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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秉权 论明本《红楼梦》(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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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总督总管
(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二品总督总管<BR>(回首人生,前途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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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四 九月 13, 2007 7:52 am    发表主题: 祝秉权 论明本《红楼梦》(下篇) 引用并回复

论明本《红楼梦》(下篇)
——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

摘要: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
有二大特点:混沌美之被扼杀,诽谤朝廷之碍语。“碍语”的价值。
关键词:永忠《三绝句》 瑶华批语 混沌美 碍语

一、从永忠《三绝句》看明本《红楼梦》

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逝于乾隆五十八年(1735—1793),字良辅,是康熙第十四子胤禵的孙子,弘明的儿子。胤禵是雍正的政敌,因争皇权失败而受迫害,被雍正禁锢,直到乾隆时才被释放。弘明终生被排斥。永忠目睹宫庭斗争之残酷,产生不满现实,不与统治阶级合作的消极避世思想,自号栟榈道人。他的世界观和曹雪芹很接近。大约因年龄及政治斗争等原因,他与曹雪芹虽未能面识,却非常敬重这位与自己“同病相怜”的长辈。在他的《延芬室集》中,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简称永忠《三绝句》)。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此诗写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诗云:
第一首: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第二首: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第三首: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从这三首诗可以看出:
㈠,永忠和雪芹有非常浓厚的神交之情。这种感情是通过《红楼梦》而建立起来的。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极高。《红楼梦》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书中对现实的深刻批判性和巨大的悲剧性力量,使永忠产生了深深的共鸣,以致多次掩卷,向已经离他而去的未曾相识的知友曹雪芹痛哭哀悼。
㈡,永忠对《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寄于深切的同情。对曹雪芹刻画人物、表达感情的艺术笔力,给予极高的评价。
㈢,第三首的头两句意思有点隐晦。联系后两句,就不难理解其意。后两句非常重要,用《庄子》中的“浑沌之死”典故,指出了《红楼梦》的主旨——真善美的大毁灭。这一悲剧的内容和永忠祖父、父亲一辈的被迫害密切相关,所以有“都来眼底复心头”之感。“天赋愁”句,是说其悲剧的巨大力量可以感天动地。在乾隆时代,对《红楼梦》悲剧意义作出如此重大的评价,似只有永忠一人。
永忠所读的《红楼梦》,跟明义所见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曹雪芹亲自撰抄的全璧《红楼梦》——明本《红楼梦》。其理由是: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是由墨香给他的。墨香大约比明义小两岁,他的职业与明义一样,是乾隆的侍卫,又是敦敏、敦诚的叔父。明义和敦氏兄弟是友谊圈中的人。墨香和明义既是同事,又有相近似的志趣(例如都爱好《红楼梦》),他俩成为好朋友,乃是自然的事。事实上,从墨香常游明义的“环溪别墅”一事来看,他俩的接触和交情是很不错的。永忠又是明义的长辈和好友。由此可见,永忠、墨香、明义,再加上敦氏兄弟,是一个友谊圈子。敦氏兄弟不但是读过《红楼梦》的(学者们早已指出这点),而且读的时间比明义、永忠要早得多。这个圈子里面的人,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的稍前略后——乾隆二十至三十五年期间(1655-1770),所读的《红楼梦》应是同一个本子,即明本《红楼梦》。这个推论应当是合乎情理的。
㈡,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所见的《红楼梦》,从两人的诗中所反映的,在思想内容上,都是以毁灭性的大悲剧而告终,都是完整无缺的一部,既不是脂本的八十回,也不是程本的那种“家道复初,兰桂齐芳”式的结局。
吴恩裕先生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必定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本文所引吴恩裕先生文章,均见《有关曹雪芹八种》)吴先生的证据是:永忠的第二首诗“颦颦宝玉两情痴”,是永忠读完全书后所抓住的一个重点,而不是八十回后的任何一个悲惨场面。这就表明,永忠所看到的《红楼梦》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当时传抄的本子没有超过八十回以外。
