换证照)却不在其内,要知道他们中无一人有执师资格只有少数人有执助资格(他们中绝大多数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县局实行的是双重标准,意在将来刁难胁迫、打击执师以期妥协,达到假整改的目的。若目的达不到,则还可保护到证照未被收回的少数“特权阶层”。
三 、省厅具体经办人认为无为县城内有四个个体执师,我们是其中两个,而另外两个人(林江和沈世长)的实际情况是林江早在90年代早期就离开巢湖市化肥厂在无为家中非法单干,90年代后期还出现一起致人死亡的事故在公安及卫生的介入下赔偿并被迫离开无为。就这样一个人在巢湖市的自己本单位都评不上执师,居然在无为县被评上执师,原因何在?沈世长的情况已在第一份举报材料及将在最后一份材料中详述。
四 、整治就是要立即整掉不合格人员,却被县局歪曲成重新审核,难道不立即取缔不合格人员拖到最后,就能够把他们审核成合格人员?城内共有100多家诊所,有好几十家诊所连无政办[2003]74号文件标准都达不到却仍在行医,虽被卫生局登记在册,却不在整改之列,未被取缔。玄机多多。 因此我们再次强烈呼吁整改要出实质性成果,不要再玩弄伎俩,坚决追究腐败的责任人。
二○○四年六月九日
《 举 报 材 料 十二》
尊敬的领导:
由于国家卫生部有关领导及省卫生厅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无为县政府终于被迫撤除政办[2003]74号文件。但是无为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及其受其庇护的主要腐败责任人副局长胡泽民等人非但未受任何查处,反而分别成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及主要成员,因而省里规定限期在2004年6月15日整治完毕的文件通知未得到任何实施,无为县混乱、腐败的医疗状况未得到丝毫的改变。作为竭力捞取好处而肆意破坏医疗制度,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元凶,由于其自身的问题未被严厉查处,且毫发无伤,因而决不会轻易将省里要求的整治方案真正落到实处,甚至还会向上面讨价还价。之所以有今天这样一个耗时、耗力、一波三折,却依然无法达成现实的假整改局面,我们认为与下列因素有关:
一、 最为专业、最为内行的卫生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缺乏强力、有效的介入。他们的工作重心一直处在片面地追求纠正错误本身,却不重在查处相关责任人的问题上,因而抓不住问题的症结,始终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 许多人在认识上淡化了国家法律及行政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弱化了其权威性、强制性、统一性,因而他们过多地考虑了人际关系、人情关系,从而变得患得患失,显得手软。
三、 对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性及积极意义缺乏充分的理解,对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关心不够;对医生的文化素质水平要求过低;对具有低下的医学素质水平的从业者在医学实践中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四、 对导致混乱、腐败的医疗市场秩序背后的相关责任人的腐败问题及危害程度重视不够。因此我们强烈呼吁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强力介入,真心查处,并将查处的结果逐级提交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抓住问题的症结,根本解决问题,使我们所反映的重大问题一一解决落实。
[另外,我们虽然就执业医师考试方面的问题举报至省厅及主要的协查单位巢湖市局。至今实践技能考试已开考,巢湖市局却给不出任何进一步的协查结果,令人遗憾。望领导们尽快落实查处工作。]
二○○四年六月二○日
《 举 报 材 料 十 三》
尊敬的领导:
我们已多次向你们反映过无为县由于卫生局领导自身的腐败、渎职、行政不作为等原因所造成的医疗行业极其黑暗混乱的局面。卫生厅虽在一定程度上做了一定量的工作,但无为县黑暗混乱的行业局面并未得到丝毫的实际扭转,无为县卫生局的主要腐败领导未受到省厅的实际查处,省厅也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任何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举报人正义的期待也正一天天地破灭,2004年这个医疗行业整顿年也正在流于形式。一个存在着严重问题的小小县局在省厅的查处目前竟然如此泰然自若,已让省厅的正义和威严在人民群众眼中逐渐暗淡,发人深省,这不正是厅内的少数害群之马蒙蔽上级,与地方勾结,暗中阻挠查处进程、查处力度,从而给整个省厅脸上抹黑的结果吗?因此我们恳请领导们听听基层真实的声音,不受少数害群之马蒙蔽,尽快地把无为县的整顿查处工作落到实处。
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 反 映 材 料 十 四 》
关于医师资格等级制度强化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