我不同意吴先生的这个观点。我认为,永忠读的《红楼梦》和明义题诗的《红楼梦》,是一部完整无缺的《红楼梦》。我的理由是:
㈠,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证明永忠是在读完全书后,才把"颦颦宝玉两情痴"当作全书的一个重点来写诗.他完全可以在阅读的过程中,在读到宝黛爱情的有关情节而使自己有所感动时援笔写诗.他也可以在读完全书后,在品味书中一些令他感到有味的情节中写下此诗。写诗不是做论文,不必抓住什么重点不重点,情动于中即可能有诗。当然,把宝黛爱情看作是《红楼梦》的重点,也是可以的。说永忠此诗反映《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个重点,也未尝不可。但据此就判定永忠读的《红楼梦》是八十回的抄本,则理由不足。
㈡,吴先生说,《红楼梦》的重点应该是那个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这说得对。但他又说,永忠读的《红楼梦》中没有这个悲惨结局,因而他所看到的乃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这就未必然了。事实上,如笔者上文所述,永忠读毕《红楼梦》后,是抓住了八十回后一个最重要的,最使他感动的悲惨场面来写诗的。此诗第三首三、四两句“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反映的正是吴先生所说的作为全书顶峰的悲惨的结局。
“混沌凿”是一则寓言。《庄子·应帝王第七》: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
此独无有,尝试凿这。日凿一窍。七日浑沌死。
浑沌,即混沌。《庄子》中这则寓言的用意,是为了宣传“无为而治,为,则败”的思想。
后人用此典常引申其意。混沌,引申为“朴素”、“童心”、“童真”等意思;“混沌之死”,常被譬喻对朴素的,真实的,美好的,自由的事物的摧残与扼杀。在《红楼梦》中,“混沌”与“童心”是同义语。永忠此诗中的“混沌一时七窍凿”,正是用的这一意思。是对《红楼梦》美的毁灭结局,作出概括和评价。“混沌凿”,譬喻《红楼梦》中那些富有童心的,具有某种追求民主自由意识的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人的被毁灭。天赋愁,是说作品悲剧力量之巨大。当代有许多红学家,把“混沌美”即童心美的毁灭,看成是《红楼梦》的基本主题。永忠在《红楼梦》刚问世时,就一语说到这个要害上,真了不起。而这,正是永忠读的《红楼梦》,也就是明本《红楼梦》是完整的一部,而不是八十回抄本的证据。

二、混沌美的毁灭——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

“混沌美”的毁灭,这一悲剧思想,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脂本《石头记》中,是作为基本主题来写的。虽然,这个抄本只有八十回。但从其中的种种预示和伏笔中,从抄本的许多关于八十回后的某些情节的批语中,她的毁灭性的悲剧结局,是非常明显的。在程本中,虽然也有悲剧的成份,如黛玉之死,宝玉出家等,但很薄弱,构不成作品的主题。而在明本《红楼梦》中,“混沌美毁灭”的悲剧思想,比起脂本来,还要浓厚一些。这是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色之一。
如上所述,混沌美,就是童心美。童心是什么?张锦池先生认为童心即真人。他引李贽的话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张先生认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等人,有自由平等的思想观念,就是具有童心的真人;而薛宝钗、李纨等人,是童心既障而又未全失的人物。真人,又可以理解为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影响较少,没有或少有奴性的人,像宝玉、黛玉、晴雯、司琪、尤三姐等人即是。而封建主义观念很深,奴性十足或较重的人,如贾府的主要主子、贾雨村、葫芦僧等人,是失却童心的假人。而像宝钗、探春、李纨、迎春、惜春、香菱等人,甚至像贾元春这样的人,都可以看成是童心受障或严重受障但又未曾完全失却童心的人。(参见张锦池《李贽的“童心”说和曹雪芹的<红楼梦>》)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中的主人公有名言说,上帝给人制造了一张真实的面孔,人自己又制造了一张涂脂抹粉的面孔。说的也是由富有童心的真人变为失却童心的假人的意思。
大观园的女儿国,可以看成是童心国即混沌国。在这个混沌国中,贾宝玉及其众女儿们,其言行举止,天真纯洁,混沌之美的成份很浓。诸如宝黛谈情,晴雯撒娇,妙玉奉茶,探黛结社,玉钏尝羹,宝琴立雪,龄官画蔷,湘云眠石,香菱斗草,莺儿结络,等等;尤其是宝玉过生日,在那个夜宴上,什么礼教纲常,封建秩序,男尊女卑,人情世故,一切的清规戒律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大家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情之所钟,行之所到。明义诗所谓“大家今夜极绸缪”,就是写的这一情景。
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封建末世,一切具有童心的人,一切具有民主自由观念的人,一切像大观园女儿国这样的环境和人,都是绝不容许生存的,等待他(她)们的命运只有一种:毁灭。《红楼梦》就是反映这样一种人生境遇的大悲剧。在这里,明本《红楼梦》与它本不同的地方在哪里呢?
鲁迅说,悲剧将那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童心,是一种有价值的美。在《红楼梦》中,人的童心成份越多,就越有价值,就越美。越有价值、越美的东西的被毁灭,其悲剧的力量就越大。明本《红楼梦》的特色就在这里。例如,薛宝钗这个人物的性格,在程本中,是奴性占据统治地位的,尤其是在后四十回,她简直成了封建势力杀害林黛玉的帮凶。在脂本中,薛宝钗有童心,但奴性的成份也很浓。在明本《红楼梦》中,这个人物身上的童心,可就多得多了。这在明义《题红诗》的第四首诗关于宝钗扑蝶的情节里,反映得最为明显。已如笔者在本文(上篇)中所述,在脂程本中,宝钗扑蝶表现了她的嫉妒、损人利己、工于心计等恶性。而在明义此诗中,宝钗却是一个天真无邪、活泼可爱的少女形象;是纯童心美的表现。由此推测,在明本《红楼梦》中,宝钗的性格当是童心成份很浓厚的,比起脂本来,是更为可爱的。同样是悲剧性的结局,明本中的薛宝钗当然比脂本中的薛宝钗更有价值,更令人同情。脂本和明本对薛宝钗这个人物为什么有如此不同的写法,很值得研究。还有花袭人这个人物,在脂程本中,奴才味浓得令人厌恶。在第二十八回宝玉偷换汗巾的事件中,袭人那副冷漠的、卫道者的面孔,可怕可憎。而在明义《题红诗》第九首诗中: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袭人的睡姿,娇态,笑容,心理,活泼泼的少女童心可掬。仅凭这个小小的情节,袭人的性格中便有了童心的因素,她的性格就与脂程本中的不同,就有了可爱的方面;她的不幸的命运就会引起人们更多的同情。从明义诗“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来看,花袭人后来虽然嫁给了蒋玉函,但最终仍难免悲剧的下场。如果是脂程本中的花袭人,她的结局再不好,都够不上真资格的悲剧。只有明本中的花袭人,才有悲剧可言。从宝钗、袭人这两个人物性格与脂程本的不同,可以推测,其他人物如探春、李纨、迎春诸人,在明本《红楼梦》中,也必有相当的童心性格;“女儿国”的混沌美及其毁灭的成份会更浓。在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中,反映或涉及混沌美的就有十五首之多;如第一首写大观园:
佳园结构类天成, 快绿怡红别样名, 长槛曲栏随处有, 春风秋月总关情 。
所强调的是“快绿怡红”,是“春风秋月”。第二首则是概括性地热情讴歌“女儿国”中的混沌美了:
怡红院里斗娇娥, 娣娣姨姨笑语和, 天气不寒还不暖, 曈昽日影入帘多。
其他如第五首“抛掷罗帕”,第六首“错认猧儿”,第八首“小红梳头”,第十二首“误落唇印”等等,都是活泼泼的青春男女童心之纯美。这一倾向当然不免带有明义的个人偏爱,但他这种偏爱也正是作品内容的一种反映。明义《题红诗》的第十六首,第十八至二十首,是反映悲剧结局的,其中特别强调“女儿国”的“青娥红粉”们混沌美的毁灭。这一点,明义诗和永忠诗有惊人的相似。永忠诗“颦颦宝玉俩情痴,儿女闺房两笑私”,是歌童心混沌之美;“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是哭混沌美的毁灭;“可恨同时不相识……”,是诗人内心对曹雪芹的一种纯真的友情之抒发,是永忠童心性格的表现,是曹雪芹《红楼梦》中的童心之美及其毁灭的巨大悲剧力量撞击着永忠那颗赤诚的童心,而迸发出的火焰 。

三、碍语——明本《红楼梦》最重要的特色

在永忠《三绝句》上,有瑶华批语:
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瑶华,名弘旿 ,是永忠的堂叔,乾隆皇帝的堂兄弟。从他这极简单的批语可以看出:
㈠,永忠读的《红楼梦》,如上所论,既然是明本《红楼梦》,瑶华批语所称之《红楼梦》,当然也是明本《红楼梦》。