医师资格等级及准入制度的建立是国家根据以人为本的宗旨,比照国际惯例并结合中国的国情、民情,经过科学的论证而制定出的一整套制度,也是我们国家以人为本所体现出的人性关怀的见证之一。然而当前由于非法行医泛滥,人们受不当利益的驱使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百般干扰,使得医师资格等级的区分以及准入条件等诸多的因素已严重淡化,并已危及到其制度本身的严肃性、科学性及权威性。在医疗服务领域已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留下了众多的隐患。因此,重新强调医师资格等级制度,加强准入制度的完备工作,杜绝舞弊之风,强化考试制度的公平、公正及合理性已势在必行。现成的规章制度之所以要重新强调原因在于:
一、 基层领导的误导所造成的不正常的考试热、非法行医热当前有许多基层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由于利益的驱使,肆意曲解国家医师政策,淡化处方权的概念,模糊助与师间的界限,让人错误地以为只要乡医考助或有卫生、公卫、护理等专业中专文凭的人考助就可进城“正大光明”地行医(实属非法行医)。众所周知,允许乡医考助、允许卫生、助产、公卫、护理等专业的人考助,仅为国家改造乡医、改造卫生院里低素质人员的一种权宜之计。但由于一些地方卫生局少数“黑心领导”对考助热及非法行医热的推波助澜,使得下岗工人、社会闲杂人等及护理、公卫、妇幼、助产等专业人员热衷于考助。而无为卫校与六安卫校所谓联合办学的模式,又为下岗工人及社会闲杂人等一边非法行医,一边买取函授文凭,以便考助创造了条件。如果不严格区分执助、执师的界限将重新产生出更多的类似无为---六安卫校函授办学模式,将会产生更大规模的非法行医潮。
二、 过低文化素质的从业人员会给医疗安全带来更多的隐患,而现行的医考制度不得不重新评估并修正其本身的缺陷就执助考试的文化层面来看,多为乡医及部分中等学历的人员、大专者则廖廖无几,且具有中等学历的人员中尚有大量类似与六安---无为卫校的“函授”毕业生。(如林松等下岗工人及社会闲杂人员),这就更不能让基层领导刻意模糊资格等级观念,也不能让非法行医者错误地以为只要弄张类似无为---六安卫校函授文凭,只要钻好考试制度的空子(偏高的录取比例加上连蒙带抄且极少数人还能雇上个枪手),混上个执助资格,从此便可以在城内“光明正大”的行医,岂不知金玉其表,败絮其中,安全隐患不言而喻。三、就法律及行政制度而言,处方权又是执助在解决医患纠纷时无法逾越的鸿沟执助在城市内开设医疗机构时,若发生医疗事故由于无相应的法律地位,则会产生如下两种情况:
1 、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办事进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
2 、患者将家大业大且违法许可的卫生局告上法庭在追究违法许可的同时要求巨额赔偿。
四 、非法行医热及考助热导致无为县个体医疗市场难觅执业护士芳踪助与师界限的模糊导致护理专业人员不愿干护士,直接想干医生,当执业护士的热情不高。
五 、严格区分助与师的意义在于为考助热降温既可堵非法行医者的路子,又可净化医疗市场,为大学生执师或更高学历层次的执师的创业、就业提供发展空间。最终实现根本上的对个体医疗市场的“改朝换代”而造福于人民综上所述,医师资格等级的区分决不能含糊,现行的医考制度亟待改进,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实现个体医疗市场的“改朝换代”造福于国家,造福于人民 。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 举 报 材 料 十 五 》
尊敬的领导:
兹有无为县纺织厂下岗工人林松在无为县城内已非法行医多年。他去年刚从无为——六安卫校联合办学模式中“函授”毕业(实为花钱买取文凭),此后一直还在城内非法行医,去年他响应县政办[2003]74号文件精神,在卫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无城镇卫生院的大力支持下顺利获得县城内非营利性社区医疗服务站的申报提名,并最终获得县局的批准,但是在我们的多次上访、举报下、迫于部里、省里的压力最终被迫停办。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今年却得已顺利报名参加执助考试,他未曾供职于任何医院,又一直在城内非法行医,却为了能在“城乡结合部”(实为城区)混上个“合法”行医的地盘。在少数有关人员的帮助下顺利获得报名考助资格,但由于我们的多次举报,省厅执师办告知我们已撤消其参考资格,不知何故林松居然还于今年9月18日参加了执助资格笔试,是执师办工作失误,还是基层卫生局胆大妄为而顶风作案?就在笔试开考前的前一天和数天前我们还向执 师办通过电话多次举报过,执师办却还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原因何在?腐败的无为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其能量如此之大而敢顶风作案原因何在?另外究竟有多少类似于林松这样无报名资格的人在这次报考“审核”中成漏网之鱼,令人浮想联翩。故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并深挖细究,努力促进医疗行业政风的建设。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 举 报 材 料 十 六 》
尊敬的领导:
由于你们的关注,无为县卫生局被迫作出一种整改决定,但是由于具体负责经办此事的省卫生厅医政处及巢湖市局少数领导们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本着对有腐败、渎职、出具伪证、包庇纵容等行为的无为县局领导不深究,尽量不使其承担责任的精神,无为县局领导才被迫承担起仅具象征性的“整改”之责。整改范围仅限无为县城个体医疗市场,且仅以2003年发新证的人员作为对象,且打击对象包括无为县城内仅有的两名个体执业医师。“三无”人员及“老证”人员不在打击之列,而“老证”人员多为:
一 、无学历资格人员。
三、 用假证明、假学历评得执业助理资格人员。
四、 了严重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且已被国家定性,却未被吊销执助资格,吊销行医许可证的人员。 他们所发的老照绝大多数在94年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颁发之后且严重违反当时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个别人的执照还是在99年执业医师法实行以后偷偷发放的,他们中绝大部分人的执照即使在99年5月1日发放,到去年年底(2003年)均已过期作废,他们却都在去年底之前全部统一换照。卫生局领导在99年以前就已犯严重错误,99年以后继续犯错却都得到上级机关具体经办人员的“原谅”,且“老照”人员均无处方权却不在打击之列,而两个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均为举报人却均遭到打击报复被注销行医许可证(营业执照)。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举报人不敢继续举报,从而得以保护整个非法行医的群体,达到假整改的目的。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的信赖保护原则,保护执业医师,还我们营业执照,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追究相关腐败领导责任。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 举 报 材 料 十 七 》
尊敬的领导:
兹有铜陵磷胺长病养在家的厂医沈世长(被我们多次举报过的林松的内兄),根本没有无为县卫生局颁发的行医许可证,却在这次整治审核中突然间就拥有了无为县颁发的行医许可证。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了鹤毛乡非法妇产室致人死亡案中的瞬间伪造证据为责任人开脱的情况,由于得不到上级机关的真心查处,类似的伪造证据情况又得以在沈世长林松身上得以重演,详情如下:
一、 从沈世长非法行为医说起: 沈世长为铜陵磷胺厂病养在家的厂医,他于2002年才到无为县,他利用无为县卫生局对非法行医包庇纵容的游戏规则,在无为县城濡北山庄开办个体诊所(现转为非法行医者陈兵权的光明诊所),沈世长在非法行医一年后,因业务不佳关门大吉,回铜陵家中。就是这样一个人,何来行医证?这次却突然拥有了。当我们质问卫监股副股长潘保平时,他却说:“我自己也不知道其证照从何而来”。第二天我们质问他时,他却说沈有“老照”,我们又提出质疑依据。第三天我们质问他时,他又说沈发的是新照,我们又提出质疑依据。于是他只好说,沈确实有照,但不知从何而来,看来卫生局领导自始自终都胆大妄为地造假,有恃无恐。
二、 从卫生局领导死命保沈世长妹婿说起:林松以前为一三无人员(无学历、无资格、无执照),却在卫生局主要领导们的保护下多年从医至今,卫生局为了使其逐渐“合法化”,先准予其非法行医后又准予其买取无为——六安卫校联合办学而无“含金量”的函授文凭。继而在2003年响应无政办[2003]74号文件,进而上升至为其取得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站申办权。由于我们坚决反对,卫生局又授意林松拉来其大舅爷沈世长与其合作,最终由于我们的举报其申办权被上级机关取消。但是卫生局并不死心,又为其非法取得2004年度考助资格,被我们举报后被执师办取消,后不知何故,林松却又能参加笔试,又被我们发现并举报查实。无为县卫生局领导还不死心,进而又临时发证给沈世长,从而得以保全林松。其算计之深、保护态度之坚决亘古罕见。沈世长造假事件就是为了死保林松。故我们强烈要求,认真对待沈世长及林松事件。根据行政许可法信赖保护原则,根据优先权法则,2004年7月1日前发证的执业医师优先获得保护,从而不让举报人寒心,彻底揭开非法行医现象背后的神秘的面纱及黑幕。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 举 报 材 料 十 八 》
谈非法行医与吃饭的合理性合法性
据安徽省卫生厅医政处阮处长说,无为县非法行医者们正在积极“上书”要饭吃(他们一直仍在非法行医)。他们洋言如若饭碗被端掉,他们还要上访、上诉。
有良知的人们不禁要问:你凑哪门子热闹?你不是下岗工人,干吗强要下岗生活安置费、再就业优待政策?你不是执业医师,上哪门子访?你要吃饭就应吃你的本分饭。走私犯们会说,我们也在搞进、出口贸易;下岗工人们会说,国家本不该进步,劳动生产力本不应得到大幅度提高,我们无任何错误却被迫下岗待业,而非法行医者们故意非法行医,却能得到保护。同样是先进取代落后,然而与腐败相勾结的非法行医却能得到保护,原因何在?公理何在?
因此,正直的人们要忠告那些非法行医者们:你们要吃饭应吃本分饭。你若达到了乡医标准就回到你原来的乡村去;你若达不到,该干啥干啥。
不因你是下岗工人而偷别人钱财,就可减轻处罚;不应你在城市里非法行医多年,就可继续非法行医。要靠自己努力,要凭真才实学,从正当途径成为执业医师后,你方才有发言权。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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