㈡,瑶华的批语称永忠诗极妙,可见他完全赞同永忠对《红楼梦》的评价和态度。这不仅是他俩艺术观点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政治上都是受迫害受排挤的人。《红楼梦》中所写的宫廷贵族内部的残酷斗争,既然引起永忠的强烈共鸣,也当然会使瑶华产生共鸣。他说对《红楼梦》“终不欲一见”,但他一定听说过《红楼梦》的内容,否则,他怎能知道“其中有碍语”?怎能称赞永忠诗“极妙”?(我认为瑶华是读过《红楼梦》的,“不欲一见”云云,是胆怯的掩饰之语。)
他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这话与明义“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是同一意思。不但证明他所说的《红楼梦》即明本《红楼梦》,而且证明这部全璧《红楼梦》当时没有流传于社会,只在少数人中阅传。瑶华又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说明这部《红楼梦》问世的时间,离永忠读她的时间已有相当的距离。而据明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的话来看,明义读此书的时间当在曹雪芹刚完稿之后不久,吴恩裕先生考定是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离永忠、瑶华题诗、批语的时间(乾隆三十三年)七年之隔。据此推测,明本《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当在乾隆二十六年以前,甚至更早一些的时间。
㈢,瑶华说:“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瑶华非常想读《红楼梦》,但听说这书中有“碍语”,长时间来始终没有去读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碍语”在抑制着、阻碍着他对《红楼梦》的这种渴望欲的满足呢?学者们早已认定,是政治性的碍语,是《红楼梦》书中的伤时骂世内容,特别是后面部分写贾府毁败时,涉及到诽谤朝廷之事。作为“右派”的瑶华,怕连累自己,怕杀身之祸。这里有个问题:《红楼梦》既有如此可怕的碍语,为什么永忠又敢看并题诗呢?还有明义,还可能有敦氏兄弟。这个问题不好作具体回答。只能打个譬方:明知山有虎,有的人是偏向虎山行,有的人是只好绕道走,而有的人,谈虎色变,一听说有虎,早已吓坏了。当然,明义、永忠他们在当时读《红楼梦》,一定是非常秘密的,是一种冒险的举动。
下文略述明本《红楼梦》中的“碍语”。

四,明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碍语”

先说八十回后的,因“碍语”的重点在此。
㈠,贾府的大衰败、大毁灭。从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这一句,即可看出贾府衰败毁灭到何等程度。贵族公子贾宝玉瘦得皮包骨头,真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这种大毁灭的结局,和程本的“家道复初”是根本不能比的。和脂本比,也更深刻。其重点是“女儿国”的毁灭,必定酣畅淋漓,感人之至。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赤壁怀古》:“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是贾府彻底毁灭的预言。这种结局为什么说是“碍语”呢?因为贾府毁灭的根本原因,实在是朝廷镇压的结果。再说,贾府及王、薛、史几大家族,乃是当时整个贵族社会的某种缩影,贾府的毁灭,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意味着或预兆着整个贵族社会的毁灭。所谓“凡系旧家大抵皆破”。曹雪芹的创作用意确实是如此。他心中的“茫茫白地”,不单是指贾府,也是指整个封建末世。这一点,朝廷当权者哪能看不出来?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诅咒现实和诽谤皇朝吗?
㈡,贾府的毁灭,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抄家没收财产,二是贾内部的自相残杀。这后者的描写,不但是淋漓尽致的,而且,直接影射着朝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残酷斗争。裕瑞所见《红楼梦》后四十回目录中有“大观园抄家”。大观园是皇妃省亲处,在这里抄家必然反映皇宫中的矛盾。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是贾府内部矛盾的反映。由此推测,八十回后的抄家,极有可能是皇宫矛盾和贾府矛盾的交叉,性质必然是相当激烈的。明义诗“惭愧当年石季伦”,据吴恩裕、周汝昌二位红学家的意见,都认为明义是借用西晋八王之乱石崇被赵王伦所杀的典故,来反映康乾皇朝内部的矛盾斗争。这真犯了皇家大忌。在那康乾盛世时代,朝廷宣扬的是“我皇英明,国泰民安”。而《红楼梦》却影射说,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国不泰,民不安。“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第五回的这几句话,讽刺统治者内部的恶斗,抨击、揶揄汉族人士投靠清皇朝的可耻嘴脸,宣扬不为统治者卖命的思想,在八十回后,必有所照应,其具体内容必有所描写。虽然小说用的是形象的、曲折的笔法,没有直接地说出。但形象的语言有时候比概念的直说更有力量。这一切,对于那个“太平不易之年”的“康乾盛世”,当然是一种可恶的诽谤和恶毒的攻击。
㈢,朝廷对贾府的抄家,捕人,杀人。“半生俯首与低眉”的明义,在诗中对这方面的反映当然是很隐晦的。但诗中说贾宝玉瘦到那样程度,以杀美人取乐的石崇还感到惭愧,无可奈何的石头要发言,等等,都隐藏着由于朝廷的残暴,导致贾府的彻底毁灭,有冤难伸,有苦难诉。我们若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种种预示、伏笔和某些脂评来推测,那么,抄家,没收家产,捕人,是必然的。“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不见得就是单指贾雨村一人。至于朝廷杀人,也是极有可能性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样的丑事,是两条大罪:其一是乱伦罪,按照清朝皇法,是要严惩的。其二是欺君罪。秦氏之丧,皇帝是派了特命全权代表戴权来参加丧礼的。而皇帝对秦氏的死因却被蒙在鼓里。这两条罪合在一起,如同戚本第四回脂批所说:“必破家灭族不已。”这桩丑事,当时可说合府人人皆知。当贾府走红运之时,虽然无人敢向上揭发,尚且有焦大在醉后说破。而当贾府衰败倒霉和内部矛盾斗争激烈的时候,是会有人出来揭发的,因为贾府主子们的仇人实在太多了;像贾珍这种淫棍恶霸,被他整的人、恨他的人还算少吗?何况墙倒众人推,这样的大罪有人出来揭发,是理所当然。书中第五回秦氏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秦氏曲子“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很明白的预示,宁国府贾珍一伙,是造成后来贾府大祸大灾的首犯。还有,葫芦僧判案一事,贾雨村庇护杀人犯薛蟠,其后台是贾政,此事后来也是会被揭发的,受害人的家属不会就此罢休,为贾雨村出大力却受到贾雨村恩将仇报的葫芦僧,更会出来揭露真相。贾政的罪恶是不少了。推荐贾雨村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欺君罔上,仅凭这一条,也够判他个死刑了。
雍正和乾隆这两个皇帝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暴君,尤其是对付政敌和不够驯服的知识分子,更不手软。永忠对此深有体会。他读《红楼梦》时,之所以“几回掩卷哭曹侯”,必定是曹雪芹在书中披露了或用曲笔写出了皇帝镇压政敌之事,引起他对往事的联想,因而悲愤欲绝,放声痛哭。“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说的是曹雪芹用心良苦,搜集写出了那些令人痛心的往事,使永忠感觉到历历如在目前。因而接着大呼大号:“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㈣,贾宝玉蔑视皇权、傲视现实的性格,变本加厉。在贾府大毁灭之际,贾宝玉可能受北静王的某种庇护而活了下来。北静王可能劝他悔改前非。他只身一人,虽然饿得瘦骨伶仃,饱受折磨,却根本不听北静王的劝告。他已彻底看破红尖,对皇权,对现实,对统治者,更加蔑视和仇恨,比以前骂得更凶。在愤恨和无可奈何之中,他流浪出走,回到青埂峰下,变成顽石。贾宝玉这一顽固不化的皇权反对派的艺术形象,是《红楼梦》中最大的“碍语”。明义诗“王孙瘦损骨嶙峋”,读此诗时,联想敦敏写赠曹雪芹“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诗句,我们眼前立着的不仅是一个饿得精瘦的贾宝玉,同时又是一位桀傲不驯、白眼看人、一身傲骨的封建社会叛逆者的形象。

五,明本《红楼梦》八十回中的“碍语”

再说八十回中的“碍语”。从明义十六首反映八十回内容的诗来看,有一半不合于脂程本。由此推测,明本《红楼梦》和脂程本的差异是很大的。明本八十回中必有不少“碍语”。例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位“老朽”(畸笏叟)为会什么要命令作者删去,说是秦氏托梦凤姐安排贾家衰败后的出路有功,这是欺人之谈。实际上的原因恐怕是阿Q头上的癞疮疤,触犯了朝廷当权人士。须知,历代的皇帝,几乎没有一个不是色狼,类似贾珍秦氏的丑事,多得不可胜数。“康乾盛世”中的头头们,很难说没有此类丑事。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此种丑行,他们的老祖宗是有过这种丑事的。史载,顺治七年,掌握帝王实权的皇叔多尔衮,逼死亲侄豪格后,霸占其妻即多尔衮的侄媳妇为妃。这样的丑事在当时是隐晦不宣的。直到多尔衮死后顺治八年,被追论谋逆罪时,才将此事定罪。(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梦》中写贾珍这种丑行,无异于揭露当代皇帝的老祖宗之丑底,这是极大的“碍语”。而这,才是删去“淫丧”情节的真正原因。
笔者在读《红楼梦》时,常有一个颇费疑猜的问题。《葬花词》中流露林黛玉那么深重的痛苦和委屈,“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林黛玉进贾府来时间很短,没有这么严重吧。仅仅是访宝玉不得进门就痛苦委曲到这种地步,虽然是文学夸张,也难合乎情理。后来读到了梅玫的《如何分析<红楼梦>中真事隐去的内容》一文。其中说到林黛玉可能是出身于一个被朝廷排斥的罪人之家。于是豁然开朗。梅文提出的几条理由,我都同意。其一是黛玉曾讲她是一无所有,其二是她常表现出绝望情绪,其三是贾元春毫无理由地不喜欢自己的亲表妹林黛玉。我在这里再补充几条理由:1、甲戌本第三回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在“收养”旁有朱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按常理来说,一位出身于世代簪缨书香之族,父亲是朝廷命官的千金小姐,来到外祖母家居住,无论如何,这外祖母家绝对不会用“收养”来对待她,更不会“触目凄凉之至”。即使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也不至于此。这回目,这批语,分明是对一个被遗弃的、极端可怜的孤儿而说的。而像林黛玉这样的家庭,只有在政治斗争中犯了大罪,家人被杀被关,子女成了受歧视的罪人后代,才会受到这种待遇。无怪乎林黛玉进贾府时,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轾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心理,胆子小到这种可怜的程度,哪像一位大家闺秀的风格,分明是一个无依无靠寄人篱下的孤儿心态。2、笔者前文已述,林红玉,既是林黛玉的影子,则黛玉亦与红玉同为家奴。不同的是,一为虚,一为实。黛玉名为小姐,实为荣国府收养之家奴。3、黛玉的身边两个丫头的名字,可看成是黛玉身世的注脚。紫鹃,为啼血之鹃;雪雁,乃雪中之孤雁。黛玉把紫鹃看作知己,当然是因为紫鹃对她一片赤诚。而从紫鹃的名字看,两人实系同病相怜。古代蜀人传说:山有鹃鸟,昼夜哀啼不止,啼必出血,其声凄凉。此鸟乃蜀王杜宇之化身。杜宇因与某女自由恋爱不成而死,蜀人很同情他,故名鹃鸟为杜鹃。黛玉为山野之孤草,乃神仙之脱胎;紫鹃系山野之悲鸟,是帝王之化身。黛玉名为小姐,实为家奴;与紫鹃真是同命同运。4、林黛玉的哭,亦似有难言之隐。若是为爱情而哭吧,宝黛之爱情,在未受挫折之前,应是欢乐多于苦恼,但黛玉几乎是日日愁,天天哭,就像啼血杜鹃那样,直到哭出血来,泪尽而亡。作者说,是为了“还泪”。这是浪漫主义的解释。用现实主义来解释呢,就不很说得通。5、第二回的回目“贾夫人仙逝扬州城”,从回目看,黛玉母亲之死,必有大段文章。但回内写此只有一句,令人费解。又写黛玉终生之病,起于母亲之死,似含有真事隐去之意。6、黛玉和妙玉,算得是知己;这两块玉,可说是一心而分两身。她俩性格、脾气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两人从小都是多病。都把宝玉当作知音;妙玉与宝玉的心灵之恋,黛玉不但不忌妒,反而理解并支持。妙玉的家庭出身,书中写的是半隐半露,学者们早有定论,是出身于受迫害的大官僚之家,她是一个“世难容”的、到佛家来避难的闺阁千金。而黛玉三岁时就有癞头和尚要化她去出家;她的性格实在也是“世难容”的。据周春《红楼梦随笔》云,妙玉与黛玉同姓。他引杨升庵《丹铅录》:宋时有女状元林妙玉,博学多识,十二岁中进士。红楼妙玉本此。黛玉和妙玉竟有这么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由此推测,黛玉的出身也可能和妙玉相似。梅玫文章推测,林家可能被动地卷入皇族争权斗争,被牵连受惩,黛玉原型可能出自一个罪人之家。笔者认为有这种可能。如是,则在明本《红楼梦》中当有所触及。这当然是可怕的“碍语”了。永忠吊雪芹有“颦颦宝玉两情痴”诗,固然是受宝黛纯真的爱情所打动而作。但也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在明本《红楼梦》中,有黛玉出身罪人之家的文字,引起永忠的同病相怜,产生共鸣,因而有此诗句。此诗末句“欲呼才鬼一中之”,俞平伯先生认为是“一申之”之误,是的。这“才鬼”,可理解为既是曹雪芹,也是林黛玉。雪芹描写黛玉遭遇的痛苦和爱情的欢乐使永忠很激动,想把这位才女冤魂和地下的曹雪芹呼出来,跟她和他相互倾诉一番。
总之,瑶华所说的“碍语”,乃是《红楼梦》中反封建、批判“康乾盛世”最精彩的成份,是这部巨著现实主义艺术风格的光辉体现。碍语,不但反映了明本《红楼梦》的重大特点,而且对《红楼梦》许多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价值。第一,它给《红楼梦》的“成书全璧”说,添加了一个极重要的证据。第二,它给我们了解为什么全璧的《红楼梦》会变成八十回的《石头记》这样一个谜一样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下面,就来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依据现有的很不全的资料和学者们的意见作出的推论,其中,不免有臆测之嫌,敬请专家及红友们指正。)
在甲戌本的第一回中,有一段大家早已烂熟了的话:
空空道人……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这里列出了六个稿本,五个书名及其先后次序。但这段话很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前四个稿本都是未分回的草稿,《金陵十二钗》才是经曹雪芹修定的、分了回的定稿。其实,只要推敲一下“后因曹雪芹……”句中这个“因”字,文意就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又题一绝,是因他曾经做过此书的披阅增删等工作的缘故。“增删五次”,即说明前五个稿本都是曹雪芹创作修改的。《红楼梦》,乃是第三次的修改本。吴玉峰者,无玉之山峰也,即顽石也,假宝玉也,亦即曹雪芹也。这次是定稿本。书名就这样定下来了。这就是明本《红楼梦》。撰抄好后不久,他的好友们迫不及待地索阅,即拿出来给他们观看。明义诗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即指此。如前所述,明义、墨香、敦敏、敦诚、永忠等人,都是曹雪芹的可信可靠的好朋友。明本《红楼梦》当时即在这个友谊圈子中相互传阅。因为此书有碍语,使像瑶华这样的《红楼梦》迷不敢读她。(恐未必——笔者)敦氏兄弟虽然读了,却谨慎地没有写出读红诗来,(恐未必,可能我们没有发现)只是在诗中偶尔流露一二句,如“开箧犹存冰雪文”,学者早已指出,这“冰雪文”必定是《红楼梦》。
碍语,使这部《红楼梦》紧锁在曹雪芹的这个友谊圈子的箱箧中,除了他们几个好友相互秘密传阅外,一直没有流传到社会上去。所以,明义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瑶华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真遗憾,直到现在,这部冰雪之文——明本《红楼梦》,我们一直无从得见。
碍语,使曹雪芹的创作助手脂砚斋和畸笏老人,不敢让这部《红楼梦》流传于社会。而又不能让这部“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巨著埋没掉。脂砚斋是雪芹之叔(据明义的外甥裕瑞《枣窗闲笔》所说)。畸笏是雪芹的长辈。他二人思想有些保守,对曹雪芹的创作倾向不那么完全赞同。他们发现书中有“碍语”,可能比瑶华要早得多。当雪芹定稿这部作品时,乾隆皇帝即位初期,镇压了允禄等人的谋逆后,为收买民心,在一个短时期内,政策要相对宽松一些。文人写作也就放胆一些。《红楼梦》书中的“碍语”就多一些,批判的锋芒就露一些。但脂砚斋的政治嗅觉很灵敏。他一看这《红楼梦》,便感觉得太刺激,不如最初的《石头记》那样稳妥、含蓄。于是,经过精心研究,决定:㈠,不用《红楼梦》这个书名。脂砚斋可能认为,李白有“紫殿红楼春光好”诗,“红楼”,乃帝王之家,用此名作书名,有犯上之嫌。仍用最初的《石头记》稿本及其名字。㈡,由曹雪芹将《石头记》再作修改,将真事隐去,删掉所有的“碍语”,尤其是八十回后的内容,更要动大手术。㈢,由脂砚斋和畸笏在书中写出评语,以尽量掩饰此书的批判性倾向。这㈠、㈢项决定都付诸实行。唯第二项实行得很不彻底。“精华欲掩料应难”,作家的良心使曹雪芹不很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作品思想倾向和艺术价值削弱,虽然改了两次,也只是改了一些次要的东西。例如,删除了秦氏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改变贾府毁灭后,宝玉并非孑然一身,而是有宝钗为妻,麝月为妾,还有红玉、茜雪等丫鬟伏侍,琪官、袭人夫妇也常来照顾他,以此削弱一些悲剧气氛,使“碍语”之“碍”尽可能地少。但这种修改,又产生了另一方面的“碍语”。宝玉竟然忍心抛弃如此温情脉脉的家庭,毅然出走,说明他对那个社会已经彻底绝望,也说明那个社会腐败黑暗到何等程度。这不是碍语是什么?脂砚斋想用宝玉“情极之毒”来对此进行掩饰,又恐这样反而是“掩耳盗铃”。使他很伤脑筋。(但他还是作了这样的批语)至于结局的大毁灭情节,根本就没有改动。关于书名,雪芹的意见是另用新名《风月宝鉴》或《金陵十二钗》。脂砚斋也不甚同意。他可能认为,《风月宝鉴》,有寓含教人从反面看当时社会之意,所谓“盛世”,就是末世。这是赤裸裸的碍语。《金陵十二钗》不仅过于平淡,而且,“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甲戌本《凡例》)于是,不等雪芹把书改完(八十回后只有修改的回目和部分文字),便果断地决定只出八十回,书名仍用《石头记》。将八十后的书稿隐藏起来;为掩人耳目,在书中的批语中扬言迷失云云。雪芹出于某种原因,对此无可奈何,但他坚持保留《红楼梦》之名。脂砚斋在甲戌定稿时,虽未能采纳雪芹意见,却在“凡例”中写上“《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话;又在第一回保留“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文字。脂砚斋这样做,是违心的。到了己卯、庚辰定本中,便将上述文字删除了。
这样看来,带有“碍语”的明本《红楼梦》,应是所有这部书的版本中最有价值的一个本子,是真正的、完全的曹雪芹的《红楼梦》。
正如莎士比亚是英国人的骄傲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这部巨著中的“碍语”,本来是作品中的精华。但由于万恶的封建专制主义,由于清皇朝的文字狱,这“碍语”,却带来了《红楼梦》这一伟大名著在诞生的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和艰难,给我们伟大民族的文化遗产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也给她的广大的读者带来无尽的遗憾和惋惜。
然而,在惋惜和遗憾的同时,我们还在等待,还在盼望,可能会有这么一天,会出现奇迹,明本《红楼梦》会突然出现在我们或我们子孙的面前。

(全文完)

说明:笔者曾有《精华欲掩料应难——论《红楼梦》的“碍语”,兼论曹氏全璧<红楼梦>的内容及其演变成80回本《石头记》的原因》一文,其部份内容与这篇《论明本<红楼梦>(下篇)——永忠<三绝句>及瑶华批语中的<红楼梦>》的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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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是,我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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